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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作为高中教师就要早早地准备好适合的教案课件。教案可以保证学生们在上课时能够更好的听课,帮助高中教师能够井然有序的进行教学。优秀有创意的高中教案要怎样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6.1.2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目标

内容

知识与能力

过程

与方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

识记

理解

运用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公民法;《十二铜表法》;万民法;《民法大全》

了解罗马在法制建设方面的主要成就,认识罗马法律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影响。进一步认识重大历史问题对历史发展所起到的重大影响作用。

了解罗马重要法律制度的内容及影响,探讨其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及其影响,以便汲取必要的历史经验和历史教训,为当今的政治生活服务。

分析材料

论从史出

问题探究

概括阐释

独立思考

通过学习罗马在法制建设方面的主要成就,认识罗马法制是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理解和尊重世界各地区、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传统,汲取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进一步形成开放的世界意识。

罗马法

的主要内容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内容;罗马法的核心内容和法则

维系帝国

影响后世

罗马法的现实意义及对后世的影响

一、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3.《民法大全》

二、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三、维系帝国、影响后世

1.罗马法的现实意义

2.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重点:《十二铜表法》;公民法;万民法;《民法大全》

难点:罗马法与现代欧洲国家法系的关系

本节课内容多是学生以前很少接触的内容,教师应该按照新课改精神,多在课堂上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多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引导学生质疑。让学生在学思中主动探求、获得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历史思维能力。同时配合提问、史料阅读、课堂讨论等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学会学习。

先从罗马建城由来的传说,导入本课学习,据说古罗马城的建立者叫罗慕路斯,他的外祖父本是台伯河畔的一个国王,但被奸人所害,失去了政权。罗慕路斯和他的双胞胎弟弟也被扔到台伯河中,以防止长大后复仇。当时,台伯河正在泛滥,汹涌的河水并没有冲走装着双生子的篮子,反而把篮子冲到岸边。孩子的哭声吸引了正在河边喝水的一只母狼,他奔到孩子们身边,不仅没有伤害他们,反而慈爱地舔干双生子的身体,把他们带回山洞,用自己的奶喂养他们。一位牧羊人发现了这对孩子,就把他们带回家中抚养。等到双胞胎兄弟长大后,他们了解了自己的身世,打败了奸人,为自己的外祖父报了仇,然后建立了自己的城市国家——罗马,罗慕路斯成为罗马的第一个国王,这是关于罗马建城的传说,这件事据说发生在公元前753年4月21日,古罗马人把这一天作为开国的纪念日。到公元前509年,据说罗马城邦的最后一个国王小塔尔文非常残暴,人们推翻了他的统治,不再实行君主制,而实行贵族共和制,罗马由此进入到法制时代。

一、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同学们在初中所学习的古罗马则侧重于其历史发展的过程,讲述了罗马从起源到帝国建立,再到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基本史实,不太强调其政治制度的演变和法律的制定,但好处是可以为我们今天的学习罗马法制发展的变化过程提供一个良好的背景知识。

先给学生讲清楚罗马法的概念。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至公元7世纪拜占廷(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罗马奴隶制法。包括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随着罗马国家由共和国到帝国、从帝国分裂到东罗马发展而演变,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然后教师讲清罗马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过程。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后存在着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虽平民不断争取自己的权利。但是早期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这个时期的罗马法律具有什么特点哪?公元前6世纪以前罗马法制的特点是不成文法(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本身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当时罗马没有成文法,处理诉讼只依习惯法,习惯法本身就很模糊,贵族法官又操纵着法律的解释权,贵族祭司控制着复杂的法律程序,他们得以利用职权袒护贵族,欺压百姓。贵族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

在共和国早期,贵族利用手中的权力,只为自己着想,不维护平民的利益。平民们坚持斗争,要求编纂成文法典,经过平民们不懈的斗争,到公元前451年罗马制定颁布了一部成文法,它被镌刻在12块铜牌上,悬挂在罗马广场的中央,史称《十二铜表法》,这部法令基本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但使得贵族再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惯法。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罗马制定了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这被视为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此之前,习惯法是口耳相传、含混不清的,司法官吏适用习惯法时任意曲伸,平民深受其害。十二铜表法的出现,使刑事诉讼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诉讼中的裁决有了确定和公开的法律条文作为准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断。十二铜表法是罗马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是罗马法发展的基础;而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欧美国家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公民法到万民法

讲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让学生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罗马公民,后者是罗马的一切自由民。转变的原因是什么?让学生归纳、阐释。概括为罗马在长期的扩张过程中,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版图的不断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使原有的法律无法解决。并给学生讲清楚这一变化过程是伴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而进行的。罗马共和国时期,就开始对外扩张,到公元前3世纪早期征服意大利半岛的其它民族统一了意大利半岛。随着罗马的日益强大,罗马不断对外扩张,到公元前1世纪成为地中海地区的霸主。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尽量把自己的政权用合法的外衣掩盖起来,因而在国家制度上仍保留着共和的称号,但他不仅自称“元首”还接受了元老院奥古斯都的封号,屋大维的元首制实际上就是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专制。之后的罗马保持了近200年的和平与发展时期。在此期间帝国的皇帝们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他们颁布的法令成为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这样原先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实际意义。

330年,君士坦丁把首都迁到拜占庭,定名君士坦丁堡,号称“新罗马”,为东西分治创造了条件。公元395年,罗马帝国终于分裂为东西两部,即以君士坦丁为首都的东罗马帝国和以罗马城为首都的西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于公元476年被北方的哥特人所灭,而东罗马帝国则又存在了近千年。

3.《民法大全》

从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起,官方开始编纂法典。到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期间,它设专门委员会收集、整理帝国的习惯法,编纂出版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它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的完备,而罗马法也成为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查士丁尼则因编纂该法典成为历史上顶顶有名的东罗马帝国皇帝。

补充材料说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意义。“查士丁尼皇帝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即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订法律的蓝本。也许没有哪一部法典对世界有这么持久的影响。”《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总结,对后世影响深远,其中《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

最后指出《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律》合称为《民法大全》,《民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二、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先向学生交代罗马法从内容上有广义法和狭义法的区别(狭义法是指罗马公民法;广义法是指通行于罗马帝国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从形式上可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从结构上分包括公民法和万民法;公民法是属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也包括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

然后给学生讲清楚在《十二铜表法》制定之前,罗马使用的是不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而这使司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具有很大的任意性,便于对平民进行司法镇压。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平民奋起斗争,要求制定明确的成文法,并公布于众,最终迫于平民的压力,罗马元老院制定了《十二表铜表法》。《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它主要是对前一阶段罗马习惯法的总结,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它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从中可见该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

讲述《十二表铜表法》可给学生补充以下资料,并作一简要评价。

第三表执行
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宽限期。
二、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

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四、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

给者听便。
五、债权人得拘禁债务人六十日。在此期内,债务人仍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

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所判定的金额。
六、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

外的外国或杀死之。
七、如债权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纵未按债额比例切块,亦不以为罪。

通过引导学生阅读这些法令原文,再来引导学生评价《十二铜表法》,就是很简单的事情了。学生就很容易知道该法并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好处,但它也使贵族再不能随意解释习惯法,必须按律量刑,指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对于万民法讲清楚它的适用范围(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适用对象(帝国境内各民族以及外邦自由民;调整的主要关系(财产关系)核心内容(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进一步指出奴隶是私有的财产,可以被买卖和出租。对债权做了规定和解释,指定了解决债务纠纷的条款,明晰了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体现的原则和思想(原则是自由、平等,提倡自由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保障个人的权利,子女的财产权、婚姻自主权和妇女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得到保障。渗透着自然法思想;古罗马法学家们把“自然法”作为法律平等的哲学依据。在古罗马法学家心目中,“每一个人自然是平等的”,这是一个严格的法律公理。)

三、维系帝国、影响后世

1.罗马法的现实意义

对于罗马法的意义可结合课本讲清其政治、经济意义;

由学生阅读课本后概述指出,借此培养学生的概括阐释能力。

政治上:维护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实际上是维护奴隶制度,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巩固帝国的统治基础;

经济上:保护私有财产;对各种契约均有较详细的规定,稳固了帝国的经济基础。

最后阐明罗马法的特点以及历史地位。罗马法内容丰富,体系完善,是影响广泛而影响深远的古代法律体系。它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不仅严格界定法律主体的权益义务,而且阐明了相关的法理,为人们提供了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

2.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罗马法虽属奴隶制社会的产物,但由于它对反映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作了详尽的规定,因而也就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许多法律关系,因此,它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发生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属于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其影响更加显著。1804年《法国民法典》,有关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物权和债权部分,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制定的。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从概念、术语到与物权、债权有关的法律关系,不少地方仍沿袭了罗马法的传统。欧洲大陆上其他许多国家的民法,乃至欧洲以外一些国家的民法,如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民法,中国从清末开始的民律草案以及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五编,也都深受罗马法的影响。让学生明确西方法律中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制度都是继承自罗马法。

罗马法律的基本精神,罗马法的绝大部分内容,却逾千古而犹存,对后世尤其是近代文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罗马法曾经为市民阶级或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近代欧洲发展的英国法律和英美法系,也都根据罗马法的自然法思想来制定,在私法方面参照了罗马法的某些规定。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从中发展出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天赋人权”“权利平等”的口号。

最后留几个思考题让学生思考,以引发学生探究的兴趣。

问题之一:为什么在古罗马形成这样灿烂的法律文明?这本身是一件不大容易解释的问题。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商品经济发达,所以法律制度就发达,所以古罗马就有了那样的法律文明。但是,古罗马有商业,其他地方也有商业,据别人的研究,中国的宋代及其以后的社会有很发达的商业,为什么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就没做出罗马法来呢?那么罗马法的产生、发育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问题提给大家,请大家思考。
第二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罗马法在形成的过程中为什么会形成以私法为基本核心的法律模式。罗马也有公法,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也是罗马人提出来的。关系到公民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是公法,涉及到私人之间的法律都是私法。这种划分对后世、欧洲大陆国家,乃至我国都有重要影响。在古罗马,这种划分的结果是一条腿粗、一条腿细,一个方面非常发达、一个方面很不发达。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格局?公法基本上对后世没有太多的影响,有影响的都是私法。这样的情况,以及古罗马一些法律格言,比如说“皇帝所希望者均为法律”使我们对古罗马的政治,甚至是否可以称之为“法治的源头活水”可能会有一些疑问。法律发展上这样的格局本身就是一种疑问。这个问题也提给大家,请大家思考
第三个疑问是,整个古罗马法律发展过程中并没有产生出相当深刻的法律思想。也就是说,古罗马人是法律实践上的巨人,但是是法律思想的矮子,只有一个西塞罗。但是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许多人认为西塞罗不过是把古希腊的许多思想传递到古罗马的一个人,所以他的思想本身没有太多的创造性,比如他的《论共和国》、《论法律》。那么问题是,为什么一方面是用法律制度、法律规范调整社会极为发达,而法律思想却没有这样一个基础上获得太大的发展。这个问题同样提给大家,请大家思考

古希腊文明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是其民主制度,古罗马文明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是法律制度。为什么?

思路:通过讨论使学生要认识到古代民主与法律制度对当今人类社会的贡献和重要意义。

罗马法是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规范的总称。古罗马文明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是法律制度。罗马法包括公民法、《十二铜表法》、万民法、《民法大全》等等,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其法则体现着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的思想;虽然罗马共和国最终被帝国取代,但它的生命力终将至近代重放光芒!虽然罗马国力之强盛,幅员之广大,早已成了历史。然而,罗马法律的基本精神,其是近代文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可以说近现代欧洲各国法制之发展都深深留下了罗马法的烙印。近代自然法学说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其思想渊源正是受罗马时代的自然法思想及自由人在私法关系上的地位平等原则的重大影响。因此,有人说罗马法是西方法治的源头。

精选阅读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教学设计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高中教师要准备好教案为之后的教学做准备。教案可以让学生能够在课堂积极的参与互动,帮助授课经验少的高中教师教学。所以你在写高中教案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教学设计”,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教学设计
课标要求
一、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二、了解罗马法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
三、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授课程序
导入新课:教师利用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对欧洲各个城市的描绘的文字导入新课:(幻灯片展示)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例如精致,古典,舒适,神秘,壮观,只有一个词,留给那唯一的城市,这个词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
讲授新课:
板书课题: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幻灯片展示)本课三大课标
(过渡)要落实本课三大课标,首先我们来了解罗马法
板书:一、罗马法的概念
(幻灯片展示):罗马法: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罗马奴隶制国家所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
教师强调:罗马法并不是在一开始就是一部完整的法律,在这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罗马法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演变,呈现较为明显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过渡)罗马法发展经过了哪些阶段呢?
板书:二、罗马法的发展阶段
(幻灯片展示):罗马法发展三个阶段的表格
要求学生阅读课本将表格补充完整,教师根据学生回答的情况,对表格进行补充解读。
(重难点突破):师生探究后教师总结:
(幻灯片展示):1、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进步性在哪里?
2、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的原因?
3、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过渡):罗马法伴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发展,那么罗马法对罗马国家发展有什么影响呢?
板书:三、罗马法的影响
(重难点突破)师生共同通过对史料的分析探究得出:
(幻灯片展示):对当时:维系和稳定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对后世:成为近代欧美国家立法和司法的蓝本;
罗马法中的精神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有力武器。
(过渡):唯物史观认为,认识事物应该用一分为二,辩证的方法,罗马法对当时和后世产生的积极影响的同时,存在哪些局限呢?
师生解读史料得出:
(幻灯片展示):罗马法存在的局限
1.罗马法宣扬君权神授、保护奴隶制度,妇女地位低下。
2.罗马法所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
3.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罗马法体现的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最后教师小结本课内容(幻灯片展示)
布置作业
附板书设计: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罗马法的概念
二、罗马法的发展阶段
三、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教学反思


一名优秀的教师在每次教学前有自己的事先计划,高中教师要准备好教案,这是老师职责的一部分。教案可以让学生能够在课堂积极的参与互动,有效的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率。那么怎么才能写出优秀的高中教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教学反思”,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教学反思
在科技楼二层观摩教室,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做了入职后的第一次汇报课。讲课的题目是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第六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平心而论,罗马法这节课也是压在我心里的一座大山,因为这节课不但涉及历史学,还涉及法学的部分内容。因此对于这节课,我自己也是现学现卖。第一次汇报课,无论讲得怎样,讲完了总算可以松口气。下午第八节是评课环节,各位评委老师对我的这节课基本认可,我们组内的马占峰老师、何敬汉老师对我的课也予以肯定,说了诸如会讲课,板书、课件运用得恰到好处、对教材的驾驭能力比较强、导入抛出问题,清晰明了、过渡语言很好,很连贯、能够在课堂中逐步渗透学习历史的方法、能够微笑的面对学生、无可挑剔、老练成熟、对历史概念的解释比较清楚之类的评价。这节课能够得到认可,这对我来说是倍感欣慰的。但是,作为一名新入职的青年教师,我深知自己在教师专业素养方面还差很多,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对于这节汇报课,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首先是在教学的能力素养方面:
1、本课的组织教学环节不够完善,缺少上课这一环节。
2、课件之中没有点明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目标也应当是课堂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使学生明了本节课到底要学习什么。但是我的这节课忽略了这一环节。当然,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我以为如果从应试角度去说,明确学习目标,有利于学生明确这节课的知识点。但如果从教育对学生的人生影响这个层面来看,学习目标在课堂环节中出现,可能会使学生只关注目标的内容,忽视课堂中的其他内容,而对于历史这类人文学科的教学而言,课堂教学的内容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
3、教师语言艺术方面。教学是一门艺术,各个方面都需要精心雕琢,教师的语言、行为等各个方面都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甚至会影响学生的人生。在讲课过程中,我虽然能够做到抑扬顿挫、充满激情,但是由于普通话不是特别标准,经常夹杂着一些梅河口音、陕西口音,并且我讲课比较口语化,有时语速太快,导致下面的同学听的不是特别清楚。
还有讲课过程中的口头禅,比如那么那么、是吧是吧,我以为教师上课有几句口头禅倒也无妨,它也是提升教学艺术的一个途径,但是过多的口头禅,便会使教学艺术大打折扣。
4、对课堂的掌控能力还有待提高。比如在自主学习环节,某位同学在黑板上写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忽略了公民俩字。当时我也做了适当的引申,比如教育学生阅读教材要仔细,要注意细节等等。不过课后想来,还会有比这更好的引申,比如为什么一定要加公民这个限定词呢?由此便可以切入下一个教学情境。
再比如课堂上有一个抽签环节,我采取的是轮番抽签的原则,目的是为了是学生联想到之前所学过的古希腊民主政治中轮番而治的内容,可是当我问道大家是否记得克里斯提尼改革的某项内容与此有关时,同学们好多都回答了陶片放逐法。我则紧随了一句:什么放逐法?!难道我还把某位同学驱逐了不成?课后我总觉得这句话说得有些不太合适。这是一句课堂玩笑的话,但如果换成难不成你们还要把我放逐咯?是不是更得体?
再有在黑板的展示环节,某位同学落掉了封建制度的填空,但是后来组内同学提醒了她,她又到黑板补了出来,我在做总结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引申一下,这不就是相互帮助吗?这不就是荣辱与共吗?
其次是在知识结构素养方面,在这里我更加侧重于我的教学内容:
1、关于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渗透。在备课的时候,我就感觉到这节课的内容特别适合史学上所说的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渗透,虽然想到了这一点,但是在授课过程中,我的表达不甚明晰。换句话说,授课过程中部分内容逻辑不清。比如在罗马法的内容和历史影响方面,我们经常说罗马法对近代欧美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那么它是如何体现的呢?学生们往往只是背诵结论,而不是归纳结论。这就要去从罗马法的内容上去寻找,罗马法中保护私有财产、自然法中自由、平等、正义等原则,正是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的部分。如果理清了这个思路,教师也好讲,学生也好学。所以一节好课一定要有好的逻辑,不但要在备课思路上有逻辑,而且还要在语言表达上有逻辑。
2、邵老师的评价很中肯:形式新颖、内容老套。我也深知在这方面自己的知识结构上有很大缺陷,我认为新内容是在教师阅读量的基础上生成的,所以今后还是应该扩大自己的阅读量。
3、教学目标是否达到?教学目标是根据学习目标制定的。在备课过程中,我结合课程标准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的内容和学生的认知水平,拟定出了如下学习目标:
1)能知道罗马法的概念,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发展完善的过程及历史作用。
2)能通过史料的解读,理解从习惯法发展到成文法、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原因。
3)能通过罗马自然法中公平、正义等原则,认识到法律在人类社会中的价值和作用。
所以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基本相同,那么在教学过程中,我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呢?我觉得通过罗马自然法中公平、正义等原则,认识到法律在人类社会中的价值和作用。这个目标很可能没有达到,我虽然在课堂上讲到了自然法中自由、平等、公平等原则,但是蜻蜓点水,没有深入。如何真正落实这种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是今后在学习中应当注意的。
4、备课过程中资源利用是否充分。以前我以为备课过程就是在一节课未上之前;这次汇报课之后,我感觉备课环节直到授课完毕才结束,换句话说,讲课的过程中也有备课的过程。因为在授课过程中,也有课程资源、教学资源的不断补充和运用。
以这节汇报课为例,在上课之前,我曾预想了好多种上课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何导入、如何探究、如何进行小组展示等等。关于如何导入,我一开始准备运用学者观点引入,但是感觉十分生硬。就在上课的前半小时,临时通知我要授课的班级第三节不用跑操,这就突然来了灵感,既然他们不跑操,那么我就带领他们穿越吧!穿越到那里呢?古罗马。怎么穿越呢?带着问题去穿越。由此引入德国法学家耶林的一段话。这样导入新课,就显得比较随意,而不刻意。
关于如何进行小组展示,在课前备课的时候,曾经在这个环节很是苦恼,不知道该如何组织。后来想到学生在前一个讲到古希腊民主政治,既然如此,那么在展示环节就以一个民主的方式来进行。他们不是学过抽签选举和轮番而治吗?!而用什么方式抽签呢?由于我最近正在和师父学习乒乓球,这又启发了我。以小球标号的方式来抽签,这样既符合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又符合学生的心理认知特点。
再有关于课堂上的资源运用,比如某组同学在回答万民法出现的原因时,回答的确实逻辑连贯,条理清晰。那么我就将这种答案资源做了一些处理,指出今后希望同学们无论是答题还是写文章,都应该注意语言的逻辑性,这样就在情感上与学生作了交流。某位同学在回答罗马法的影响时,声音洪亮、逻辑性强,我在评价她的答案的时候说她具有演说家的气质,我想着对学生来讲一定会有极为深刻的印象(也许是我一厢情愿了)。
此外,关于历史学科的教学,我还有一点感想:像历史这种人文学科的课,不能面面俱到,面面俱到反而浅尝辄止,给人以蜻蜓点水之感;教学是一门艺术,对待这种艺术,要精雕细琢,切磋琢磨,乃成宝器。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导与练


作为优秀的教学工作者,在教学时能够胸有成竹,作为高中教师就要精心准备好合适的教案。教案可以让学生能够在教学期间跟着互动起来,帮助高中教师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你知道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高中教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导与练》,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修1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导与练

简析罗马法的含义、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实质及其影响
一般认为,罗马人留给后来文化的1份宝贵遗产是其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由公元前450年开始公布的“12铜表法”逐渐演变而来。在共和国的最后几个世纪,“12铜表法”已被新条例新原则的发展所取代。这些新条例和新原则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来自习惯上的变化;有的来自斯多亚派教义;有的来自判决书,尤其是来自大法官的文告。罗马大法官是有权维护和解释特殊诉讼法和向陪审团发布判决案件指示的高级行政官。陪审团仅解决事实问题;全部法律争端要由大法官裁决,一般说来,他的解释就成了未来判决类似案件的先例。因此一系列司法程序的建立,同英国的习惯法有某些相似之处。
在2~3世纪之交,罗马先后出现5大著名法学家:盖约巴比尼安、包鲁斯、乌尔比安和莫迪斯蒂努斯。罗马皇帝曾颁布引证法,规定凡在法律上遇有难题而成文法无明确规定时,则依照他们的著作来解决。由于罗马法是在法学家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因而它由3个分支组成,这就是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罗马法是指通行于罗马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制度,狭义的则仅是指罗马公民法。
1.罗马法的演变发展过程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由贵族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制定的法律,镌刻于十二块铜表上,称为《十二铜表法》,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它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演变成为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
(3)从零散到形成完整体系,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统称《民法大全》。它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2.罗马法的分类:罗马法从形式上可以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从整体结构上看,分为公民法和万民法。
3.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债权做了规定和解释,遵循的原则是自然理性。
4.罗马法的实质: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工具。
5.罗马法的影响
(1)地位: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备,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2)对罗马:维护和稳定了罗马帝国的统治。政治上:维护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实际上是维护奴隶制度,理论上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巩固帝国的统治基础;经济上:保护私有财产;对各种契约均有较详细的规定,稳固了帝国的经济基础。
(3)对后世:它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等均起源于罗马法)①拿破仑的《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②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1787年宪法的等,都是以罗马法中的理论为基础,从中发展出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天赋人权”“权利平等”等口号。③19世纪末20世纪初影响到中国、日本,我国现行的《宪法》、《民法原则》和《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罗马法的原则。
(4)从罗马法看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罗马法在调节罗马社会生活矛盾,维护罗马奴隶主贵族统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后世资本主义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是:规范人的行为,调节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
(5)局限性:罗马法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奴隶被当作私人的财产,没有任何权利,不能体现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现代的法制有明显的不同,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

习惯法与成文法
早期罗马没有法律而只有习惯,司法职能是由国家机关兼理。直至共和国初期,制定《十二铜表法》。罗马著名史学家李维尼(公元前59~17年)认为,《十二铜表法》是整个公法和私法的渊源。而《十二铜表法》是把过去的古老习惯变成具体的法律条文,而且在罗马进入共和国时期前后,除《十二铜表法》外,有关部门私法条文的大部分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仍是靠习惯法来调整,这说明习惯法始终是法的重要渊源。
习惯法是一种不成文法。它是由罗马氏族古老习惯,当时社会通行的各种习惯、法院判例三个部分组成的。所谓的习惯法实质不是法,而是习惯,或者说就是社会中通行的具有普遍性、权威性的习惯做法;习惯法其实就是习惯规范,就是具有普遍性、权威性的习惯做法。习惯与法律是不同的,习惯法本身是不成文的、非正式的。
在原始社会条件下,这些习惯保证了原始社会生活的和谐和公平,构成了法的前身。习惯法的产生大多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渐自然形成的,有些则是通过共同议定和约定而成,它没有什么外部力量的干预和敦促。其产生后,主要通过口头、行为、心理进行传播和继承,它的实施也主要靠氏族、部落成员集体的认同和价值利益取向的共同性以及社会舆论作保障。因此,习惯法的适用范围必然是有限的、有边界的,只能在特殊类型的社会关系中,如亲缘关系、地缘关系、熟人交往圈、民间组织网络等这样的社会关系中才能起作用。脱离了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超出了一定的边界,习惯法就自然失效。
而成文法是国家制定的,也就是说,国家产生以后,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权利制定并强制执行的社会规范称之为成文法。尽管成文法是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意志而制定的,与习惯法有很大的区别,甚至违背习惯法保护公众平等利益的初衷,但是由于成文法有国家暴力作为特殊的强制保证手段,使它有恃无恐地逐步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和每一个领域
正是由于成文法与习惯法产生基础的不同,习惯中公共成员普遍受益的理念更多的被成文法的统治阶级利益得到保护所代替。在成文法的强力推进下,习惯在静悄悄的发生变异,有的融入到成文法体系之中,有的则自动消失淘汰,有的则在顽强的生存和继续发挥作用,就继续起作用的这部分习惯而言,它也只能是一种习惯规范、一种习惯做法或只能成为参考(尽管有的地区的习惯更被民众重视,但在法律不予承认的前提下,习惯没有对抗成文法的效力)。在现代生活中,成文法在产生条件和程序上严格、目的明确、保障有利,这都是习惯法不能比拟的,成文法在不断完善和不断创制中的作用日渐强大,已经成为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亦愈发稳固。
习惯法一般是指英美国家的做法,其立法一般是法官的工作,具体方式是判例。律师碰到案子后是去寻找以前的类似案例而不是翻阅法条。虽然现在国会也会制定一些成文法,但还是要经过法院引用后才能真正生效。习惯法就是没有通过立法机关正式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惯例.,成文法正好相反,法律是由专门的立法机关制定,制定后才实施。律师碰到案子是去翻阅法条规定。代表国家为法国,德国。
在习惯法中,判例是主要的法律渊源,在成文法中,判例不是主要的法律源源.所以也就行成了一种习惯,在使用习惯法的国家,法官在审问时通常看对于类似的案件,以前是怎么判的,而在成文法的国家,法官在审问时,只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必要的情况下也采用判例,但它是处于次要地位.习惯法和判例法的制定,颁布,以及分类上均存在着差别。

一、公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
在古代罗马,有三种类型的法律:
(1)公民法,原意为一个国家所固有的法律,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其特点有:狭隘,只适用于罗马公民,不适用于外国人;严峻僵化,缺乏灵活性;注重形式,程序繁琐;
(2)万民法,其原意为各国共同适用的法律,具体到罗马,则是指适用于罗马人与外国人以及外国人与外国人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或专指适用于罗马国家与其他国家关系的法律如交战、议和等。在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把罗马公民权授给罗马帝国境内的一般居民,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也随之消失;
(3)自然法,即制定法的对称,是指合乎人性、合乎理性的法律,适用于全体人类(包括奴隶),是永远不变的、超时间、超空间的法律,一切制定法都应以自然法为标准,因而它是最理想、最好的法律。并且,乌尔比安认为,自然法就是自然规则,除适用于人类之外,也同样适用于自然。
二、东西方古代政治制度的比较
比较内容中国古希腊、罗马
发展趋势趋向专制走向民主
政治改革
法律制度加强君主专制、法制是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工具。古希腊进一步实行民主政治,并以法律作保障。古罗马先是共和,法律限制其专制,后是独裁,对君主专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文明延续与否与政治制度的关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当时有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文化进步,并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有力保障,促进文明进一步延续。缺乏强有力的权威,国家不统一,经常分崩离析,易摧残文明,破坏文明的发展历程。
认识人类文明史上没有完美无缺的政治制度,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时代、阶级的局限性。

1.了解罗马在法制建设方面的主要成就,认识罗马法律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影响;了解罗马重要法律制度的内容及影响,探讨其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及其影响。
2.分析罗马法对于维系罗马帝国的作用;从中西历史发展的两个方面比较罗马法的影响。
3.罗马法律,属于政治上层建筑方面的知识,第一要结合背景,把握其形成的原因、条件;第二要准确把握、分析其具体内容;第三要结合历史的发展运用哲学常识分析其意义、影响。

奥古斯都──盖乌斯屋大维
罗马杰出的政治家、罗马帝国的创始者。出身于骑士家庭,父亲是元老院的元老。屋大维是凯撒的甥孙,被凯撒收为养子,使其继承了大部分财产。公元前44年凯撒被刺后,继之而起的是执政官安东尼、骑兵长官雷必达和屋大维的三人同盟,史称“后三头”。三人间不断明争暗夺,不久雷必达失势,到公元前30年,屋大维打败了安东尼,获得最后胜利,成为罗马的军事独裁者。屋大维在国家制度上保存着共和的外衣,没有恢复公开的军事独裁制度。他把自己称为“第一公民”,意即元首。元首政治开始于公元前27年1月13日。元老院觉得屋大维有能力镇压奴隶和保卫奴隶主的利益,就赠给他“奥古斯都”的称号,意为神圣、庄严、伟大。在元首制下,元老院实际上受元首的控制,屋大维本人是元首、统帅、终身执政官、首席元老、大祭司长,独揽军事、司法、行政、宗教等大权,实际上是皇帝。所以,屋大维树立的元首制实质上是一种隐蔽的君主制,屋大维统治罗马是罗马帝国的开始。
屋大维时代,罗马帝国的疆域北起多瑙河,南到非洲(包括埃及在内的北非一带),西起比利牛斯半岛,东到两河流域和小亚细亚半岛,形成了古代史上一个最庞大的帝国。地中海成了帝国的内湖。为了统治这样大的一个帝国,屋大维把许多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成为罗马帝国实际上的皇帝。但是,他为了避免遭到和凯撒同样的命运,一直努力保持共和国的外表。他坚决不要“皇帝”这个称号,只称自己是“第一公民”,也就是元首的意思。他还保留了共和时代的元老院。但是,旧的元老贵族剩下来的已经很少,大多换成了“新人”。这些新人,不是新提升起来的贵族,就是依附新政权的世家贵族。所谓“全民会议”,变成了通过屋大维提出的议案的工具。
公元前27年1月,屋大维装作接受人民请求的样子,接受了元老院授给他的“奥古斯都”的称号。“奥古斯都”有“神圣”、“至尊”的意思,这是比皇帝更光荣的称号。实际上,屋大维是没有“皇帝”称号的第一个罗马皇帝。从此,连续了500年的罗马共和国时期结束了,罗马帝国时期开始了。
屋大维是罗马所有军团的最高统帅。他建立了30万人的常备军和一支驻在罗马的近卫军,身边还有一支由日耳曼人组成的精锐卫队。他就是凭着这些武力,打败国内外敌人的进攻,镇压奴隶的反抗,维持他的奴隶主军事独裁的统治。
屋大维从公元前30年开始独掌大权,在罗马帝国统治了40多年。他死于公元14年。罗马帝国在将近200年的时间里维持了比较稳定的局面,经济、文化都有比较大的发展,被称为“罗马的和平”时期。当时,各个行省都修筑了一些新的大道。这些大道把帝国的各个部分联结成一个整体,罗马成了这些大道的中心。所以,后来有人用“条条道路通罗马”这句话来形容罗马帝国交通发达、商业繁荣的景象。

中外学者共话罗马法与中国法治
2011年6月1日,由湖南大学主办、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罗马法传统与现代中国:回顾与前瞻”国际研讨会在湖南长沙开幕。
罗马法是世界法治文明的精神基础,对各国法律文化的养成和制度构建均具有重要影响。中国的法治建设同样需要罗马法精神的滋养,本次研讨会就罗马公法、私法与现代中国的法治发展等有关主题的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讨论,也将对“法治湖南”的建设和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镜鉴和智力支持;会议既是对“中意文化交流年”活动的积极配合,更是向国际社会展示“法治湖南”建设所取得的诸多成就的重要平台。诸多外国专家都对湖南法治事业所取得的进展给予了高度肯定,特别是对湖南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创新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开幕式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杜钢建教授主持。湖南大学副校长赖明勇教授指出,罗马法是古代西方政治法律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人类的法治发展和民主进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中国的法治建设也需要罗马法精神的滋养。2007年成立的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为罗马法的研究搭建了一个较高平台,这也是湖南大学推进全球化、国际化办学的重要举措。
罗马第一大学法学院桑德罗斯奇巴尼教授在致辞中谈到,罗马法系的其他国家通过对罗马法的解读塑造了它们自己的制度,在与这些属于相同法系的其他国家进行国际对话的背景下,根据中国文化和中国的改革来解读罗马法,必将使罗马法系的研究进一步深化。

1.德国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因为罗马法中蕴含着如下观念
A.人人平等,公正至上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2.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是
A.罗马公民B.罗马境内各族人民
C.罗马贵族D.地中海周围居民
3.下列内容不符合罗马法实际的是
A.提倡自由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私有财产神对不可侵犯
C.实行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D.公民与非公民始终实行不同的法律
4.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的指控,这里的“保护人”实际上是今天哪种角色的雏形
A.法官B.陪审法庭成员
C.律师D.公诉人
5.“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再能满足需要。外国人在罗马可能遭到关押,他的财产可能被没收,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为此罗马形成了
A.习惯法B.公民法
C.万民法D.自然法
6.下列人物中,使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是

A.伯利克里B.查士丁尼C.荷马D.梭伦
7.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出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内容,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A.是贵族内部矛盾激化的产物B.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C.是广大奴隶积极斗争的结果D.是外来文化渗透的结果
8.《十二铜表法》制定之前,罗马贵族喜欢用习惯法裁判,主要是因为习惯法
A.可以保护大众的利益B.是传统法律,不容更改
C.可以随意解释,有利于保护贵族特权D.是公平的
9.下面有关古代希腊奴隶和古罗马角斗士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古希腊罗马的奴隶都积极参与竞技体育B.其地位都非常低下
C.奴隶劳动是希腊城邦繁荣的物质基础D.奴隶生命安全没有法律保障
10.罗马帝国瓦解了,但罗马人却把他们的文明留给了欧洲人。这主要是指
A.给予自由民和奴隶以公民权利B.是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先驱
C.揭露和批评了私有制的罪恶D.维护和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11.罗马法是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古代法律体系,是因为它
A.内容丰富,体系完善B.给予自由民和奴隶以公民权
C.维护和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D.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12.马克思说:“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对这段话的准确理解是
A.法官是罗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B.法官滥用权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C.罗马法官建立了罗马帝国D.罗马法巩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1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罗马法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是一项重要内容。它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时适用的条款,而且特别明晰地规定了契约的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材料二:罗马法律制度刚刚建立时就带有某些民主化色彩。其原因是战争需要平民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他们处于要求政治上得到进步的有利位置,在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他们就采取罢工的形式。他们通过平民大会选举保民官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包括写下法律条文,公诸于众,限制任何个人所能拥有的土地的数量。
材料三:罗马法虽属奴隶制社会的产物,但由于它对反映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作了详尽的规定,因而也就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许多法律关系,因此它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属于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其影响更加显著。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制定的,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不少地方也沿袭了罗马法的传统。欧洲大陆上其他许多国家的民法也都受罗马法的影响。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为什么它会成为核心内容?
(2)据材料二,概括说明“罗马法律制度刚建立时就带有某些民主化色彩”的原因。
(3)据材料三回答,为什么说罗马法“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另外,罗马法对世界文明又有何积极影响?

1.A2.A3.D4.C5.C6.B7.B8.C9.A10.B11.A12.D
13.(1)核心内容: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原因:罗马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经济问题复杂多样;随着对外扩张和版图的扩大,罗马公民与非公民的矛盾上升,财产纠纷增多。(2)战争需要人民补充人力资源,使他们在政治上的一些权利得到保障;保民官对平民利益的保护;公民大会可限制贵族的利益。(3)原因:罗马法规定了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与资本主义时期的许多法律关系相吻合。影响:罗马法中蕴含的自然法思想对欧洲大陆影响非常深远;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为以后欧美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立法依据;罗马法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影响到中国和日本,如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继承法》等。

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课标要求:
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一、罗马法的起源
1、习惯法(罗马共和国早期):
多由贵族担任法官,常常地解释法律,保护利益,损害利益。
2、成文法(前5C中期):
①背景:平民反对的斗争
②诞生的标志:《》的制定
③特点:内容,条文。
④评价:
A进步性:贵族不能解释法律,利益得到保护
B局限性:保留了一些比较的习惯法
社会性质:社会
社会状况:维护利益,存在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①公民法:适用范围主要限于
②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
A原因:公民法无法适应罗马帝国扩张后的新变化
B措施:对行省上层阶级大量授予权,对无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给以适当的保障等。
C万民法的出现: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
2、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完成的标志:《》(又称《》)汇编完成(6世纪)
三、罗马法的影响
调整了社会
缓解了社会
稳定了社会
维护了利益
是欧洲第一部比较的法律体系
2、影响后世对近代欧美、产生重要影响
为资产阶级反斗争提供有力武器
△课堂小结:
△随堂练习——《全品》第6课“典题探究”(见《全品》第6课,略)
△作业:《全品》课时作业(六)

文章来源:http://m.jab88.com/j/33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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