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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备课助教资料

每个老师不可缺少的课件是教案课件,规划教案课件的时刻悄悄来临了。将教案课件的工作计划制定好,新的工作才会如鱼得水!你们会写一段适合教案课件的范文吗?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社戏》备课助教资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戏》备课助教资料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社戏》全文原有前后两个部分,课文节选自后一部分,描写作者幼时一段看社戏的往事,表现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的心情。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体验。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感。本文作者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我”看不成戏,“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万一;看戏时桂生殷勤地为“我”买豆浆舀水;回家的路上阿发以“我们的大得多”为由,建议去“偷”自家的豆。这些都是他们纯真童心的突出表现。
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好像小伙伴的小领袖一般,他的性格也表现得最为突出:他心细如发,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能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表现了大哥哥般的亲切体贴;他能拿主意,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经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止大家“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说明他善于为他人着想。
本文的景物描写极具特色。作者采用写意笔法,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午夜归航这几个画面,情景交融,充满水乡特色。色彩如豆麦的“碧绿”,远山的“淡黑”,月光的“皎洁”,渔火、灯光的“红”,航船的“白”;气味如豆麦和水草的“清香”等;声响如船行的“潺潺”声,孩子们的笑声,横笛的“宛转,悠扬”,诸方面写得简洁干净,生动传神。作者还运用各种比喻、拟人等手法,如表现船行之快,用远山来陪衬,“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直接描写船,“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化静为动,增强了景物描写的效果。
二、问题研究
1.作者为什么说平桥村“在我是乐土”?
民风淳朴的乡村,对一个在封建家庭中生长、受各种规矩束缚的孩子来说,确实是快乐自由的天堂。作者作为客人,“在这里”“得到优待”,钓到虾“照例是归我吃”,小伙伴们对“我”无微不至地体贴照顾,“看社戏”一节这种友爱和照顾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里“我”可以免念那些陈腐无用的经书,而且也没有那么多规矩可蹈,即使“打了太公”,全村“也决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对于自幼就压抑在封建道德秩序中的“我”而言,这样的自由是一种多么宝贵的享受;而且在农村可以亲近大自然,“掘蚯蚓”“钓虾”“放牛”,相对于城镇宅院中“我”那种受束缚的生活而言,无疑是新鲜有趣极具魅力的了。
2.六一公公是一个怎样的形象?
六一公公是淳朴乡民的形象。六一公公对于孩子们偷他的豆,只是责备“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听说摘豆是为了请客,马上说“这是应该的”,他并不是吝啬的人;后来他又亲自送豆,表现了他热情好客的性格。“我”夸了他一句,“竟非常感激起来”,体现了他的老实厚道的农民本色。至于他夸“我”“读过书”“将来一定要中状元”之类的话,只不过像今日夸某个孩子聪明,将来一定能考上好的大学一样。也有观点认为六一公公虽是个好人,但是有农民的局限。他夸“我”的话,表明他意识深处受封建礼教的影响,这在当时也是难免的。
练习说明
一、课文结尾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对这个结尾应该怎样理解?你在生活中有这样的体会吗?
此题意在让学生了解作者在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其实那夜的戏,看得叫人“打呵欠”“破口喃喃的骂”,那夜的豆,第二天吃起来也实在平常。所谓“那夜似的好豆”“那夜似的好戏”,代表了作者对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的童年美好的回忆,充满一种浪漫的理想色彩,表现对人生理想境界的渴望和追求。
二、夏夜行船、月夜归航在写景叙事上都非常精彩。夏夜行船通过哪些所见所闻所感来烘托“我”的急迫心情的?月夜归航中“我”的心情与去看戏时有什么不同?
此题意在让学生了解本文情景交融的写作特点。
所见: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还有几点火,……
所闻: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
月下归航写了众小伙伴去“偷”罗汉豆的趣事。去时“我”的心情很急迫,总“以为船慢”,而此时“我”和小伙伴们偷豆吃豆,心情无比欢畅。
三、揣摩下列词语,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1.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
(“轻松”和“舒展”表现了“我”什么样的心情?)
2.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
(山为什么说“踊跃”?)
3.回望戏台在灯火光中,却又如初来未到时候一般,又漂渺得像一座仙山楼阁,满被红霞罩着了。
(“回望”表现了“我”怎样的心情?“罩”表现了怎样的情形?)
4.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的说道……
(被人偷了豆,六一公公为什么还要“感激”?)
此题意在让学生品味语言的深层含义。
1.“轻松”和“舒展”与前文因看不成戏而沮丧形成鲜明对比,表现“我”欢喜轻快的心情。
2.以动词“踊跃”写山,把静物写活了。这个词的含义与现在不一样,作者在这里是创造性地赋予了这个词以新的含义。
3.“回望”两字,表现“我”依依的心情。“罩”通过视觉表现戏台如梦如幻的情景,与来时呼应。
4.因为城里读过书的“我”对他的豆子的夸奖。表现了六一公公淳朴厚道的性格。
四、△有人认为本文直接写社戏的内容太少,而写社戏以外的内容太多,因此建议把标题改为“平桥村一夜”之类的题目。你同意这一看法吗?为什么?如果大家对此有兴趣,不妨开一次小组会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此题意在让学生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加深对课文的理解。
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见解回答。
教学建议
一、这篇文章主要是回忆美好的童年往事,教学时要以此为重点。有观点认为这篇文章有批判封建礼教、抨击黑暗社会的内容,这种看法有些偏颇,教学时应避免。
二、有些问题,如小伙伴们“偷”豆,六一公公的“感激”,依现在的道德观衡量,学生可能不理解,教学时要适当引导和讲解。
三、可以学习本文为契机,适当引导学生关注自己家乡的文化习俗,开展语文活动。
有关资料
一、《社戏》二题(宋聚轩)
鲁迅先生的小说《社戏》中有两个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无人涉及。笔者教学过程中查阅了一些资料,现整理出来,以作参考。
关于看社戏的时间
《社戏》中写道:“我们鲁镇的习惯,本来是凡有出嫁的女儿,倘自己还未当家,夏间便大抵回到母家去消夏。那时我的祖母虽然还康健,但母亲也已分担了些家务,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归省了,只得在扫墓完毕之后,抽空去住几天,这时我便每年跟了我的母亲住在外祖母的家里。”又说,赵庄之所以要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课文注释云:春赛即“春天举行的赛会”。据此,一般人认为,看社戏的时间是在春天。其实,这是不确切的。看社戏的时间应该是在初夏。其理由有三:
第一,《社戏》中说,我到外祖母家去,是在“扫墓完毕之后”。那么,浙江绍兴一带的扫墓是在什么时间呢?据《越谚风俗部》云:乡下墓祭一年间共有三次,一是“拜坟岁、上元之前,儿孙数人,香烛纸锭谒墓”;二是“上坟,即扫墓也,清明前后,大备船筵鼓乐,男女儿孙尽室赴墓,近宗晚眷助祭罗拜,称谓上坟市”;三是“送寒衣,十月祭墓之名,亦数人而已。”《越谚》的作者范啸风,别号扁舟子,绍兴城附近皇甫庄人。鲁迅的外祖父鲁晴轩中举后迁居皇甫庄,租赁的就是范啸风的房屋。他的话是可信的。另据周作人回忆:“周家墓祭的规矩,拜坟岁和送寒衣都只有男子前去”,而“清明上坟,规模就要大多了,不但是妇女同去,还因为要举行三献礼,有些旧排场。”把以上这些材料综合起来分析,《社戏》中所说的扫墓,是指清明上坟无疑了。又据顾铁卿所著《清嘉录卷三》云:所谓清明上坟,并非仅仅指清明节那一天,而是“以清明前一日至立夏日”。那么,小说中所说的“在扫墓完毕之后”,当然应该是在夏初了。
第二,从《社戏》所描写的自然景物看,也是在初夏。“碧绿的豆麦田地”,“罗汉豆正旺相”,这被称为“罗汉豆”的蚕豆,在浙东一带,是越冬植物,清明以后才开始结果,到夏季才能收割。能剥了煮着吃的时候,当然是在初夏了。另外,小说中还写道,看社戏的那些土财主的家眷们,“多半是专到戏台下来吃糕饼水果和瓜子的”,水果当然也只能到夏季才有。
第三,周作人在《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地方戏》中明确写道:“本文(指《社戏》──引者注)中说:‘当时我并不想到他们为什么年年要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这是题目的说明,但实际上这种演戏大抵是在夏天。”
根据以上理由,我认为,看社戏的时间应该是在初夏,而不是在春天。
社戏演出的内容
关于社戏演出的内容,小说中是这样记述的:首先是“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着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正打仗”,几个赤膊的人翻了一阵筋斗,都进去了,“接着走出一个小旦来,咿咿呀呀的唱”,然后是“一个红衫的小丑被绑在台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用马鞭打起来了”,最后是老旦出台慢慢地唱。这究竟是一出什么戏呢?据徐淦《鲁迅和绍兴戏》一文考证,这是绍兴戏《游园吊打》。该戏叙述的是唐朝宰相卢杞陷害忠良,纵子作恶,终于被惩的故事。卢杞的儿子(剧中称为恶少)带了帮闲家丁到忠良朱文光家抢亲,被朱文光抓住打了一顿,直到写了服辩(悔过书)方才罢休。服辩词云:恶少──抢姣姣;家丁──惹祸苗;恶少──下遭再来抢姣姣;家丁──变猪变狗变阿猫。小说中被绑在台柱上的红衫小丑就是卢杞的儿子,那个花白胡子的就是忠良朱文光。
另据周作人回忆,小说中所写的社戏的内容,“是绍兴戏中精彩内容之一”,“帮闲引了公子去抢姣姣,结果吊打了写服辩了事,……看过的人都不能忘记,……虽然他不曾说出是什么戏文来”。这段回忆,与《游园吊打》的情节也是完全吻合的。
二、人生经验通感──从《社戏》和《朝花夕拾》谈起(范伯群、曾华鹏)
(一)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的名篇《社戏》的结末一句,不知勾起了多少读者的神思遐想。为什么我们会受作品中的这种怅然若失的情愫的强烈感染呢?因为这结末一句话伸出她的纤巧的手指拨动了我们的心弦,使我们联想起自己永远失落了的童年,从而搅动我们心灵深层的积淀,引起“心弦的共振”。人人都会用自己的人生经验去补充和生发这种“失落感”,并且会赋予这种一去不返的失落感以“美质”。
假设将《社戏》的结末一句话删去,我想作品的感染力就大为逊色。如果我们深究一下这句话为什么会有如此感人肺腑的“魅力”,那么其奥秘就在于:鲁迅用这句话激起了读者的“人生经验通感”。“她”能点燃我们追忆童年的情感之火,而且人人都具备这种“通感”的燃点。
童年──对每个成人来说,都永远无法重现地消逝了。每每忆及,总会有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而人们对永远失落和不可重复的岁月总会去追寻出它的美感来,再用感情镀上金色的光泽。即使是忧患的童年,也会因时距而寻觅出忧患余生中的“忧患美”。《社戏》的结尾,就是诱导人们追忆这种“永远失落的美”,又借助于“人生经验通感”的“导体”,抓住了读者的心。
过去,我们对这种客观上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人生经验通感”,讳莫如深,守口如瓶;我们对这种“接受美学”中的“最良导体”,缺乏必要的冶炼和运用。这种“人生经验通感”能使作者和读者的感情熔为一炉,迸射出耀眼的火花。能找到这种“人生经验通感”的作家,他就是找到了征服读者心灵的“秘密武器”。鲁迅就是善于掌握这种“秘密武器”的圣手。他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说: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的确,这“思乡的蛊惑”,这对儿时的反顾,这记忆中的“旧来的意味”,实际上并不如想像中的那样美。但我们是自觉地去受“哄骗”的,而且甘愿“终身受骗”。这是一种多么神妙而无法言表的感情啊!也许是鲁迅已经自觉地发现了《社戏》结末一句的震慑的威力,所以作家才会在《朝花夕拾小引》中再旧事重提。而且又非常自如地娴熟地在《朝花夕拾》中运用这种使人们“心灵相通”的技巧。要论及“人生经验通感”这个大题目,涉及的领域是无限宽泛的,我们这里只想谈谈“思乡的蛊惑”和儿时的反顾这一课题。因为《朝花夕拾》就是鲁迅永别故乡后的蛊惑的情思,就是在流离颠沛中,对儿时童心的追忆。这是有良知良能的人的最基本的“通感”之一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结尾,有着浓郁的《社戏》式的风致。鲁迅用“荆川纸”影写了一大本绣像,“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结末写道:“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这也是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这是童年时带着最美好的情趣描摹的“心艺”,又何况是一大本呢!这是纯正的童心的结晶。可叹的是“明珠投暗”了。真情被铜臭所玷污,这是莫大的痛惜。这个已做了店主的“准绅士”,与北京戏园中“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一眼”的胖绅士是类似的。“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童年的鲁迅是爱书的。当长妈妈为他买到“三哼经”时,他好像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他说“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那么,对搜集绘图的书几乎成癖的童年时的鲁迅来说,难道不更珍爱自己搜集和影写的图画吗?更何况还有“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它的模样,难道不也会“到现在还在眼前”浮现吗?那是在三味书屋就读时童心被艺术征服的活见证,可是“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所传达给我们的却是童年高尚情趣的“灰飞烟灭”,是一种超常形态的怅然若失。
(二)
这种访旧、反顾、追忆的意绪,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是以永恒的怀念感来作结的:“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又可看作运用“通感”的一例,让读者以自己的经历当主干,去思怀,去祈念永别的亲人和密友。
对鲁迅说来,忆念长妈妈是有自己独特的思路的。他对辛劳了一生,连一个名字也没有给她服侍的“哥儿”留下的“保姆”,表示了永恒的怀念。她所留下的“长妈妈”的“长”字,不过是“顶替”了周家前一个女工的高大的身躯的“代号”而已。在周家,其实她仅是“阿长二世”罢了。鲁迅落笔写了大半,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粗手笨脚的“黄胖而矮”的愚妇人的形象。迅哥儿并不理解她,对她的敬意是一直没有牢固树立起来的。但当迅哥儿“渴慕”绘图的《山海经》,而且遍求不得时,长妈妈却“与众不同”地记挂在心上。“我”在寝食无味的渴求中,“得来全不费功夫”:就是因为这个愚妇人在告假回家的匆忙间隙中,进了她这个两眼墨黑的人从未进过的书店:“我给你买来了”。这一切的总根就在于“爱”。这“爱”的果实就是迅哥儿的“久旱逢甘霖”的童心的巨大的满足。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
这“神力”是以“爱心”为坚强后盾的。当我们用这种“爱心”再去重新估价长妈妈的若干言行时,就会得到一种从来未有的“良性反应”。她对迅哥儿的爱心有时仅是爱得不大得法而已。
当作家写《阿长与〈山海经〉》时,这“最为心爱的宝书”,“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而这种“童心的巨大的满足”,却是永久印烙在心灵之上的;这深藏在粗陋外形下的“爱的深井”,是永远也不会枯竭的。于是鲁迅按照自己永恒的忆念,深情地呼喊道:“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作为读者,我们当然是顺着作家的思路去作心灵的漫游的。但是除了循着作家的心轨运行之外,还会有一种联想,这联想的推动力就是“人生经验通感”,这“通感”使我们也像作者一样,忆念我们的永别了的亲人故友,久久沉浸在思绪万千之中。如果这篇文章删去了结末的一句,能有如此强劲的联想效果吗?
与《阿长与〈山海经〉》相仿的是《范爱农》。鲁迅写此文距范爱农失足淹死已有14个年头了。对好友的惨死,鲁迅不仅赋诗悼亡,而且与几个友人“想集一点钱作他女孩将来的学费的基金,因为一经提议,即有族人来争这笔款的保管权,──其实还没有这笔款,大家觉得无聊,便无形消散了。”这样,对亡友的追怀自然化为对遗孤的惦念。这结末的一句是:“现在不知他唯一的女儿景况如何?倘在上学,中学已该毕业了罢。”读到这里,贫困的故友坎坷的一生和猝然死亡,令人不胜悲悼;孤儿寡母的命运又令人无限关注。在这苍茫人海之中,她们像涓滴之水,又在何处流淌呢?本想为亡友做点切实的纪念工作,倾注一点友情在遗孤身上,但竟无法以微力作为薄奠;人事变迁,行踪飘忽,竟至不知所终了。按照最好的估计,14年后,这亡友的惟一的幼女“中学已该毕业了罢”。这是一种对亡友的怀念的延伸,也是悼亡感情的归宿,是对不知所终的遗孤的祝福。
这结末的一句,也同样可以激起一种“人生经验通感”。它的公式是:“现在不知××景况如何?倘在……已该……了罢。”这个公式对读者来说,是可以产生多种联想的。不仅用于悼亡,也可用于久别而音讯阻隔的亲朋。
从《社戏》到《朝花夕拾》的若干篇章,我们感到鲁迅规律性地运用一种“秘密武器”,那就是“人生经验通感”。所谓“人生经验通感”,即利用读者常会遇到的相似同类的人生经历,诱发读者一种“联想”,当这种“联想”引起读者“共鸣”时,在不知不觉中,读者就参加了一种创作活动,这种创作活动就是用自身的人生经历去补充和证实作家作品的可信性。作家愈能调动读者积极参与作品的创造,就说明作家的作品已在更高层次为读者所理解和接受。在这里,参与联想创造,与深刻理解和接受是同义的,成正比的。作家与读者之间的“心灵相通”的“最良导体”就是“人生经验通感”。当读者以这种“通感”参与创造时,他才觉得这位作家的作品是和谐而完美的,代表他说出了他自己想说的话。
本文并不想一般地谈论文章结尾的写作技巧。“人生经验通感”也不是只靠结末一句才发挥自己的威力。它可以在行文中无处不在,渗透全文。但鲁迅还能在读者即将要放下书本时,使他们欲罢不能。手中的书本放下了,心里的人生经历的书本却又翻开了。我们不得不钦服鲁迅是善于把握这种“人生经验通感”的圣手!
(选自《名作欣赏》1986年第4期,有删节)
三、一曲自然美的颂歌──鲁迅小说《社戏》的文化读解(姚大勇)
初读鲁迅的小说《社戏》,很奇怪这样一篇充满诗情画意的小说,为什么偏偏出现在《呐喊》中──它和同期的《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直接指斥现实的篇章显得那么不协调。若说是因它与《呐喊》中其他作品创作于同一时期才被收到一起,那么由此引发的另一问题便是:鲁迅为何一边大声“呐喊”,一边却描绘了这样一幅宁静、优美的画卷?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作者笔下外祖母家的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这个偏远的海边小村,较少受世俗的浸染,更多地保留了自然的纯朴气质,是一方“净土”。那地方的山水令人陶醉,“我”和小朋友们夜间划船去看戏时,“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婉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抒情的笔调,将月下水乡描绘得清新,幽远,如梦如幻,散发着江南泥土的芬芳,作者对故乡的挚爱之情也隐然可见。
不惟景色优美,这里的人情更是淳厚。“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村里的人纯朴好客,小朋友们也因“我”来而从父母那里得到了减少工作的许可,陪“我”一起掘蚯蚓,钓鱼虾,放牛,充满童真之趣。他们一个个聪明,热情,活泼,也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才得以去看那年的社戏,夜里行船的时候,“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采起来。”回来的时候因为肚饿,大家商议一起去“偷”罗汉豆,阿发因为自己家的罗汉豆大,便让大家摘自己家的。后来六一公公知道大家“偷”吃了他的罗汉豆,非但不生气,竟还特地送了些给“我”吃。此外如外祖母的慈蔼,母亲的关怀,也都让人倍觉亲切。在这临海的小村里,自然与人情融为一体,人情之质朴、淳厚如那里的山水一样令人沉醉、感动。平桥村不仅是“我”的“乐土”,更是作者精心营造的新的“桃花源”。
《社戏》所描绘的,“实是作者心中理想”的故乡图景。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鲁迅故乡绍兴,自然景色秀丽,历来是人文荟萃之地,前人称其山水之美是“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世说新语言语》)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养成了人们对故土家园的深情厚爱,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也尤为重视人伦亲情,鲁迅生于书香门第,对故乡的眷恋实已融入了他的血液中。他早年初离家时,在给亲人的信中说“行人于斜日将堕之时,暝色逼人,四顾满目非故乡之人,细聆满耳皆异乡之语,一念及家乡万里,老亲弱弟必时时相语,谓今当至某处矣,此时真觉柔肠欲断,涕不可仰。”(《集外集拾遗补编戛剑生杂记》)故乡的山水之美,深深植根于鲁迅的心田,在人生道路上遇到风波,自然想起过去,忆及故乡的完美,他是在“昏沉的夜”看到了故乡山阴道上“好的故事”(《野草好的故事》),也是在北京“严冬的肃杀”中想起了早春二月故乡的风筝时节(《野草风筝》)。在和现实作对比时,所用的常是记忆中理想的故乡图景,小说《社戏》也正如此。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小说《社戏》中所展现的,也恰是儿童理想的成长环境。从散文集《朝花夕拾》不仅可看到作者对往事的深情追念,依依惜别,还可看到活泼好动,充满稚气、朝气的早年鲁迅。《阿长与〈山海经〉》一篇中他提到自己小时爱看那种有图的《山海经》,对一切感到好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篇不仅写了百草园里的可爱、好玩景象,还记叙了和小同窗们在三味书屋折梅花、寻蝉蜕,描小说绣像,从中可见作者一贯坚持的追求自然,不愿受束缚之心。《社戏》实也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小说《社戏》中,“我”从鲁镇来到平桥村,不但可以免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还可和小伙伴们一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玩耍,平桥村之于鲁镇,正如百草园之于三味书屋,前者才是儿童理想的成长环境,从中可见保守的书塾教育与儿童天性的冲突。正是在乘船去看社戏的途中,“我”寻到了让人心旷神怡的山水之美,只是比从经书上所读的枯燥难懂的“秩秩斯干幽幽南山”要自然真切多了。那次所看的社戏,其实也并不见得怎么好,那铁头老生没表演绝活,小旦唱得听不懂,很老的小生让人乏味,后来“我们”所怕的是老旦出场,唱起来没完没了,“我们”只好回去。戏台上的老旦表演和“我”在书塾中念经书,都一样的沉闷乏味,违背儿童天性。那次社戏之所以让“我”觉得好,不是那社戏本身,而是在此前后的人和事。与其说那次社戏值得回味,毋宁说儿时岁月值得珍惜,故乡之梦值得永远追寻。明代思想革新领袖李贽提倡“童心”:“夫童心者,真心也……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童心说》)平桥村的村民朴实厚道,勤苦好客,小孩天真纯朴,活泼热情,他们较少受世俗社会的沾染,更多地保持了“童心”,鲁迅所赞扬的正是不失童心的真正的人。《社戏》贯穿始终的,是作者的追寻自然之心,探求的是人的合乎天性的发展。
鲁迅所描绘的平桥村,类似于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边城,都是作者理想之寄托。《社戏》描绘的是理想图景,针刺的则是现实,批判的锋芒并未因直接揭示现实的苦难而减弱。在关注、思考、批判现实上,《社戏》与《呐喊》中其他篇章如《狂人日记》《故乡》《孔乙己》等是一脉相连的,只不过各有所侧重,表现风貌也有异。《社戏》正是一曲对故乡之美的颂歌,适可见作者对现实的关切,理想的追求。
(选自《名作欣赏》2001年第2期)
四、都市人的乡愁(叶世祥)
历来人们对鲁迅小说作着这样那样的解读,但有些解读恐怕与真知灼见相去甚远。重读种种关于《社戏》的那些似乎不容置疑的解释,忽有一种隔靴搔痒的印象和烟笼雾罩的感觉。于是萌发了拔开迷雾的欲望。
《社戏》所叙述的故事非常简单,就是写“我”的三次看戏。开篇用近三分之一篇幅写“我”在北京的两次看京戏,后用三分之二强的篇幅写“我”小时候在故乡去赵庄看的一场社戏。两次看京戏都窝窝囊囊心绪极坏,而看社戏却是意趣盎然永生难忘。鲁迅写这么一个故事,要传达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体验呢?这是解读《社戏》不可回避的问题。最流行最权威的解释是:两次看京戏过程中所见所触的丑恶庸俗突出了看社戏前后劳动人民质朴、勤劳、热情无私的优良品质,《社戏》是一篇劳动人民优秀品质的赞歌。这种观点也许不能说它错,但说它空泛流于浅薄也并不过分。就像评论一部层次很高的影片时光津津乐道女主角如何漂亮如何性感一样。鲁迅先生苦心经营这么一个故事,难道仅此而已吗?我不禁这样发问。
三场戏发生在两个地点:都市和乡村。有意味的是,三场戏都枯燥乏味,三场戏都没看到什么,看戏的“我”三次都中途告退,但作者的心情意绪却截然不同。
北京的两次看戏叙述中,透露的是一种沉重的压抑感。
……原来是一条长凳,然而他那坐板比我的上腿要狭到四分之三,他的脚比我的下腿要长过三分之二。我先是没有爬上去的勇气,接着便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
……身边的胖绅士的吁吁的喘气,这台上的冬冬的敲打,红红绿绿的晃荡,加之以十二点,忽而使我省悟到在这里不适于生存了。
物如刑具那样令人望而生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是冷漠疏离得令人窒息。狭窄拥挤的生存空间、喧嚣噪乱的环境气氛,使得都市人失去了做人的生趣。都市的最大特征莫过于“挤”了,作者在短短的叙述中就六次写到“挤”,拥挤中的孤独、热闹中的凄凉,在两次看京戏过程中体味得悲悲切切。嘈杂紊乱的都市生活中萌生的疲惫、厌烦,甚至恐惧的情绪也渲染得淋漓尽致。
乡村的环境却是诗趣盎然、和谐醉人的。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
鲁迅甚至不惜以少有的抒情笔调将乡村景物仙境化:
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处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乡村世界彰显出温馨的柔情,那样透明、那样沁人心脾,没有《故乡》中的萧索和灰暗,有的是田园牧歌般的温情,仿佛整个世界都被罩上了一个柔媚而富有韵味的光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是质朴淳厚、水乳交融。从少年双喜、阿发到六一公公,都对迅哥儿怀着一种近乎虔敬的热情,甚至偷了罗汉豆还受夸奖。
整篇小说的感情基调就是都市和乡村的对立。
就像莫言采用了童年视角使那些《敌后武工队》之类的作品已写得滚瓜烂熟的抗战故事在他那片血色高粱地里变得灵气飞动意蕴无穷一样,《社戏》之所以魅力隽永,也在于鲁迅截取了一个很好的视角:通过一个都市人的瞳孔观照童年时代看的一场社戏。不是写一群天真无邪的少年驾着轻舟往赵庄看社戏,而是写一个饱经世事沧桑的都市人回忆自己曾经在故乡的小河上驾着轻舟去赵庄看社戏。这二者的差别很大。混淆或无视这两者的差别是淹没《社戏》艺术魅力的重要原因。我上中学时在教科书上读到的《社戏》是前面写两次看京戏那部分被删掉的。删成一篇地地道道、纯正明了的“社戏”,让中学生读,编者的意图固然有他的理由,但作为一篇艺术珍品,这样一删也就面目全非、不伦不类了。单看这场“社戏”,很多颇具匠心的描写会失去根基,变得做作突兀,特别是景物描写。而单场“社戏”成篇的《社戏》,其精深隽永的艺术内涵无从谈起,至多只能算是一篇不失优美的浅显的儿童小说而已。一群孩子驾舟荡漾在故乡小河上,兴致盎然地去看一场其实单调乏味之极的社戏,这之所以对我有那么大的诱惑力,是因为我时时感受到孩子们背后都市人那双忧郁的眼睛。这不是一场少年的游戏,而是一个成年人的精神返乡。从创作动因上分析,与其说鲁迅念念不忘既往的少年时代,还不如说鲁迅对现实的都市生活耿耿于怀。没有看京戏的厌烦和倦怠,就不会有看社戏的欣喜和诗意。童年之所以是一个美丽的梦,更重要的是你已告别了梦的年龄。对故乡小镇环境的浓墨渲染,透露对家乡的赞美和挚爱之情只是表面的,更深沉更发自内心深处的是渗透一个都市人绵绵不尽的乡愁。就像一个抱着天生残疾低能婴孩的母亲,越是看到别人的孩子聪明伶俐,越是感到加倍的心酸,自己的孩子越是愚钝,别人的孩子看起来就越发聪慧。在都市里迫于生计辗转奔波、疲惫不堪的“我”,回忆起往日的乡村生活,那场并没看到什么的社戏也越发溢彩流光了。景色越是美丽醉人,乡愁越是浓烈欲滴。迅哥儿、双喜、阿发他们的朗朗笑声,不是回荡在故乡小河的上空,而是敲打在都市人“我”烦闷孤寂的内心里。也只有从这样的角度透视《社戏》,才能领略到结尾“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的无穷余味。都市人的乡愁是流溢全篇的感情涟漪。没意识到这一点,在我看来,很难说读懂了《社戏》。
都市与乡村的对立情绪渗透在很多现代作家的作品中,可以说都市人的乡愁在鲁迅这一代作家那里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情绪体验。沈从文对边城小镇的留恋是众所周知的,他盛赞尚存于林野间、未经现代文明浸染与玷污的淳朴人性,吟诵出一曲曲优美和谐又不无忧伤的人性之歌。一个差不多与鲁迅同期的诗人干脆在他《初到城市》的诗里写道:“嚣骚,嚣骚,骚嚣里的生疏的寂寞哟!”刘西渭也说:“身子落在柏油马路上,眼睛触着光怪陆离的现代,我这沾满了黑星星的心,每当夜阑人静,不由向往绿的草,绿的河,绿的树和紫的茅舍。”类似的例子俯拾即是。这为我们解读《社戏》提供了一个背景。不过,鲁迅先生是清醒的,他绝对不至于浪漫到视田园牧歌粉饰下的宗法农村为理想社会模式,《故乡》中对闰土悲剧命运的深刻揭示就是最好的佐证。但人的情感体验、人的欲望要求并不能全部托付给理智的清明。从理智上讲,至少在目前的中国还很少有人愿意退出都市甘愿去农村定居,而这并不能掩盖这么一种事实:为数不少的都市人确确实实对农村生活有着一种诗意的怀想。特别是随着城市化的骤然加剧,文明化的价值和人的本能要求之间存在着的冲突随之明朗化,长年蜗居蛰伏在大都市里的人面对被沥青和混凝土严严密密覆盖着的环境,产生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渴望,从而把目光投向白云悠悠、炊烟袅袅的农村,在体味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乡愁中获得一种心理补偿、达到一种心理平衡。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现代都市人的普遍心态。这样的心理背景也使得《社戏》的艺术魅力更为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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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劝学》备课助教资料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是根据先前的史书改写的。因先前的史书已有较详细的记载,而又无新的史料可以补充,所以本文是根据从略的原则对先前史书的有关记载进行改写的。与《三国志吴志吕蒙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的文字相比,本文仅区区129字,虽极简略但剪裁精当,不仅保留了原文的精华,保持了故事的完整性,而且以更精练的文笔突出了人物的风采,是一篇成功的改写之作。
本文写的是吕蒙在孙权劝说下“乃始就学”,其才略很快就有惊人的长进而令鲁肃叹服并与之“结友”的佳话。可分两层:先写孙权劝学,吕蒙“乃始就学”;后写鲁肃“与蒙论议”,“结友而别”。
本文记事简练。全文只写了孙权劝学和鲁肃“与蒙论议”两个片断,即先交代事情的起因,紧接着就写出结果,而不写出吕蒙如何好学,他的才略是如何长进的。写事情的结果,也不是直接写吕蒙如何学而有成,而是通过鲁肃与吕蒙的对话生动地表现出来。写孙权劝学,着重以孙权的劝说之言,来表现他的善劝,而略去吕蒙的对话,仅以“蒙辞以军中多务”一句写吕蒙的反应,并仅以“蒙乃始就学”一句写吕蒙接受了劝说;写鲁肃“与蒙论议”,着重以二人富有风趣的一问一答,来表现吕蒙才略的惊人长进,而略去二人“论议”的内容,并仅以“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一句作结。
二、问题研究
1.本文是怎样以对话表现人物的?
本文注重以对话表现人物。对话言简意丰,生动传神,富于情味。仅寥寥数语,就使人感受到三位人物各自说话时的口吻、神态和心理。
孙权劝学,先一语破的,向吕蒙指出“学”的必要性,即因其“当涂掌事”的重要身份而“不可不学”;继而现身说法,指出“学”的可能性。使吕蒙无可推辞,“乃始就学”。从孙权的话中,既可以看出他的善劝,又可以感到他对吕蒙的亲近、关心、期望,而又不失人主的身份。“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是情不自禁的赞叹,可见鲁肃十分惊奇的神态,以他眼中吕蒙变化之大竟然判若两人,表现吕蒙因“学”而使才略有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惊人长进。需要指出的是,鲁肃不仅地位高于吕蒙,而且很有学识,由他说出这番话,更可表明吕蒙的长进确实非同一般。“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是吕蒙对鲁肃赞叹的巧妙接应。“三日”形容时间很短,“刮目”是擦拭眼睛,表示十分惊奇、难以置信的样子。从吕蒙的答话中可见他颇为自得的神态,他以当之无愧的坦然态度,表明自己才略长进之快之大。孙权的话是认真相劝,鲁肃、吕蒙的话则有调侃的意味,二者的情调是不同的。
在本文中,写鲁肃、吕蒙对话,一唱一和,互相打趣,显示了两人的真实性情和融洽关系,表明在孙权劝说下吕蒙“就学”的结果,从侧面表现了吕蒙的学有所成,笔墨十分生动,这是全文的最精彩之处。
2.鲁肃为什么与吕蒙“结友”?
文章以“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结尾。鲁肃之所以主动与吕蒙“结友”,是因为鲁肃为吕蒙的才略所折服而愿与之深交,表明鲁肃敬才、爱才,二人情投意合。这最后的一笔,是鲁肃“与蒙论议”的余韵,进一步从侧面表现了吕蒙才略的惊人长进。
练习说明
一、仔细阅读课文,想想吕蒙的变化对你有什么启示。
设题目的是让学生理解课文内容,并从中受到启发。
二、朗读课文,注意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所表示的语气。
设题目的是让学生了解课文中的几个语气词所表示的语气。文言文中的语气词有重要的表情达意作用,并且数量多,用法灵活,在学习文言文的过程中要注意随时积累。文言语气词的用法,要通过朗读来体会。
1.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
邪:表示反问语气,可译为“吗”。
2.但当涉猎,见往事耳。
耳:表示限止语气,可译为“罢了”。
3.大兄何见事之晚乎!
乎:表示感叹语气,可译为“啊”。
教学建议
一、根据本文以对话为主的特点,引导学生反复朗读,体会文中三位人物各自说话时的口吻、神态和心理,最好能当堂背熟课文。鲁肃、吕蒙的对话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可抓住关键词语“吴下阿蒙”“刮目相待”理解二人对话的内容,并体会这段话的情味。
二、教学本文,可以采用一些灵活的方式,如让学生讨论本文对自己有什么启示,分角色朗读,进行快速背诵竞赛,复述课文,改编原文并口头表述,等等。
三、可将本文与《伤仲永》一文作比较阅读。前者写吕蒙“当涂掌事”之后,经孙权劝说“乃始就学”,其才略很快就有了惊人的长进;后者写出方仲永幼年聪慧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泯然众人”。两文的内容都有与学习有关,却一正一反,一是年长好学,学有所成,一是幼年不学,毫无所成,从不同的方面说明了学习的重要性。此外两文的写法也不同:前者以对话为主,言简意丰;后者叙议结合,借事说理。
有关资料
一、作者简介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现在属山西省)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宝元进士。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他立志编撰《通志》,作为封建统治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撰成战国迄秦的八卷。英宗命设局续修。神宗时赐书名《资治通鉴》。王安石行新政,他竭力反对,与王安石在帝前争论,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被命为枢密副使,坚辞不就,于熙宁三年(1070)出知永兴军(现在陕西省西安市)。次年退居洛阳,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至元丰七年(1084)成书。他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都亲自动笔。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入京主国政,次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数月间尽废新法,罢黜新党。为相八个月病死,追封温国公。著有《司马文正公集》《稽古录》等。
二、《资治通鉴》简介
《资治通鉴》,北宋司马光撰。294卷,又考异、目录各30卷。编年体通史。司马光初成战国至秦二世八卷,名为《通志》,进于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奉命设书局继续编撰,至神宗元丰七年(1084)完成,历时19年。神宗以其“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命名为《资治通鉴》。全书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取材除十七史以外,尚有野史、传状、文集、谱录等222种。帮助编撰者有刘■、刘恕、范祖禹等,各就所长,分段负责,先排比材料为“丛目”,再编成“长编”,然后由司马光总其成,删订定稿。内容以政治、军事为主,略于经济、文化。全书贯1362年史事,有“考异”以明取材不同之故,有“目录”以备查阅之用,为历史研究工作提供了较系统而完备的资料。注释主要有宋末元初人胡三省的《资治通鉴音注》。清初严衍著《资治通鉴补正》,为《通鉴》拾遗补缺,刊正错误,也做了一些工作。
三、关于吕蒙
吕蒙(178—219),三国汝南富陂(现在安徽省阜南县东南)人,字子明。少依孙策部将邓当,当死,代领其部属。从孙权攻战各地,任横野中郎将。后随周瑜、程普等大破曹操于赤壁。初不习文,后听从孙权劝告,多读史书、兵书,鲁肃称其“学识英博,非复吴下阿蒙”。鲁肃卒,代领其军,袭破蜀将关羽,占领荆州。不久病死。
孙权与陆逊论周瑜、鲁肃及蒙曰:“……子明少时,孤谓不辞剧(剧,艰难、困苦)易,果敢有胆而已;及身长大,学问开益,筹略奇至,可以次于公瑾,但言议英发不及之耳。图取关羽,胜于子敬。”
(摘自《三国志吴志吕蒙传》)
四、《三国志吴志吕蒙传》及裴松之注引《江表传》的有关文字
《三国志吴志吕蒙传》:“鲁肃代周瑜,当之陆口,过蒙屯下。肃意尚轻蒙,或说肃曰:‘吕将军功名日显,不可以故意待之,君宜顾之。’遂往诣蒙。酒酣,蒙问肃曰:‘君受重任,与关羽为邻,将何计略,以备不虞?’肃造次应曰:‘临时施宜。’蒙曰:‘今东西虽为一家,而关羽实虎熊也,计安可不豫定?’因为肃划五策。肃于是越席就之,拊其背曰:‘吕子明,吾不知卿才略所及乃至于此也。’遂拜蒙母,结友而别。初,权谓蒙及蒋钦曰:‘卿今并当涂掌事,宜学问以自开益。’蒙曰:‘在军中常苦多务,恐不容复读书。’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令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少时历《诗》《书》《礼记》《左传》《国语》,惟不读《易》。至统事以来,省三史(魏晋南北朝以《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为三史)、诸家兵书,自以为大有所益。如卿二人,意性朗悟,学必得之,宁当不为乎?宜急读《孙子》《六韬》《左传》《国语》及三史。孔子言:“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光武当兵马之务,手不释卷,孟德亦自谓老而好学,卿何独不自勉勗邪’蒙始就学,笃志不倦,其所览见,旧儒不胜。后鲁肃上代周瑜,过蒙言议,常欲受屈。肃拊蒙背曰:‘吾谓大弟但有武略耳,至于今者,学识英博,非复吴下阿蒙。’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今论,何一称穰侯乎?兄今代公瑾,既难为继,且与关羽为邻。斯人长而好学,读《左传》略皆上口,梗亮有雄气,然性颇自负,好陵人。今与为对,当有单复(单复,犹奇正,古代战术之一),以卿(卿,当为“鄉”。从卢弼说)待之。’密为肃陈三策。肃敬受之,秘而不宣。权常叹曰:‘人长而进益,如吕蒙、蒋钦,盖不可及也。富贵荣显,更能折节好学,耽悦书传,轻财尚义,所行可迹,并作国士,不亦休乎?’
五、译文
当初,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当权管事了,不可不学习!”吕蒙以军中事务多来推辞。孙权说:“我难道想要你钻研经书当博士吗!只应当粗略地阅读,了解以往的事情罢了。你说事务多,谁比得上我事务多呢?我经常读书,自以为大有益处。”吕蒙于是开始学习。到了鲁肃来到寻阳的时候,鲁肃和吕蒙论议,十分惊奇地说:“以你现在的才干、谋略来看,你不再是原来那个吴下阿蒙了!”吕蒙说:“士别三日,就要重新另眼看待,长兄知道这件事太晚了啊!”鲁肃于是叩拜吕蒙的母亲,与吕蒙结为朋友就分别了。

第2课《爸爸的花儿落了》备课助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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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节选自林海音的小说《城南旧事》的最后一部分,原题为“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从本文题目就可以看出,这一部分实际上写主人公经历了那么多人生世事,在爸爸去世之时,终于体会到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
这篇文章是随着主人公起伏的思潮而记叙下来的,所以文章采用插叙手法,时而写眼前的事,时而又回忆往事,使文章显得波澜起伏,跌宕有致。当然,作者每次忆述往事,都是由眼前的事引发的。文章开篇用衣襟上的粉红色夹竹桃,引出前一天去医院探望爸爸时的情形;通过忆述探病时爸爸说的一番话,特别是嘱咐她不要迟到,引出六年前因赖床不起受爸爸惩罚以及自己以后上学从不迟到的情形;这时,礼堂的钟声响了,想到爸爸不会来了,她思潮起伏,想到爸爸的病和因病而不能料理花儿,于是又忆起爸爸爱花的情形;还没有想完,韩主任已经讲话了,我们也唱起了骊歌,由此想到很多人盼望自己长大,进而回忆起爸爸要她闯练,让她到东交民巷正金银行汇款给在日本的陈叔叔的经过;最后写毕业典礼回来,看着满院零落的花儿,听到老高的话,她清醒地意识到爸爸的花儿落了,自己已经长大了。这里有现实,有回忆,用现实引出回忆,其中很多回忆又与爸爸的话语有直接联系,内容丰富而不拖沓,事件交错而不零乱。
本文重点写爸爸对自己的深情和盼望自己长大、懂事的情感,写得深沉,含而不露。爸爸严厉但不失爱心,这就是文中重点写到的赖床迟到事件。有一天,下大雨,她因赖床不起而受到爸爸惩罚。爸爸狠狠地打了她一顿,仍然坚持要她上学,不过拿了五大枚铜板,破例让她坐洋车去上学。她上学时忘了穿上花夹袄,爸爸拿着送到学校去,还给了她两个铜板。事情不大,却充分表现出爸爸是十分爱她的,这在她幼小的心灵中激起了阵阵涟漪,使她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能够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爸爸时时盼望着孩子长大,鼓励女儿: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文章以“爸爸的花儿落了”为题,一方面实指夹竹桃的败落,一方面象征天性爱花的爸爸离开人世。与题目相映,文章多处写到花,如开头由衣襟上的夹竹桃引出爸爸生病住院,结尾用“垂落的夹竹桃”回应前文,点出爸爸已不在人间。全文充满情味而又严谨周密。
二、问题探究
1.从全文看,爸爸是一个怎样的人?
爸爸表面很严厉,实际上却充满爱心。
鼓励孩子要坚强,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很重感情,他听到弟弟被日本人害死的消息,便急得吐血了。
特别爱花,每天下班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浇花。
2.文章没有正面提及爸爸病危、濒死,写得很含蓄,但文中处处有伏笔。试做点分析。
文中多次使用伏笔,暗示爸爸已经病得很重,可能将不久于人世。比如文章开头“我”回忆去医院看望爸爸时,爸爸曾说:“没有爸爸,你更要自己管自己,并且管弟弟和妹妹,你已经大了,是不是?”这是一处伏笔。又如当毕业典礼的钟声响起后,我突然又想到妈妈爸爸,疑惑“妈妈今早的眼睛为什么红肿着”,是在暗示妈妈对爸爸的病情很了解,知道他将去世很悲痛。而毕业典礼结束后,“催着自己,我好像怕赶不上什么事情似的”,急急忙忙赶回家去,这恐怕是一种预感,在文中也成为爸爸即将离开人世的伏笔。至于写她进家门以后看到“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的,很不像样”,更是以花喻人,把即将丧父的伤痛推到极致。
练习说明
一、课文中,“我”从爸爸的一席话引出对往事的回忆和眼前事的思考。阅读下面爸爸的三句话,看看课文中哪几件事与这三句话相照应。
1.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2.明天要早起,收拾好就到学校去,这是你在小学的最后一天了,可不能迟到!
3.没有爸爸,你更要自己管自己,并且管弟弟和妹妹,你已经大了,是不是?
本题旨在帮助学生熟悉课文,了解文章的写作思路。本文对往事的回忆,既可以说是由爸爸的话引起的,也可以说是由眼前的事情引起的。
1.回忆起爸爸叫她到东交民巷正金银行,汇款给在日本的陈叔叔。
2.回忆起爸爸惩罚她赖床不起,使她明白爸爸对她的爱是很深的。
3.回家后看到垂落的夹竹桃、掉在地上的青石榴,得知爸爸死讯时,她虽然很悲伤,但是想到爸爸对她说的话,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于是表现出从来没有过的镇定和安静。
二、重点阅读爸爸逼“我”去上学以及毕业典礼后“我”急着回家两部分,讨论下面的问题。
1.前一部分回忆表明了爸爸怎样的态度和情感?对“我”的成长有什么影响?
2.“我”真正感觉到自己长大了,你是从哪些地方看出来的?
本题旨在精读本文的精彩段落,揣摩其中的深意和蕴含的作者的情感。
1.爸爸对“我”要求很严格,希望“我”从小就能养成好的习惯;但是他表面的严厉中又有无限的关爱,关心自己的冷暖和苦乐。爸爸的爱使“我”意识到不能懒惰,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为“我”以后的成长上了很好的一课。
2.是。“我”得知爸爸不行了,首先意识到“这里就数我大了,我是小小的大人”,然后就对老高说话,而且是“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最后在心里默念“我已不再是小孩子”。
三、“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你可能也有过这样的感受,试结合自己的体验与同学讨论:“我们”为什么既喜欢、又害怕变成大人?
这一题是开放题,可以引导学生联系这句话的上下文,先理解本文主人公说这句话时的心理,然后再结合自己的体验与同学们一起进行探讨。
教学建议
一、可以先由老师简明扼要地介绍《城南旧事》的梗概,其中以小英子为重点,照顾课文中的几个人物:宋妈、兰姨娘、四眼狗、蹲在草地里的人等,以此引出本文的教学。也可以先让学生讨论:自己愿意不愿意长大?为什么?从而引出本文的教学。
二、教学本文,老师不必过多讲解,关键是要让学生多读,读出文中的情感,使学生自己能够受到感动。不要一上来就分析,以致把整篇文章搞得支离破碎,使学生失去阅读的兴趣。
三、可以抓住眼前事与过去事这两个方面,让学生看看哪些写的是眼前事,哪些是回忆过去的事,回忆的事情是怎么引出的,从而弄清全文的脉络。
四、父亲的情是本文的重点,可以引导学生做些分析。同时要让学生理解,父亲的深情是怎样影响着“我”的成长的。
五、也可以从题目出发,抓住“花”这个线索梳理本文的脉络,看看“花”在全文的构思中起着怎样的作用。
有关资料
一、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2001),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原籍台湾省苗栗县,父母曾东渡日本经商。林海音于1918年3月18日生于日本大阪,不久即返台,当时台湾已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她的父亲不甘在日寇铁蹄下生活,举家迁居北京,林海音即在北京长大。曾先后就读于北京城南厂甸小学、北京新闻专科学校,毕业后任《世界日报》记者。不久与报社同事夏承楹结婚。1948年8月同丈夫带着三个孩子回到故乡台湾,任《国语日报》编辑。1953年主编《联合报》副刊,开始文艺创作,并兼任《文星》杂志编辑和世界新闻学校教员。1967年创办《纯文学杂志》,以后又经营纯文学出版社。
林海音的创作是丰富的。迄今为止,已出版了18本书。散文集《窗》(与何凡合作)、《两地》《作客美国》《芸窗夜读》《剪影话文坛》《一家之主》《家住书坊边》,散文小说合集《冬青树》,短篇小说集《烛心》《婚姻的故事》《城南旧事》《绿藻与咸蛋》,长篇小说《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薇薇的周记》,另外有《林海音自选集》《林海音童话集》,编选《中国近代作家与作品》。此外,还有许多文学评论、散文等,散见于台湾报刊。
二、《城南旧事》简介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三、冬阳童年骆驼队──《城南旧事》出版后记(林海音)
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
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
爸爸和他讲价钱。双峰的驼背上,每匹都驮着两麻袋煤。我在想,麻袋里面是“南山高末”呢?还是“乌金墨玉”呢?我常常看见顺城街煤栈的白墙上,写着这样几个大黑字。但是拉骆驼的说,他们从门头沟来,他们和骆驼,是一步一步走来的。
另外一个拉骆驼的,在招呼骆驼们吃草料。它们把前脚一屈,屁股一撅,就跪了下来。
爸爸已经和他们讲好价钱了。人在卸煤,骆驼在吃草。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也许它天生是该慢慢的,偶然躲避车子跑两步,姿势很难看。
骆驼队伍过来时,你会知道,打头儿的那一匹,长脖子底下总会系着一个铃铛,走起来“铛、铛、铛”地响。
“为什么要一个铃铛?”我不懂的事就要问一问。
爸爸告诉我,骆驼很怕狼,因为狼会咬它们,所以人类给它们带上了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知道那是有人类在保护着,就不敢侵犯了。
我的幼稚心灵中却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我对爸爸说:
“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点声音,你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地咀嚼着从胃里倒出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们,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所以才给骆驼带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
爸爸想了想,笑笑说:
“也许,你的想法更美些。”
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了,太阳特别的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吗?骆驼也脱掉它的旧驼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把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峰上。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夏天来了,再不见骆驼的影子,我又问妈:
“夏天它们到哪里去?”
“谁?”
“骆驼呀!”
妈妈回答不上来了,她说:
“总是问,总是问,你这孩子!”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选自《城南旧事》,北京出版社1984年版)
四、城南旧事(代序)(林海音)
差不多快十年了,我写过一篇题名《忆儿时》的小稿,现在把它抄写在这里:
我的生活兴趣极广泛,也极平凡。我喜欢热闹,怕寂寞,从小就爱往人群里钻。
记得小时在北平的夏天晚上,搬个小板凳挤在大人群里听鬼故事,越听越怕,越怕越要听。猛一回头,看见黑黝黝的夹竹桃花盆里,小猫正在捉壁虎,不禁吓得呀呀乱叫。但是把板凳往前挪挪,仍是怂恿着大人讲下去。
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北平有一种穿街绕巷的“唱话匣子的”,给我很深刻的印象。也是在夏季,每天晚饭后,抹抹嘴急忙跑到大门外去张望。先是卖晚香玉的来了;用晚香玉串成美丽的大花篮,一根长竹竿上挂着五六只,妇女们喜欢买来挂在卧室里,晚上满室生香。再过一会儿,“换电灯泡儿的”又过来了。他背着匣子,里面全是些新新旧旧的灯泡,贴几个钱,拿家里断了丝的跟他换新的。到今天我还不明白,他拿了旧灯泡去做什么用。然后,我最盼望的“唱话匣子的”来了,背着“话匣子”(后来改叫留声机,现在要说电唱机了!)提着胜利公司商标上那个狗听留声机的那种大喇叭。我便飞跑进家,一定要求母亲叫他进来。母亲被搅不过,总会依了我。只要母亲一答应,我又拔脚飞跑出去,还没跑出大门就喊:
“唱话匣子的!别走!别走!”
其实那个唱话匣子的看见我跑进家去,当然就会在门口等着,不得到结果,他是不会走掉的。讲价钱的时候,门口围上一群街坊的小孩和老妈子。讲好价钱进来,围着的人便会挨挨蹭蹭地跟进来,北平的土话这叫做“听蹭儿”。我有时大大方方的全让他们进来;有时讨厌哪一个便推他出去,把大门砰地一关,好不威风!
唱话匣子的人,把那大喇叭安在话匣子上,然后装上百代公司的唱片。片子转动了,先是那两句开场白:“百代公司特请梅兰芳老板唱《宇宙锋》”,金刚钻的针头在早该退休的唱片上磨擦出吱吱的声音,啦啦地唱起来了,有时像猫叫,有时像破锣。如果碰到新到的唱片,还要加价呢!不过因为熟主顾,最后总会饶上一片“洋人大笑”,还没唱呢,大家就笑起来了,等到真正洋人大笑时,大伙儿更笑得凶,乱哄哄的演出了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
母亲时代的儿童教育和我们现代不同,比如妈妈那时候交给老妈子一块钱(多么有用的一块钱!),叫她带我们小孩子到“城南游艺园”去,便可以消磨一整天和一整晚。没有人说这是不合理的。因为那时候的母亲并不注重“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的教条。
那时候的老妈子也真够厉害,进了游艺园就得由她安排,她爱听张笑影的文明戏《锯碗丁》《春阿氏》,我就不能到大戏场里听雪艳琴的《梅玉配》。后来去熟了,胆子也大了,便找个题目──要两大枚(两个铜板)上厕所,溜出来到各处乱闯。看穿燕尾服的变戏法儿;看扎着长辫子的姑娘唱大鼓;看露天电影郑小秋的《空谷兰》。大戏场里,男女分座(包厢例外)。有时观众在给“扔手巾把儿的”叫好,摆瓜子碟儿的,卖玉兰花的,卖糖果的,要茶钱的,穿来穿去,吵吵闹闹,有时或许赶上一位发脾气的观众老爷飞茶壶。戏台上这边贴着戏报子,那边贴着“奉厅谕:禁止怪声叫好”的大字,但是看了反而使人嗓子眼儿痒痒,非喊两声“好”不过瘾。
大戏总是最后散场,已经夜半,雇洋车回家,刚上车就睡着了。我不明白那时候的大人是什么心理,已经十二点多了,还不许入睡,坐在她们(母亲或是老妈子)的身上,打着瞌睡,她们却时时摇动你说:“别睡!快到家了!”后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不许困得要命的小孩睡觉?母亲说,一则怕着凉,再则怕睡得魂儿回不了家。
多少年后,城南游艺园改建了屠宰场,城南的繁华早已随着首都的南迁而没落了,偶然从那里经过,便不胜今昔之感。这并非是眷恋昔日的热闹的生活,那时的社会习俗并不值得一提,只是因为那些事情都是在童年经历的。那是真正的欢乐,无忧无虑,不折不扣的欢乐。
我记得写上面这段小文的时候,便曾想:为了回忆童年,使之永恒,我何不写些故事,以我的童年为背景呢?于是这几年来,我陆续地完成了本书的这几篇。它们的故事不一定是真的,但写着它们的时候,人物却不断地涌现在我的眼前,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我们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读者有没有注意,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也去了,我的童年结束了。那时我十三岁,开始负起了不是小孩子所该负的责任。如果说一个人一生要分几个段落的话,父亲的死,是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段落,我写过一篇《我父》,仍是值得存录在这里的:
写纪念父亲的文章,便要回忆许多童年的事情,因为父亲死去快二十年了,他弃我们姊弟七人而去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女孩。在我为文多年间,从来没有一篇专为父亲而写的,因为我知道如果写到父亲,总不免要触及他离开我们过早的悲痛记忆。
虽然我和父亲相处的年代,还比不了和一个朋友更长久,况且那些年代对于我,又都是属于童年的,但我对于父亲的了解和认识极深。他溺爱我,也鞭策我,更有过一些多么不合理的事情表现他的专制,但是我也得原谅他与日俱增的坏脾气,和他日渐衰弱的肺病身体。
父亲实在不应当这样早早离开人世,他是一个对工作认真努力,对生活有浓厚兴趣的人,他的生活多么丰富!他生性爱动,几乎无所不好,好像世间有多少做不完的事情,等待他来动手,我想他的死是不甘心的。但是促成他的早死,多种的嗜好也有关系,他爱喝酒,快乐地划着拳;他爱打牌,到了周末,我们家总是高朋满座。他是聪明的,什么都下功夫研究,他害肺病以后,对于医药也很有研究,家里有一只五斗柜的抽屉,就跟个小药房似的。但是这种饮酒熬夜的生活,便可以破坏任何医药的功效。我听母亲说,父亲在日本做生意的时候,常到酒妓馆林立的街坊,从黑夜饮到天明,一夜之间喝遍一条街,他太任性了!
母亲的生产率够高,平均三年生两个,有人说我们姊妹多是因为父亲爱花的缘故,这不过是迷信中的巧合,但父亲爱花是真的。我有一个很明显的记忆,便是父亲常和挑担卖花的讲价钱,最后总是把整担的花全买下。于是父亲动手了,我们也兴奋地忙起来,廊檐下大大小小的花盆都搬出来。盆里栽的花,父亲好像特别喜欢文竹,含羞草,海棠,绣球和菊花。到了秋天,廊下客厅,摆满了秋菊。
花事最盛是当我们的家住在虎坊桥的时候,院子里有几大盆出色的夹竹桃和石榴,都是经过父亲用心培植的。每年他都亲自给石榴树施麻渣,要臭好几天,但是等到中秋节,结的大石榴都饱满得咧开了嘴!父亲死后的第一年,石榴没结好;第二年,死去好几棵。喜欢迷信的人便说,它们随父亲俱去。其实,明明是我们对于剪枝,施肥,没有像父亲那样勤劳的缘故。
父亲的脾气尽管有时暴躁,他却有更多的优点,他负责任地工作,努力求生存,热心助人,不吝金钱。我们每一个孩子他都疼爱,我常常想,既然如此,他就应该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使生命得以延长,看子女茁长成人,该是最快乐的事。但是好动的父亲,却不肯好好的养病。他既死不瞑目,我们也因为父亲的死,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在别人还需要照管的年龄,我已经负起许多父亲的责任。我们努力渡过难关,羞于向人伸出求援的手。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我也不喜欢受人恩惠,因为报答是负担。父亲的死,给我造成这一串倔强,细细想来,这些性格又何尝不是承受于我那好强的父亲呢!
童年在北平的那段生活,多半居住在城之南──旧日京华的所在地。父亲好动到爱搬家的程度,绿衣的邮差是报告哪里有好房的主要人物。我们住过的椿树胡同,帘子胡同,虎坊桥,梁家园,尽是城南风光。
收集在这里的几篇故事,是有连贯性的,读者们别问我那是真是假,我只要读者分享我一点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的愚呆而神圣吗?
1960年7月
(选自《城南旧事》,北京出版社1984年版)
五、双线并行,交相生辉──浅析林海音《爸爸的花儿落了》(张百栋)
《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个题目,语带双关,一是实指爸爸种的夹竹桃的垂落,二是象征禀性爱花的爸爸的辞世。小说以此为题,含而不露,哀而不伤。
爱花,是爸爸的禀性。但作品中,它并没有把爸爸写成一个花匠或园艺家,也没有做泼墨的描写,只是把它作为线索贯穿小说的始末。小说开头写道:
我的襟上有一朵粉红色的夹竹桃,是临来时妈妈从院子里摘下来给我别上的,她说:“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时一样!”
小说的中间写道:
爸爸是多么喜欢花。
……他回家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浇花。那时太阳快要下去了,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爸爸摘下一朵茉莉插到瘦鸡妹妹的头发上。
小说的末尾写道:
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的,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石榴树大盆底下也有几粒没有长成的小石榴……
……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
爸爸的花儿落了。
这些描写在小说中是作为布局谋篇的手段而存在的。它除使作品浑然天成外,我以为其深层意义还在于:其一,借花的柔性来调和爸爸性格中的刚性,使爸爸的严厉和慈爱和谐协调地发展;其二,“花”在这里已经超然而成了一种象征的事物。象征使作品更具内涵。爸爸身体健康时,花开得挺旺;爸爸病危时,成为对子女的关怀、鼓励;爸爸辞世时,花儿落了。
与爸爸爱花这条线索并行的另一线索是毕业典礼。
毕业典礼前,写爸爸病倒了,不能参加“我”的毕业典礼。爸爸病得怎样?能否治好?作品在此设置了悬念。接着宕开一笔,采用插叙的方法,把爸爸多年来对子女的严厉管教,对子女真诚的爱,通过不让“我”上学迟到这件事,作为重点进行描写。这些材料看来很琐细,并不伟大,但却塑造了一个可亲可敬的“严”在其外、“爱”在其内的爸爸形象。孩子逃学,“爸爸气极了,一把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抄起鸡毛掸子,“把我从床头打到床角,从床上打到床下”,这是够狠的了。但却出人意外,在“我”上学之后,爸爸竟到学校看“我”来了,“我走出了教室,站在爸爸面前。爸爸没说什么,打开了手中的包袱,拿出来的是我的花夹袄。他递给我,看着我穿上,又拿出两个铜板来给我。”真是“道是无情却有情”。真、善、美在此时此地,在爸爸这一形象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毕业典礼中,作者又疏密有致地叙述爸爸叫“我”到银行汇款的事。汇款,本是大人干的事,可是爸爸又出人意外地让“我”去干,还说这是“闯练”。
作者之所以选取以上这两件事作重点的铺写,我想其意重在表现教孩子热爱学习和学会生存,侧重点是不相同的。
毕业典礼后,英子听到了爸爸辞世的消息,表现出了惊人的“镇定”“安静”。再联想到英子在毕业时成为优秀生,“代表同学们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这样看来,爸爸的花儿虽然落了,但所结出的果实却是硕大的。小说把因果关系表现得如此显眼,如此突出,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这就是作者力图要表现的主题。
爸爸爱花和毕业典礼这两条线索中,前者应是主线,因为作品所要刻画的主要形象是爸爸,在作品中是起主导作用的。而后者则是副线,是为情节的发展有序而设置的,它对主线只是起着烘托、映衬、推动的作用。然而这两条线索相互辉映,既有利于情节的展开,又使两个人物主次分明,相映生辉。

第1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备课助教资料


第1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备课助教资料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这是一篇描写童年生活的散文,收在鲁迅的《朝花夕拾》当中。这部集子收录的都是他回忆童年生活的文章。
从文章题目可以看出,本文包括两个部分,两部分之间表现了作者由童年的游戏、玩乐到长大读书的成长过程。
作者先从百草园生活写起,点出那里曾经是“我的乐园”。为什么说是“我的乐园”呢?“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这一句式将儿童眼中百草园的无限趣味全都包容其中了。油蛉、蟋蟀、蜈蚣、斑蝥,还有何首乌,等等,这些看似毫无趣味的小东西,在作者的眼里却充满了勃勃生机,更不用说那些在一般人眼中也有无限情趣的东西了。虽然这么有意思,但是有一处谁都不敢去,是什么地方呢?这就是长着很长的草的地方。为什么呢?“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于是,作者又自然而然地引出了长妈妈讲的美女蛇的故事。故事本身虽然让人有点害怕,有点担心,却强烈地吸引着孩子们,引发了他们的好奇心,也给百草园增添了几许神秘色彩。百草园的冬天又是怎样的呢?“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于是作者又想到雪地里捕鸟,那快乐、那情趣,自在其中了。这是百草园的生活,作者抓住“我的乐园”来写,满溢着生机和活力。
慢慢地,“我”长大了,家里人要送“我”去读书,“我”不得不离开“我的乐园”了。这里,作者用一个过渡段,巧妙地将自己的百草园生活过渡到了随先生读书的学习生涯。
文章接着写在三味书屋的读书生活。鲁迅曾经在三味书屋生活了7年,他对当年三味书屋的陈设记忆犹新,对老师的“和蔼”、自己的“恭敬”历历在目,从中不难体会到他对这段生活的深情。这一部分,作者选取了几个片段,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私塾教育的若干侧面。从先生来说,一是知识渊博,但拒绝回答“怪哉”一类的问题;二是教学认真,不断增加教学内容,读书很投入,但不太束缚也基本上不体罚学生。从学生来说,一是敬慕老师的渊博,喜欢提问,愿意了解新知;二是一有机会便跑出去玩,寻找读书以外的乐趣;三是趁老师读书入神,在座位上做各种游戏、画画儿等。从这几个片段不难看出,当时的私塾教育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么严厉,孩子们还是有相当多的自由的。
第二段的写景,非常精彩。第一,既抓住事物的特点,又符合儿童的心理。石井栏之所以“光滑”,是因为井经过了常年累月的使用;之所以知道它“光滑”,是因为童年的鲁迅多次好奇地摸过它。说黄蜂“肥胖”,不仅是它的体态较别的昆虫肥大,而且体现了儿童特别的感觉。叫天子忽然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也不单写出这种鸟儿的机灵轻捷,还表现出儿童的羡意。至于写油蛉“低唱”、蟋蟀“弹琴”,更是儿童特有的感受。第二,形、声、色、味俱全,春、夏、秋景皆备。菜畦的“碧绿”,桑葚的“紫红”、菜花和蜂的“黄”是写颜色,“肥胖”“高大”“臃肿”“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是写形状,这两者都从视觉上写;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是从听觉上写;覆盆子“又酸又甜”写的是味觉:这真叫有声有色、有滋有味。这里实际上包括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景物,桑葚、菜花是春末的,蝉鸣在盛夏,蟋蟀到秋天才叫;这与下文写到的冬天的百草园合起来成为完整的四季图,可见作者构思的精巧。第三,层次井然,条理分明。先用两句“不必说……”写百草园整体,再写局部的“泥墙根一带”,这是一种顺序。第一个“不必说”由低到高写静物,第二个“不必说”由高到低写动物,这又是一种顺序。整体是从植物写到动物,局部是从动物写到植物,这又是一种顺序。这几种顺序配合起来,使写景不仅有序,而且活泼多姿。
本文善于联想。作者写何首乌根而联想到成仙,写传说的赤练蛇联想到长妈妈讲美女蛇的故事,写捕鸟便提到闰土的父亲,写学生读书而提到先生读书等。这些必要的联想,使文章放得开,富有情趣,又收得拢,为表现中心服务,也使文章更加生动活泼,多姿多彩。
二、问题研究
1.本文写“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两部分之间是什么关系?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对于这个问题,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两部分是对比关系,用百草园自由快乐的生活同三味书屋枯燥陈腐的生活相对比,一个是多么适合儿童心理,表现了儿童的广泛的生活乐趣,一个是多么妨碍儿童身心的发展,表现了儿童对它的厌恶。另一种看法认为,两部分是衬托关系,用自由欢乐的百草园生活来衬托枯燥无味的三味书屋生活,以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的束缚和损害。还有一种看法认为,两部分是和谐统一的关系,贯穿全文的,是甜美的欢乐的回忆,是对自然的爱和对知识的追求,是一颗天真调皮的童心,这是这篇散文的意境美和韵味美之所在。
对本文结构的不同理解,实际上表现了对文章主题思想的不同理解。对文章的主题思想,可以允许有不同理解,只要言之成理就行。
2.为什么要写美女蛇的故事?
美女蛇的故事本来与文中提到的百草园中的赤练蛇毫无关系,但作者却由此生发联想。对于为什么要写这一内容,历来看法不一。有的说是表现长妈妈的迷信思想,有的说是寄托善良制服邪恶的愿望,有的说表现百草园里存在着恶毒的事物。教学时可以撇开这些不同的观点,重点让学生想一想:童年鲁迅对这个故事是不是很感兴趣?是从哪些地方看出来的?这一联想对作者阐述百草园是“我的乐园”是否有帮助?最后让学生明白:不管别人的争论如何,有一点可以看出,美女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得到一些教训,悟出一些道理,同时也给百草园增添了更多的神秘色彩。
3.童年鲁迅对本文所提到的先生是什么态度?
主要是敬慕先生,对他渊博的知识感到信服。同时也很爱他,因为学生虽然很调皮,很贪玩,但先生很少体罚他们,通常总不过是瞪瞪眼睛而已。
练习说明
一、按照要求阅读课文,讨论下面的问题。
本题要求学生在读懂全文的基础上,从整体上感知文章的主要内容,同时也引导学生了解阅读文章的一些技巧和步骤。首先是读题目,看看题目能给我们阅读提供哪些信息;然后在阅读全文的基础上,了解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最后再整体把握作者的主要观点或感情。
1.本文题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你从这个题目得到了哪些信息?
“从……到……”表示这篇文章大致包括两部分,同时也告诉我们文章前后两部分的内容。
2.快速阅读课文,分别找出写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两部分的起止语句以及中间的过渡段。
从开始“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到中间“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是写百草园的部分;从“出门向东”到文章结尾“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是写三味书屋的部分;中间“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是两部分之间的过渡段。
3.细读课文,边读边把前后两部分联系起来思考,讨论:这篇文章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下面三种说法可供参考。
①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衬托三味书屋的枯燥无味,揭露和批判封建腐朽、脱离儿童实际的私塾教育。
②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枯燥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喜欢自由快乐生活的心理,同时对束缚儿童身心发展的封建教育表示不满。
③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这道练习旨在帮助学生从整体与部分的结合上把握文章的主题思想。由于课文内容复杂,初一学生难以理解得很深刻。只要有所理解,也就达到目的了。
这三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学生无论赞成哪种说法,都要给予适当肯定。第一种说法,根据是鲁迅在不止一篇文章中批判过封建私塾教育的陈腐,扼杀儿童天性。即使在本文中,也写到私塾生活的呆板、枯燥。第二种说法,是对第一种说法的修正,比第一种说法合理些。第三种说法,最易为现在的人们接受,似乎最为合理。理由可参见“有关资料”。
二、揣摩下面的文字,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本练习旨在引导学生能够根据上下文弄懂语句的意思,理解文章的内容,体会文章的语意重点。
1.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
(“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中哪个内容是强调的重点?请你仿写一段话。)
“单是”以后的内容是作者强调的重点。
2.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吧,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吧,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了下来吧,……
(“我”到底知道不知道被送到私塾去的原因呢?你是从哪些词语看出来的?)
“我”不知道被送到私塾的原因,因为说到原因时是用表示猜测语气的“也许”。
三、下面这段话中连续使用了一系列动词,准确地描述了雪地捕鸟的过程。仔细品味,然后自己写一段话,或叙述做某个游戏的过程、或描写蚂蚁搬家的经过,也试着用上一系列动词。
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枝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
本题是从课内向课外的延伸练习。要引导学生在体会这段话准确使用动词的基础上,学着用一系列动词准确地描述一个游戏。可以用题目中提出的那些游戏,也可以自行选择游戏。
教学建议
一、教师在课前可简明扼要地介绍鲁迅生平,结合鲁迅童年生活讲述与课文有关的部分,自然导入对课文的分析,引发学生的阅读兴趣。也可从反映鲁迅童年生活的一组散文(收在《朝花夕拾》中)引出本文的教学。让学生想一想:文中的生活经历在童年鲁迅的成长过程中可能会有哪些影响?
二、课文容量大,难点多,但用于教学的课时却有限,这就要求处理好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的关系,对教学难点的处理更要多斟酌。描写三味书屋的部分是教学难点。难在两点:一是对这部分内容的理解困难,二是有些难解的词语。关于内容,主要是有些分歧意见。只要是从课文本身出发,联系时代背景和作者思想全面考虑,见解不同是正常的。教师适当引导,学生理解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了。
三、本文的写景极为精妙,此中笔法,学生未必都能一一学会。但写景的基本原则和常用手法,诸如要抓住事物特点,有恰当的顺序等,应该指导学生掌握。另外,“此文景是儿童心理的景,情是儿童心理的情”(李何林语),从语言入手理解课文中的写景和抒情,学生是能够接受的。
四、“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等语是作者有意讽刺当时社会上那些“正人君子”的,但说得较含蓄,学生不易理解,但这并不妨碍对课文主要内容的理解,对这类句子不必过多讲解。
有关资料
一、《朝花夕拾》小引(鲁迅)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中国的做文章有轨范,世事也仍然是螺旋。前几天我离开中山大学的时候,便想起四个月以前的离开厦门大学;听到飞机在头上鸣叫,竟记得了一年前在北京城上日日旋绕的飞机。我那时还做了一篇短文,叫做《一觉》。现在是,连这“一觉”也没有了。
广州的天气热得真早,夕阳从西窗射入,逼得人只能勉强穿一件单衣。书桌上的一盆“水横枝”,是我先前没有见过的: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很可以驱除炎热的。
前天,已将《野草》编定了;这回便轮到陆续载在《莽原》上的《旧事重提》,我还替他改了一个名称:《朝花夕拾》。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文体大概很杂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之多。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
一九二七年五月一日,鲁迅于广州白云楼记。
(选自《鲁迅全集》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二、关于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幼年读书的地方。他于12岁那年到这里上学。第二年秋后,因祖父下狱,少年鲁迅离家去绍兴农村──皇甫庄、小皋埠避难,故学业中断。1894年夏间回家,仍返三味书屋。这样一直到大约1898年往南京水师学堂学习前半年才离开,首尾竟达六年……
这里的一切都保存得十分完好,仍旧如鲁迅回忆时写的那样:“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这匾和画,解放前曾散失,解放后,党派干部想尽办法才找回来。当年和鲁迅一道念书的同学,解放初还有周梅卿、章祥耀、王福林三位健在,按照这三位老同学的回忆,三味书屋恢复了原来的布置。屋子里,好像是中国旧式的客厅,这在今天的青少年看来,是会感到奇特的。学生的座位一共有11个;鲁迅的座位排在北墙边,是一张带抽屉的长方形桌子,桌子后面放着一张略嫌低些的椅子。这儿光线很暗,空气也显得潮湿。他的书桌右角,至今还刻有一个约一寸见方的“早”字,刀法简朴挺直,它是鲁迅幼年手刻的一件极为珍贵的木刻文物。至于它的来历,据说是这样的:有一天,鲁迅上学迟到了,受到塾师的责备,他就用小刀刻下了这个方方正正的“早”字,来督促自己。从此,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三、关于私塾
私塾乃我国古代私人所设立的教学场所。它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对于传播祖国文化,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启蒙儿童,使学童在读书识理方面,起过重要的作用。
私塾的学生多六岁启蒙。学生入学不必经过入学考试,一般只需征得先生同意,并在孔老夫子的牌位或圣像前恭立,向孔老夫子和先生各磕一个头或作一个揖后,即可取得入学的资格。私塾规模一般不大,收学生多者二十余人,少者数人。私塾对学生的入学年龄、学习内容及教学水平等,均无统一的要求和规定。
就私塾的教材而言,有我国古代通行的蒙养教本“三、百、千、千”,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千字文》,以及《女儿经》《教儿经》《童蒙须知》等等,学生进一步则读四书五经、《古文观止》等。其教学内容以识字习字为主,还十分重视学诗作对。
私塾的教学时数,一般因人因时而灵活掌握,可分为两类:“短学”与“长学”。教学时间短的称为“短学”,一般是一至三个月不等,家长对这种私塾要求不高,只求学生日后能识些字、能记账、能写对联即可。而“长学”每年农历正月半开馆,到冬月才散馆,其“长”的含义,一是指私塾的先生有名望,其教龄也长,二是指学生学习的时间长,学习的内容也多。
至于私塾的教学原则和方法,在蒙养教育阶段,十分注重蒙童的教养教育,强调蒙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习惯。如对蒙童的行为礼节,像着衣、叉手、作揖、行路、视听等都有严格的具体规定,为我国教育的传统。在教学方法上,先生完全采用注入式。讲课时,先生正襟危坐,学生依次把书放在先生的桌上,然后侍立一旁,恭听先生圈点口哼,讲毕,命学生复述。其后学生回到自己座位上去朗读。凡先生规定朗读之书,学生须一律背诵。另外,私塾中体罚盛行,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先生经常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打手心等。
四、对本文主题的分歧意见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主题是什么?众说纷纭。就其主要分歧来说:一种意见认为,本文的主题在于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在于批判封建教育制度。
1.主题在于批判封建教育制度
李何林认为:本篇的中心思想是揭露和批判封建腐朽、脱离儿童实际的私塾教育,用乐园似的百草园生活来和阴森、冷酷、枯燥、陈腐的三味书屋相对比,一个是多么适合儿童心理,表现了儿童的广阔的生活乐趣;一个是多么妨碍儿童身心的发展:像《论语》《幼学琼林》《周易》《尚书》这些宣扬封建毒素的古书,艰深难懂,逼着学生死记硬背,不懂也不能问。
重点在批判封建教育,揭露私塾残害儿童的身心发展,但百草园毕竟不是学校,不是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课堂,不过是能引起儿童乐趣的地方,所以这不是写两个课堂。
作者写这个私塾老先生,说“早听到,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这是传言,并不是作者的看法。作者的看法已渗透在全篇的叙述中:通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生动的对比;通过对这位老先生一面教学生死读书、读死书,一面自己在课堂上摇头晃脑地欣赏无聊文章的描写;特别是通过写学生按规矩如何先拜孔子后拜他,鲁迅如何抱着求知的渴望和仰慕的心情拿天真的问题去请教他,而碰了一鼻子灰……说明了他是一个体现孔孟之道的、不学无术的典型腐儒。不过作者还不是把他写得很凶。他对学生也“大叫”“瞪眼”“怒斥”,偶尔也打“戒尺”“罚跪”,但这些都不常用。对这位老先生,作者是用轻松幽默的笔调予以揭露。
这篇散文不仅写景细致,且景中有情。景是儿童心理的景,情是儿童心理的情,使读者感到此情此景亲切可爱:使人爱文中的景,更爱景中的情,更爱有这种天真感情的儿童,从而也就更憎恶夺去儿童“好景”的封建教育。
(选自李何林《北京市中学语文课本中十五篇鲁迅作品的问题试答》,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雪步认为:“作者通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儿童时代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描写,所表达的主题则是揭露和批判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的封建教育制度,从而表现了鲁迅对封建社会及其教育制度的彻底否定。”
(选自山东师院聊城分院中文系、图书馆编《鲁迅教学手册》)
2.主题不在于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张硕城)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主题思想,历来的概括是:通过百草园自由快乐的生活和三味书屋里枯燥无味的生活相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追求自由快乐的心理,批判了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的束缚和损害。这一概括,源于许钦文《语文课中鲁迅作品的教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61年),为历年来的中学语文教学参考资料所沿袭。
笔者认为,这一概括的前半部分是正确的;后半部分则不符合作品实际,也不符合鲁迅的创作本意。这篇散文,没有批判封建教育制度的意旨。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原题《旧事重提》之六)。对于《朝花夕拾》全集的写作缘起和本意,鲁迅有过明确的说明。他在《朝花夕拾小引》中说道,这本散文集是在北京至厦门这段时间写的,在广州编定。其时正是鲁迅生活中最辗转流徙,心情最苦闷的时候。为了“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鲁迅只能借回忆旧时的美好的事物,来排除目前的苦闷,寻一点“闲静”,寄一丝安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正是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楼上写的,当时他“是被学者们挤出了集团之后”,只好借这样一朵儿时的“小花”,来排遣寂寞。这是一。第二,《小引》还说明,原来集名是《旧事重提》,编定时,“我还替它改了一个名称:《朝花夕拾》”。这一改动,是为了更符合这组散文的内容实际。因为,在苦闷失望中的鲁迅,当时常常回忆起儿时的故乡的瓜果。这组散文,正是浸透着儿时故乡瓜果的清新甜美的滋味的小品,就像鲁迅书桌上的那盆“水横枝”,树叶青葱得可爱。所以鲁迅把这美好的回忆散文,比做一组晨光里绽开的花朵。拾来自赏、自慰,而并不是直接为了战斗。可以说,《朝花夕拾》是一曲少年时代生活的恋歌,而不是投向敌人的投枪和匕首。《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其中的一篇,它的创作思想不可能游离于《朝花夕拾》之外。
从作品的实际内容来看,也看不到批判封建教育的意思。首先,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前后描写无法形成所谓“相比”或“对照”,它们在叙述格调上是浑然一体,前后一致的,不存在褒前贬后的问题。百草园生活的描写自不必说,是何等欢乐,天真。三味书屋的生活描写又何尝不是这样。作者描写刚到书屋时对里头的陈设布置首先就充满着新奇的情感,那“黑油的竹门”,“三味书屋”的大匾,“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的画幅,那没有孔子牌位的拜孔子和拜先生仪式,对未脱孩提稚气的鲁迅,充满着一种不同于百草园戏耍的新鲜感。假如说,百草园是令人留恋的,那么进了三味书屋,则又使他的好奇心进入了一个新的天地。当然,“何曰怪哉”之类的好奇,是不可能从先生口中或书上得到解答的,但作者写到这些时,并不认为这是对儿童的束缚,只是说“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并认为先生是一定懂得的,只不过不愿说。接着,描写了读书生活中的乐趣。“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人声鼎沸”,“先生自己也念”,而他在念书时,“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这些描写,同样是充满着欢乐、天真的笔调,一种怀着成年人回顾儿童们放声唱读的乐趣,一种从老先生略带迂腐的神态中品出的幽默,交织在文章之中,给人以欢乐、风趣的欣赏效果。这里怎么看得出“枯燥无味”的气息?哪里有批判或贬抑的格调呢?即使是写到戒尺、罚跪这些封建师道的象征品时,作者也是以一种轻松的口吻写的:“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普通总不过瞪几眼,大声道:──‘读书!’”连续两个“不常用”和一个“总不过”,还不足以反映出作者对三味书屋的态度吗?至于写到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小花园以及儿童们在园中的戏耍,写到上课时偷偷在下面玩纸盔甲,画画儿,就同写百草园欢乐生活更无二致。直到文章结尾,作者还以自己在三味书屋中画画的成绩而自豪,为这些画儿的卖掉而惋惜,在这惋惜之中,我们不是也可以看出作者对三味书屋生活的留恋和依依之情吗?从上述所举的这些描写笔调和内容来看,说作者是在批判三味书屋中的封建教育对儿童的束缚,实在有点离题万里。
从作者对两个人物的描写中,我们也看不出褒贬对照的色彩。长妈妈以她的慈爱和动人的故事,赢得了儿童鲁迅的爱;先生则以他的品行“方正、质朴、博学”以及对学生的宽宥获得了少年鲁迅的崇敬。文章是这样描写先生的:他对学生和蔼,开始严厉,后来就好起来。学生溜出花园去玩,并不是不可以,只是去的人“太多”“太久”,就不行了。他不屑于回答“何曰怪哉”之类的怪题,但也不轻易体罚学生,在学生不听话时,“普通总不过瞪几眼”。他有点旧书生的迂腐,但是,这并没有给学生带来一点恶感,更没有在幼小的心灵中留下恐惧的阴影。因此,从作品对三味书屋先生的描写中,也看不出作者有批判封建教育的意思。
应该说,贯穿《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全文的,是甜美的欢乐的回忆,是一颗天真调皮的童心,这就是这篇散文的意境美和韵味美之所在。依照某种主观需要,凡持革命的文艺家的作品都必带“火药味”的偏见,凭空地把它附会为批判封建教育,把它的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作为对照割裂开来,不仅破坏了这篇作品整体的和谐统一,也破坏了它的诗意。因此,《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主题思想应该是: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美好生活的回忆,表现儿童热爱自然,追求新鲜知识,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文章来源:http://m.jab88.com/j/49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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