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给学生们上课之前,老师就早早地准备好了教案课件,大家应该要写教案课件了。用心制定好教案课件的工作计划,才能更好的在接下来的工作轻装上阵!有哪些好的范文适合教案课件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年级上学期第五章发展与合作知识点”,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七年级上学期第五章发展与合作知识点教案课件是老师需要精心准备的,大家应该开始写教案课件了。只有写好教案课件计划,可以更好完成工作任务!你们会写教案课件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七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总结:有理数(苏教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七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总结:有理数(苏教版)
1、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2、在正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
3、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4、人们通常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数轴三要素:正方向、原点、单位长度。
5、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
6、一般的,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
7、由绝对值的定义可知: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8、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
9、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10、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负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11、有理数的加法中,两个数相加,交换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12、有理数的加法中,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13、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14、有理数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向乘。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15、有理数中仍然有: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16、一般的,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17、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18、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20、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21、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2、根据有理数的乘法法则可以得出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显然,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次幂都是0。
23、做有理数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24、把一个大于10数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n是正整数),使用的是科学计数法。
25、接近实际数字,但是与实际数字还是有差别,这个数是一个近似数。
26、从一个数的左边的第一个非0数字起,到末尾数字止,所有的数字都是这个数的有效数字。
九年级化学上册第五章知识点总结(人教版)
第五单元化学方程式
课题1质量守恒定律
一、质量守恒定律
1、含义: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说明:①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不适用于物理变化;
②没有参加反应的物质质量和不是反应生成的物质质量不能计入“总和”中;
③要考虑空气中的物质是否参加反应或物质(如气体)有无遗漏。
2、微观解释:在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均保持不变(原子的“三不变”)。
3、化学反应前后:
(1)一定不变宏观:反应物、生成物的总质量不变;元素的种类、质量不变微观: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不变
(2)一定改变宏观:物质的种类一定改变
微观:分子的种类一定改变
(3)可能改变:分子总数可能改变,也可能不改变
二、化学方程式
1、含义:用化学式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能直接反映质量守恒定律。
2、表示的意义:⑴表示反应物、生成物和反应条件
⑵表示各物质间的质量比(质量比=各物质相对分子质量乘以各化学式前面系数得到的积之比)
⑶表示各物质的微粒个数比(即各化学式前面的系数比)
例如:以2H2+O22H2O为例
第五单元化学方程式
课题1质量守恒定律
一、质量守恒定律
1、含义: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说明:①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不适用于物理变化;
②没有参加反应的物质质量和不是反应生成的物质质量不能计入“总和”中;
③要考虑空气中的物质是否参加反应或物质(如气体)有无遗漏。
2、微观解释:在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均保持不变(原子的“三不变”)。
3、化学反应前后:
(1)一定不变宏观:反应物、生成物的总质量不变;元素的种类、质量不变微观: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不变
(2)一定改变宏观:物质的种类一定改变
微观:分子的种类一定改变
(3)可能改变:分子总数可能改变,也可能不改变
二、化学方程式
1、含义:用化学式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能直接反映质量守恒定律。
2、表示的意义:⑴表示反应物、生成物和反应条件
⑵表示各物质间的质量比(质量比=各物质相对分子质量乘以各化学式前面系数得到的积之比)
⑶表示各物质的微粒个数比(即各化学式前面的系数比)
例如:以2H2+O22H2O为例
第五单元化学方程式
课题1质量守恒定律
一、质量守恒定律
1、含义: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说明:①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不适用于物理变化;
②没有参加反应的物质质量和不是反应生成的物质质量不能计入“总和”中;
③要考虑空气中的物质是否参加反应或物质(如气体)有无遗漏。
2、微观解释:在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均保持不变(原子的“三不变”)。
3、化学反应前后:
(1)一定不变宏观:反应物、生成物的总质量不变;元素的种类、质量不变微观: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不变
(2)一定改变宏观:物质的种类一定改变
微观:分子的种类一定改变
(3)可能改变:分子总数可能改变,也可能不改变
二、化学方程式
1、含义:用化学式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能直接反映质量守恒定律。
2、表示的意义:⑴表示反应物、生成物和反应条件
⑵表示各物质间的质量比(质量比=各物质相对分子质量乘以各化学式前面系数得到的积之比)
⑶表示各物质的微粒个数比(即各化学式前面的系数比)
例如:以2H2+O22H2O为例
文章来源:http://m.jab88.com/j/25323.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