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优秀的教师在每次教学前有自己的事先计划,准备好一份优秀的教案往往是必不可少的。教案可以让学生能够在课堂积极的参与互动,帮助教师能够井然有序的进行教学。那么怎么才能写出优秀的教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学案分析”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学案分析
教学目标
课程标准规定的的本课教学内容标准是: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根据对课程标准的理解和对教学内容的分析,确定教学目标为:理解罗马法的概念,掌握罗马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背景,掌握罗马法发展的基本进程,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和影响,体会和感悟罗马法的历史与现实价值,树立尊重法律、法律至上的基本观念。
教材分析
本课教材写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的古罗马的政治发展及政治制度的演变;二是罗马法。如何处理两部分内容之间的关系?根据课程标准的规定,第一部分显然不是教学的重点,但教材又写了近一半的内容,怎么处理?根据对课程标准的理解,我认为可以作为罗马法产生、发展的政治背景来看待。
学情分析
由于时空久远及法律概念的缺乏,加上刚上高一,学生的历史学习还处于迷茫阶段,故应设置好历史情境,以帮助学生理解相关概念和史实,并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情。
教学重点、难点
罗马法的内容和影响
教学方法
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问题引导法
教学过程
导入:俗话说“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上一节我们领略了古希腊的光荣,现在我们一起感受古罗马的伟大。
那么罗马的伟大体现在哪里呢?辽阔的疆域、强大的军团、宏伟的建筑等等,打开教材,首先与伟大相关的词汇是——“帝国”。
出示《罗马帝国版图》,感受罗马帝国的辽阔。
问题1:那么,罗马是怎样从一个蕞尔小邦向超级帝国发展的呢?在这个过程中它的政体发生怎样的变化呢?请同学们依据教材梳理罗马国家版图和政体的演变情况。
在学生讨论、展示和质证的基础上,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时间
政体
疆域
建城到前6世纪末
罗马城邦(君主制)
意大利地区
6世纪末到前27年
罗马共和国
地中海霸权
前27年到395年
罗马帝国
地跨亚欧非
罗马帝国分裂为西罗马帝国(前395至476年)和东罗马帝国(395至1453年)。
问题2:面对不断扩大的疆域,罗马国家是怎样进行有效统治的呢?
学生思考回答。
老师:主要有三种方式:一、依靠罗马军团,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来加强统治。二、建立行省体制,当然不是元朝的行省制啦,实际上一种相对独立的地方首长制。三、当然是靠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啦。
提供材料: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罗马法精神》
一、罗马法的概念
问题3:那么,什么是罗马法?为什么罗马法会成为“最为持久的征服”?
给出罗马法的基本定义,理解罗马法的概念,为本课学习界定好时空范围。
罗马法: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
请同学们仔细理解、辨别时范围。时间是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7世纪,长达一年多年的时间。国家主体包括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和公元前7世纪以前的东罗马帝国。这样学生才能理解我们所要研究的罗马法包括哪里内容。
为什么罗马法会成为“最为持久的征服”等学习完罗马法的主要内容之后再来探讨。我们先来探讨,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罗马法是怎样产生、发展和走向完备的?我们结合罗马法产生发展的历史,结合人教版教材的有关内容来进行梳理,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理解罗马法的发展进程及内容的演变,我们虚拟了一个历史情境。
二、罗马法的发展进程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任何一种法律的发展都历经了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过程。
所谓习惯法,就是人们接受并默认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为规则。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为维护自己利益常常随意解释。罗马法早期也经历了这么一个阶段,大致是在罗马共和国早期。
情境理解:
情境一: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假如这一案件发生在共和国早期,请问法官会怎么判呢?
显然,法官会依据习惯法做出有利于贵族而不利于士兵家人的判决。
为反抗这种不公平的局面,于是平民和贵族展开斗争,最后以局面的形式的形式将斗争成果固定下来,于是出现了成文法。
所谓成文法是立法机关正式通过并公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明确的条文。《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问题4:椐教材,概述《十二铜表法》的主要内容,并对其作简要评价。
意图:培养学生概括教材内容的能力和有序地叙述教材知识的能力。
主要内容: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法等
评价:维护私有财产权和贵族的既得利益;限制贵族随意解释习惯法,是平民的胜利;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古罗马的基本法;维系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情境理解:根据情境和《十二铜表法》的有关规定,请你断案:
情境二: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假如这一案件发生公元前4世纪,请问法官会怎么判呢?
材料一:第5表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摘自《十二铜表法》
显然,此时法官必须做出有利士兵的判决,因为有成文法的明确规定,法官不能随意解释法律。
共和国时期的法律主要是解决罗马公民之间的法律纠纷,我们这类法律规范叫公民法。看下列材料:
材料二:公民法是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罗马法律。公民法包括元老院的法令、元首的敕令、大法官的公告,此外还包括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古代习惯。——P.L.拉尔夫等《世界文明史》
理解公民法的含义,它只能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对没有罗马公民权的人不适用。
情境理解:
情境三: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假如这一案件发生在公元前4世纪,案件中的战士是外邦人,请问法官会怎么判呢?
法官将无法判断。因公民法不适用于外邦人,法官只能驳回起诉。
《十二铜表法》是典型的公民法,此后在平民的斗争和争取下,公民法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平民权益的法律,如平等的公民权、平等的婚姻权利、平等的土地权利和废除债务奴隶制等,对维系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进入帝国时期,随着疆域的扩大,被征服地区的自由民(外邦人)越来越多,他们之间、他们与罗马公民之间经常发展法律关系,但罗马统治者又不愿意外邦人享受公民法的特权。那么,应该适用什么要的法律来解决外邦人之间、外邦人与罗马人之间的关系呢?于是一种新的法律体系——万民法不断形成。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万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外邦人之间以及外邦人和外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主要是帝国时期兴起、发展的。
公元212年,《卡拉卡拉敕令》颁布之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之间的差别消失,所有自由人统一适用万民法。
情境理解:
情境四: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假如这一案件发生在公元3世纪中期,案件中的战士是外邦人,请问法官会怎么判呢?
法官应该适用万民法,做出有利于士兵家人的判决。
万民法的典型代表是查士丁尼法典。它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时期的法律汇编,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历代皇帝敕令)、《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民法和诉讼法汇编)、《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法学家的法律解说)和《查士丁尼新敕》(查士丁尼时期的各种敕令)。
问题5:据教材归纳《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规定了哪些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大全》的编纂有何重要意义?
内容:主要对私法领域的人身、财产、婚姻、侵权等行为做出了严密的规定
意义: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在学习罗马法时,还有两个概念要理解,即
3、制定法与自然法
制定法,也叫人定法,主要是指人们制定的具体的法律条文。如《十二铜表法》和《查士丁尼法典》的具体的法律规定(规范)。
自然法,自然和社会都应遵守的理性和正义原则,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是罗马法学走向成熟的标志。如罗马法中关于签定契约的平等、自愿原则,保护幼小的原则等。
显然,罗马法不仅有比较完备的具体的法律规定,也有一系列基本的法律原则。
那么,如此完备、成熟的法律对历史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三、罗马法的影响
请同学们先根据教材有序地概述其影响:
对当时:调节罗马社会矛盾,维护罗马国家统治
对后世:
长期在拜占庭帝国实行,且为西欧大多数封建国家采用。
近代欧洲大多数国家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拿破仑法典》《德国民法典》。
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及基本法理均源于罗马法。
对近代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法治观念的形成有一定影响。
再给出下列材料,理解罗马法的精神及其对今天的影响:
材料五:
宁可漏网一千,不可枉屈一人。
拷问用于查明犯罪真相,但不应作为首选方式。因此,首先应当求助于证据;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则可以通过拷问迫使他供出同谋与罪行。
武力和畏惧完全与自愿的同意背道而驰,而后者及诚实契约这根基;容许任何此类行为都是悖逆道德的。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
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民法大全》节选
问题6:那么,是哪些因素推动了罗马法不断向前发展并走向完备的呢?请结合教材内容和所学知识予以解释。
学生讨论、展示,最后总结以下大致因素:
罗马国家疆域的扩大、平民与贵族的斗争、罗马国家境内经济交流频繁(商品经济发展)、罗马国家统治者重视法律建设、法学家和裁判官的贡献等等。
问题7:罗马法为什么会产生持久的“世界性”影响呢?
学生讨论、展示,最后总结如下:
罗马帝国疆域广阔,罗马法被带到各地、立法原则先进,立法技术细致、严密、调整简单商品生产中各类关系,内涵丰富、不断调整和发展,能适应新情况等等。
问题8:学习本课后,你有哪些体会与认识?
学生自由表达,可以从历史经验教训上去谈,可以从法律的价值和意义上谈,还可以从历史学的方法上谈,如史证意识、实事求是等。
第7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了解罗马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了解屋大维、戴克里先、查士丁尼等影响罗马历史发展的主要人物及其主要事迹,了解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及主要内容、作用和影响。
过程与方法:
让学生上课前搜集有关罗马的资料,让学生自己来讲罗马发展的历史,尤其增强对共和政体的了解,用现代法律生活的实例来理解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学习古罗马的政制和吸取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积极态度。
教学重点:罗马法的内容及其影响。
教学难点:罗马法的深远影响。
导入新课:
古希腊历史给我们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学生回答: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雅典城邦的民主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古代一位诗人说: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如果说希腊的光荣体现在其城邦民主制度的话,那么古代罗马的伟大又体现在何处?这节课我们就来学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罗马本来是一个弹丸小国,后来却形成了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庞大帝国。罗马的历史,也就是一部血与火的历史,罗马的兴衰成败已经成为过去,但罗马人创造的文明成果仍千古犹存。关于古罗马起源的传说有这样一个非常美丽的故事:特洛伊城在火光和叫喊中陷落了,全城遭到大屠杀,幸免于死的人全都沦为奴隶。混乱之中只有特洛伊国王的驸马阿伊尼阿斯逃出来,他的后人建立了一个王国。后来有一个公主,但公主的叔父在篡夺了王位后,为了防止公主结婚生子威胁自己的王位,便任命未婚的公主为巫女。这是主管祭神的职位,像修女一样不得结婚,美丽的公主和战神玛尔斯一见钟情,生了双胞胎,起名罗莫路和勒莫。叔父闻知此事大怒,将公主投入大牢,又把那双胞胎放在篮子里抛入台伯河,指望那篮子飘入大海将那双胞胎淹死。再说那兄弟俩的篮子被河口附近茂密的灌木丛构住而停了下来,两人的哭声引来了一只过路的母狼。意大利的狼都带点慈悲心,不但没吃掉双胞胎,反用自己的奶去喂养他们。后来一个放养人经过,发现了兄弟俩,将他们抱了回去抚养成人。这两人便是罗马的建造者。
讲授新课:
一、从共和国到帝国
古罗马的历史一般可划分为三个时期:
(古罗马君主制称为王政时代)王政时代:这是罗马由氏族制社会向国家政权过度的时期,罗马城建立之初的政治是实行君主制。可到公元前6世纪,王权和贵族的矛盾却日益加深,请同学们阅读课文“对国王说不”资料,思考君主制后期,政治情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学生答)君主小塔克文是个暴君,其残暴统治引起贵族和人民的不满,他们联合起来发动起义,驱逐了塔克文及其家族,并为防止君主专制,而实行了贵族共和制。
共和时期:罗马共和国时代的政府是由哪些主要机构组成的?请同学们阅读教材回答: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
同学们还记得雅典是哪三个机构吗?提示: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民众法庭。
执政官:执政官有两名,行使最高行政权利,由选举产生。那他们是不是独裁者?
提示:不是。一切政令必须经两人同意方可执行,因此他们不是独裁者,只有在国家面临危机的时候,元老院和两名执政官可以联合任命独裁者指挥军民抗战。独裁者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但其在位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不过在实际运作中,很少发生两名执政官相互否决政令的局面。这重要是因为两名执政官通常都是一文一武,文官管理国家,武将在外征战。
罗马执政官一般有12名肩扛权标的雇从,权标是一束红带捆扎的笞棒,中间插有一把战斧,称为“法西斯”,象征国家最高权威。当罗马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执政官中的一人通常被推举为“独裁官”,集全权于一身。现今的“独裁”一词由此而来。
元老院:掌握着国家的决策权。元老院成员是由贵族组成的,贵族掌握国家的决策权。说明罗马共和国是什么性质的政权?提示:奴隶制贵族专政。在确保执政官不会滥用权力和监视独裁者的一举一动都完全依赖于元老院。在决定宣战和官员任命上,元老院更是享有的特权。没有元老院的支持,执政官也好,独裁者也罢,统统寸步难行。有句话道尽了罗马共和制度的全部:“在共和国,权力尽归于元老院。”
共和国时期元老院成员从贵族首领扩展到知名学者和德高望重的前执政官,许多罗马时期著名的哲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和历史学家都曾经是元老院的议员,其中著名的当属加图和西赛罗。元老院的声望使其受到极大的尊敬,从外交国防到财政农工,执政官都必须征求元老院的见解。
公民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平民可参加,主要职权是什么?提示:选举工职人员和通过元老院拟定的提案。可为什么罗马统治者同意设保民官?保民官怎么样保护平民的权利?阅读课文知识点“平民保民官”
在共和国时期内,贵族垄断一切国家权利,贵族与平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地位与权利十分不平等,如贵族与平民不能联姻,平民兵役,赋役负担沉重。这使得贵族与平民矛盾冲突不断,特别是富裕的平民更是要求享受平等的政治权利。所以,平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与贵族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迫使贵族做出让步,允许他们选举自己的官员,并同意设保民官,保民官要为平民说话办事,有权否决元老员决议,有权监督政府的行为。
为了保护平民的权利不受贵族任意侵犯,罗马共和国时代还颁布了一部成文法律《十二铜表法》
(过渡)罗马国力强盛后,就走向了对外扩张的道路,经过几百年的对外征战,罗马从台伯河上的一个城邦国家逐渐发展为一个庞大的帝国。可以说,共和国早期的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是一部从防守走向扩张的战争史。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以后,许多被征服民族不断发生奴隶大起义,罗马内部也内战不断,出现前三头政治同盟庞培、克拉苏、恺撒,最后恺撒取得独裁,恺撒被人刺杀后,混乱中其外甥屋大维继位,之后又出现后三头同盟:安东尼、雷必达、屋大维。在三头巨雄中,最终屋大维使长期内战和分裂的罗马重新统一起来。公元前27年,罗马元老赐给屋大维“奥古斯都”称号,正式确立元首制,标志着罗马从共和时代进入帝国时代。
帝国时代:屋大维是罗马帝国第一位皇帝,他创立了元首政制,公元前28年改组元老院,自任“元首”,意为“第一公民”或“首席元老”,他在公元前27年被授予“奥古斯都”称号,意为“神圣”“至尊”,“伟大”,可见他当时声望之大,这一年被认为是元首制,即帝国时代的开始之年。
奥古斯都都掌握着哪些权利?提示:集军政、司法、宗教等大权于一身。
据此分析元首制的实质?提示:表面看来屋大维的各种职权都由元老院和公民大会授予,其实,屋大维刚开始是假借共和之名,独揽国家大权,加上在当时享受崇高的威望,使他凌驾于元老院和其他各种官职之上,成为最高的主宰者。特别是他掌握着军队的领导权,保证了他对国家事务的最高决定权。所以,屋大维建立的元首制是披着共和外衣的帝制。实质是隐蔽的专制君主制。而元老院的权力也大不如前,权力都在元首手中。这种大权集于一身,确立了教完整的统治秩序,使罗马帝国进入200年相对稳定时期,历史上成为“罗马和平”。
但这种打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专制能确保罗马帝国永远“和平”吗?为什么?
(学生答)不能。提示:这种专制君主制度下,君主没有权力的约束力,残暴凶狠,压制其它势力的发展,控制着元老院,对人民也实行残暴统治,引起各阶层的不满和反抗。从公元3世纪开始,罗马帝国陷入严重危机之中,284年戴克里先登上皇位后,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强化国家机器,以巩固帝国的专制统治。在他统治时期,皇帝的称号从元首改为“多米努斯”(意为主人),正式确立了君主专制制度,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罗马和西罗马(课文29页小字)。
(过渡)古罗马不断实行对外扩张,从台伯河畔小邦发展成跨亚、非、欧三大陆,公元117年,图拉真去世时罗马帝国南到北非北部一大片,东到幼发拉底河上游,北至黑海周围,西靠海,西北甚至多达不列颠岛大半部分,水兼四海的超级帝国,版图如此大,而且又创造出一整套治理国家的经验,特别是在法律方面有突出建树。刚才我们提到过,在共和国时代,罗马颁布了一部宪法,是什么?
(学生答)《十二铜表法》。
好,那下面我们来讲罗马法。
二、《十二铜表法》
1.背景: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前已提过,贵族垄断了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广大平民对此强烈不满,他们极力要求制定成文法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公元前452—前451年,罗马编订出十个法表,铸造在青铜牌上,公布于罗马场。其主要内容仍是维护贵族利益。迫于平民要求,于公元前450年,又增设两表,这就是《十二铜表法》。
2.内容:这些刻于12快铜牌之上的法律条文,内容涉及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对过去未成为的习惯法的汇编。(习惯法是指当时承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社会习惯和一些约定习俗的规则。在当时的罗马,习惯与法律没有明确的界限,贵族法官往往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成文法是指由国家依据程序制定,并用文字公布施行的法律,《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有了成文法后贵族就不能象过去那样随意地解释法律了。)
举例: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债务的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说明)体现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论,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
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说明)有维护平民利益。
第8表:凡故意上伤人肢体而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必须偿付300盎司罚金,如果被打断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说明)第8和11表说明有等级划分,不平等仍存在。
3.实质:仍是维护私有财产和贵族既得利益。
4.作用:《十二铜表法》并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的好处,但相对于习惯法而言,贵族不能再随意曲折并解释法律以触犯平民的权益。平民的权益或多或少得到了保障。《十二铜表法》
的制定是罗马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对后世法律的修订起了重大的作用。
(过渡)《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共和时代的法典。到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疆域非常辽阔。为了统治庞大的帝国,统治者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罗马法新增了许多新的内容,此时罗马法有公民法和万民法(公民法:基本上是共和国时期属于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它包括元老院法令,元首命令,大法官告示,还包括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十二铜表法》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等,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力与义务,还规定了严酷的债务奴隶制。万民法是罗马帝国范围内的国际法,适用于帝国境内各民族及外邦自由民。它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罗马法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他们的自由权、财产权、选举权和诉讼权等个人权利等。子女的财产权和婚姻自主权得到保证,妇女的婚姻平等权得到保障。)公元3世纪初,罗马境内自由民的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这样公民法与万民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于是罗马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统一法时期,我们教材中阐述查士丁尼在位时的《民法大全》,就是属于统一法时期的罗马法。
三、查士丁尼法典
(简介查士丁尼)查士丁尼是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时期的皇帝,他在527年登上了帝位。他登上王位时,东罗马已不再是像屋大维统治下的牛气冲天的大帝国。为了恢复罗马帝国昔日的那种全盛局面,他不断地进行一系列“收复”西部领土的措施,为此进行了一系列狂热活动,在他执政早期,他为此达到不知疲倦的程度,被人形容为一个喜欢与黑夜为伴的恶魔。为重振罗马帝国雄风,加强皇权,于528年下令编纂法典。查士丁尼在世时,共完成三部法律汇编,有哪些?
1.内容:《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
到三部法典颁布后,法学家又把查士丁尼颁布的100多条敕令汇编成集,称为《查士丁尼新敕》,以上四部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又称为查士丁尼法典。
2.影响:
⑴《十二铜表法》存在着很多的不足,而查士丁尼法典则使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⑵罗马法毕竟是时代的产物,它实质上是奴隶制的法律,是用来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因此,它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
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它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它不仅严格界定了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而且阐明了相关法理,为人们提供了行使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拿破仑的《法国民法典》就以罗马的有关规定为蓝本起草,英国、法国等也吸收了罗马法中的不少因素,西方法律大都继承了罗马法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和诉讼原则。为近代资本主义启蒙思想的产生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罗马法直到今天我们仍可从中受益。(阅读课后知识链接“罗马法遗产在今天”。
课堂作业:
完成课后练习。
课堂小结:
从君主制到共和制再到帝制,罗马体制演变过程波澜壮阔,伴随着政制的变化和领土的扩张,罗马法律从《十二铜表法》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罗马法的创设成型,有力地规范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对罗马帝国的统治起到了有力的维系作用,这也为后世人们理解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意义提供了重要的启示,法律成为人类政治活动和政治文明中的基本条件,近代初期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律都以罗马法的理论为基础的。
板书设计:
一、从共和国到帝国
⒈共和制
贵族共和制:由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机构组成
保民官的设置:监督政府,维护平民利益
⒉帝制
元首制:前27年,屋大维建立
君主统治:3世纪开始,戴克里先公开君主统治
二、罗马法
1.《十二铜表法》
背景:共和国时期平民长期斗争的结果内容:基本上是习惯法汇编,维护了贵族的利益
地位:罗马法的渊源
2.《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内容:《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敕》
地位:罗马法的完备阶段
3.评价: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一位优秀的教师不打无准备之仗,会提前做好准备,作为高中教师就要根据教学内容制定合适的教案。教案可以保证学生们在上课时能够更好的听课,帮助高中教师缓解教学的压力,提高教学质量。所以你在写高中教案时要注意些什么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第7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教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7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教案第七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学案
课程标准
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宾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中的价值。
预习要求
了解罗马由共和国向帝国的演变过程,识记《十二铜表法》的主要内容、评价和查士丁尼法典的目的构成意义,初步形成本课知识体系
知识梳理
一、从共和国到帝国
1王政时代;古罗马建城之初,实行制。
2贵族共和制
(1)建立:,罗马人推翻君主制,建立,实行贵族共和制
(2)机构组成:古罗马共和制机构主要由、、和组成
其中,决策机构是,成员由组成;平民可以参加,在共和国早期,垄断一切国家权力。后来经过平民的长期斗争,贵族最终允许他们选举自己的官员,设立民了以监督政府行为。
3罗马帝国
(1)背景:古罗马积极对外扩张,成为;到公元前2世纪后半叶,共和国内部
(2)元首制:公元前,确立个人独裁统治,实行元首制,被授予尊号。
其实质是,因为在元首制下,。
元首制给罗马带来了稳定的统治,进入近200年的。
(3)公开的君主统治:3世纪,罗马陷入严重危机中,彻底抛弃共和外衣,实行公开的君主统治。
(4)罗马帝国的衰亡:395年,罗马分裂为东罗马和西罗马,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东罗马(拜占庭)继续存在了近千年。
二、罗马法
1最初形式、开端:《十二铜表法》
(1)原因:促进了法律的制定;在的强烈建议下制订。
(2)内容:包括、、,基本上是过去的汇编
其实质是明确维护。
(3)意义:①虽然,但,因为
②是古罗马的第一部,始终是罗马的。
2发展:《十二铜表法》之后为维系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古罗马又制定了许多法律:如共和国时期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权益的法律;帝国时期的《卡拉卡拉敕令》授予了被征服者公民权等。
3完备:查士丁尼法典
(1)原因:历代法律规模庞大,内容庞杂,使用不便。
(2)组成:查士丁尼法典又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由、、
、四部分组成。
(3)影响:①标志着
②为调解复杂的社会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
4公元前期286年,罗马确立,是现代民事侵权法的开端。
小结:罗马法的地位:以为开端,以为总结的的罗马法,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其原则为后世所沿用,欧洲大多数国家都以罗马法为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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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元首制,实质上披着共和外衣的
A、君主专制
B、贵族专制
C、军事独裁
D、君主立宪制
2、罗马法的影响表现为①《法国民法典》的制定以罗马的有关内容为蓝本②西方法律是对罗马法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的继承③中国秦朝时残酷的法律④对新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影响
A、②B、①②④C、①②③④D、②③④
3、下列有关罗马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罗马法是古罗马一毓法律、法规的统称
B、《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法的渊源,《查士丁尼法典》是对罗马法的总结
C、《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的完备
D、罗马法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4、罗马法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它
A、是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先驱
B、维护和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C、揭露和批判了私有制的罪恶
D、给予自由农和奴隶以公民权
参考答案
一、君主,公元前6世纪末;共和国、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元老院,贵族公民大会,贵族,平民保民官;地中海霸主,矛盾重重,27年,屋大维,奥古斯都,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元老院受元首控制,罗马和平,戴克里先
二、罗马共和国的诞生,平民保民官,民法,刑法,诉讼程序,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维护私有财产权和贵族的既得利益。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好处,但却是平民的胜利因为贵族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惯法;平民权益
《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篡》《查士丁尼新敕》,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阿奎里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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