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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我的母亲课文同步讲解-夹叙夹议情感真挚

老师工作中的一部分是写教案课件,大家在着手准备教案课件了。是时候对自己教案课件工作做个新的规划了,才能使接下来的工作更加有序!你们到底知道多少优秀的教案课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回忆我的母亲课文同步讲解-夹叙夹议情感真挚”,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夹叙夹议,情感真挚

——简析《回忆我的母亲》一文的议论和抒情

《回忆我的母亲》一文以叙述为主,兼以议论与抒情,朴实无华又情感真挚地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之情。

★直抒胸臆,奠定全篇基调

得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我很悲痛。我爱我母亲,特别是她勤劳一生,很多事情是值得我永远回忆的。

这里用“很悲痛”直抒胸臆,表现了母亲去世对“我”心情的影响。“我爱我母亲”一句为全文奠定了感情基调,“爱”字是全文的文眼。“永远回忆”中的“永远”一词,强调了母亲“勤劳”的优秀品质给予“我”的长远影响。

★夹叙夹议,赞母亲之坚强

母亲一共生了十三个儿女。因为家境贫穷,无法全部养活,只留下了八个,以后再生下的被迫溺死了。这在母亲心里是多么惨痛悲哀和无可奈何的事情啊!母亲把八个孩子一手养大成人。

“这在母亲心里是多么惨痛悲哀和无可奈何的事情啊!”一句议论兼抒情,表现了“我”对母亲所遭遇不幸的同情。母亲承受了这样的丧子之痛,却能够坚强地撑起这个家,值得赞许。

★精当议论,赞母亲之勤劳

母亲是个好劳动。从我能记忆时起,总是天不亮就起床。全家二十多口人,妇女们轮班煮饭,轮到就煮一年。母亲把饭煮了,还要种田,种菜,喂猪,养蚕,纺棉花。因为她身体高大结实,还能挑水挑粪。

一个“好”字是对母亲辛勤劳动的最好评价。凡是需要做的事,似乎没有母亲不能做的。一个“好”字饱含了作者对母亲的无限赞美与崇敬之情。

★篇末抒情议论,点明全文主旨

母亲现在离我而去了。我将永不能再见她一面了。这个哀痛是无法补救的。母亲是一个平凡的人,她只是中国千百万劳动人民中的一员,但是,正是这千百万人创造了和创造着中国的历史。

这里,“永不能”强烈地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无限怀念之情,也与开头段的“永远”一词相照应。“哀痛”“无法补救”又强调了母亲对于“我”的特殊意义。后一句把对母亲的热爱之情升华到了对全体劳动人民的赞美,既点明了文章主旨,又拓展了文章的主题。

延伸阅读

八年级语文上册《回忆我的母亲》课文重点字词整理


八年级语文上册《回忆我的母亲》课文重点字词整理

回忆我的母亲

1.生难字

佃农(diàn)韶关(sháo)仪陇(lǒng)

溺死(nì)私塾(shú)迁徙(xǐ)

和蔼(ǎi)妯娌(zhóuli)管束(shù)

庚子(gēng)哭泣(qì)豪绅(shēn)

衙门(yá)横蛮(mán)慰勉(miǎn)

2.多音字、形近字

3.词语积累

①溺死:淹死。

②劳碌:事情多而辛苦。

③任劳任怨:做事不辞辛苦,不怕别人埋怨。

④周济:对穷困的人给予物质帮助。

⑤为富不仁:靠剥削发财致富的人没有好心肠。

⑥节衣缩食:省吃省穿,泛指节俭。

⑦聊叙:姑且谈谈。聊,姑且。

4.作家作品

朱德(1886-1976),字玉阶,四川仪陇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中国人民军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卓越领导人。《回忆我的母亲》是朱德早期创作的记叙性散文,记叙了作者母亲的生平,是朱德深切悼念自己母亲的回忆性散文,文中的母亲是一位平凡而又伟大的劳动妇女的典型。

5.难点探究

母亲一生值得回忆的事很多,作者为什么只选择了文中的这些事情来写?这些事件是如何被串联在一起的?

作者精选的这些事件最能表现普通劳动妇女的本质特征:勤劳俭朴的习惯、宽厚仁慈的态度、坚强不屈的性格。在文章中,这些事件不是零碎的、孤立的,文章以时间为经线,以母亲的优秀品质为纬线,把这些典型的事例巧妙地编织起来,首尾呼应,结构严谨。

6.主题解说

作者回忆了母亲勤劳的一生,赞颂了母亲勤劳俭朴、宽厚仁慈、坚强不屈的优秀品质,叙述了母亲对自己的教育和影响,抒发了自己对母亲的深深怀念和无比崇敬的感情,表达了自己尽忠于民族和人民、尽忠于党来报答母亲的决心。

部编本八年级语文上册《回忆我的母亲》课文知识点复习


部编本八年级语文上册《回忆我的母亲》课文知识点复习

第6课《回忆我的母亲》

1.文学常识

文题中的“回忆”是“回顾”的意思,“我的母亲”即指作者朱德的母亲——钟太夫人。本文是朱德在得到母亲去世的消息后写的一篇感情真挚、文笔朴实的回忆录。题目点出了文章的主要内容。

常见的线索:1.以时间推移或空间转换为线索;2.以具体的事物或事物特征为线索;3.以人物或人物特征为线索;4.以中心事件为线索;5.以思想感情为线索。

(每一部叙事性文学作品都有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线索,但主要线索一般只有一条,副线都要围绕主线展开。)

回忆录

是追记本人或他人过去生活经历和社会活动的一种传记文体。其主要特点有:内容真实可靠,不能虚构;一般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可以写一件事的全过程,也可以记录某些生活片段;以叙述为主,可以兼有描写、抒情和议论;语言表达上追求朴素自然,不求华丽。

2.文章思想内容

作者回忆了母亲勤劳的一生,歌颂了母亲勤劳俭朴、宽厚仁慈、坚强不屈的优秀品质。叙述了母亲对自己的教育和影响,抒发了对母亲的深切怀念和务必崇尚的感情,表达了自己要以尽忠于民族和人民、尽忠于党来报答母亲的决心。

3.重点字词

佃(diàn)农仪陇(lǒng)溺(nì)死私塾(shú)和蔼(ǎi)妯娌(zhóulǐ)

庚(gēng)子哭泣(qì)豪绅(shēn)衙(yá)门蛮横(hèng)慰勉(wèimiǎn)不辍(chuò)劳作

《我的母亲》


一般给学生们上课之前,老师就早早地准备好了教案课件,大家应该要写教案课件了。用心制定好教案课件的工作计划,才能更好的在接下来的工作轻装上阵!有哪些好的范文适合教案课件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母亲》”,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我的母亲》
教学目标:
1.从文章所写的具体事件中概括出母亲的品性、特点。
2.了解胡适及其母亲身上代表的文化意义。
教学重点、难点:
1.理解母亲对“我”的做人训练,感受作者对母亲的感情。
2.理解文章中关键语句的含义。
课时安排:2课时

一、导入
放送一首熟悉的歌《兰花草》——80年代风靡台湾校园的歌曲。由胡适的小诗《希望》改编。1921年夏天他到西山去,友人熊秉三夫妇送给他一盆兰花草,他欢欢喜喜地带回家,读书写作之余精心照看,但直到秋天,也没有开出花来。于是就写了这首小诗。它清新、质朴,对生命的期待与珍惜跃然纸上,而且琅琅上口,至今仍能听到它的传唱。
胡适知多少?
资料1胡适(1891—1962),字适之。安徽人。中国白话文的倡导者、新文化运动的开拓者,荣获35项美国博士桂冠的中国大学者。幼年在私塾学习。1910年赴美留学。初学农学,后攻读哲学、文学。1917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7月回国。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国民党政府驻美国大使等职务。1962年在台湾病逝。他早年积极提倡白话文,对新文化运动、新文学革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他是新诗的倡导者和实践者。1920年出版第一部新诗集《尝试集》。1928年与徐志摩等出版《新月》月刊。晚年致力于《水经注》版本的考证。胡适一生在哲学、文学、史学、古典文学考证诸多方面都有成就。主要著作还有:《胡适文存》《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等。
他的一生学有所成,离不开他母亲对他的培养教育。
生未能养,病未能侍,毕生勤劳未能丝毫分任,生死永诀乃亦未能一面。平生惨痛,何以如此!
--胡适《先母行述》
那么他的母亲又是怎样一个人呢?母亲给他以怎样的影响呢?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胡适对母亲的感怀之作——《我的母亲》。

二、整体感知:从课文中了解信息:胡适的家庭是怎样的?
父亲过世,前妻留有2子,均已婚,大儿子……,大媳妇……,二儿子……,二媳妇……,
续弦的冯顺弟生有一子,胡适。家境:经济本不宽裕……
补充:资料2胡适父亲胡铁花系清末贡生,曾在东三省、广东乃至台湾省任官职;母亲冯顺弟(续弦)比其父小30岁,是一乡村良家女子。胡适三岁时,父亲即病故。23岁的寡母做了乡村大家族的主母,对惟一的儿子悉心教育,遵夫嘱,令他读书,要把胡适培养成材。胡适3岁随母在上庄接受教育,14岁离开母亲赴上海求学。

三、母亲如何为人处世?
1、在这样一个大家庭里,母亲身兼数职(?),需要妥善处之,她是怎么做的?
不同的身份:——刚柔并济(能屈能伸)教育得法
做我的母亲:慈母:(1)从不当众打骂我。(2)用舌头舔我的病眼。
恩师、严父:(1)每早叫醒我进行教育。(2)催我上早学。(3)责罚时不许我哭出声音来(4)责罚我说了轻薄的话。
做一家之主(当家的艰难):除夕料理各种琐事,坦然面对讨债者。当面质问侮辱自己的人——不乏“刚气”,捍卫名节
做后母后婆:容忍嫂子的挑衅。独特的发泄方式。——有忍耐底线,非无原则妥协
容忍大哥的败家行为——是纵容吗?
细节对比:自比——哭轻轻地哭一场:和气的榜样,家丑不可外扬,维护嫂子的尊严,以情动人
大声地哭:捍卫家庭的尊严,个人的名节
互比——打骂6不让出声:教育孩子,不为出气,目的是为了孩子
10边打边骂:拿孩子当出气筒,发泄自己对别人的怨气,为己

2、母亲对我的教育和其他的作为获得成功了吗?表现在哪里?
成功调解各种事务
结尾:给我极大极深的影响——第13段: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度过了少年时代,受了她极大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这“极大极深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学得了好脾气,学得了待人接物的和气,能宽恕人,体谅人,做人上能反省“吾身”。做人方面,母亲让作者养成了宽容、善待、体谅的品性。
“混”——表现了作者谦逊的态度。尽管作者当时已是文化名人,而且这一“混”字与下句“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有暗接之妙。“我”在人海里“混”,应该有人来管束“我”,但却没有,表达了作者远离母亲之后对母亲的怀想;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我”还能在人海里“混”了二十多年,说明了母亲给“我”的教益是多么大。
“如果”——事实上,作者的“好脾气”“待人接物的和气”“宽恕人”“体谅人”的性格品德是有口皆碑的,但是在说到这些美德时,前面都加了“如果”这一表假设的词语,意在表明只是一种假设,而不是自己已经具备了这些美德,表现了作者不溢美、不自夸的品格,同时也非常符合自传的语体特点。

“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儿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3、质疑:从结构上而言,全文的纲是哪句话?(……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但下文更多的笔墨写她与家人相处的情形?怎么理解?
我们常说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这主要不是体现在母亲如何“教导”上,而是更多地体现在母亲平时怎样待人接物对自己的影响上。因此,可以说,写母亲与家人相处的情形,同样也是在写“母亲是我的恩师”,写她以身示范对“我”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言教身教

质疑:(……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这句话之前,前三语段只有一句提及母亲,而其他内容似乎与作为课文内容鲜明的文题无关,那么能否删去?
文章前三段写什么?作者的身体性格特点和能力发展、童年生活,既写了童年生活的爱好、快乐,单调和失落,也写出环境与教育对一个人性格的养成所起的奠基作用。
维持先生的形象,在母亲看来也是非常认可的,那是已故父亲留给母亲的印象,母亲非常推崇父亲,也想自己的儿子为她争口气。做一个知书达礼的先生,也是母亲对我做人的训练。
总的来说,作者在前三段想表明,他的童年生活,除了看书之外,是贫乏的,是有缺憾的,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是母亲“给了我做人的训练”,这不仅弥足珍贵、铭记永久,而且影响巨大。不是闲笔,不仅为写母亲起到很好的铺垫作用,而且与文末相呼应。删去之后衔接也不自然。
另一原因,这篇课文选自《四十自述》,写母亲同时也是写自己人生成长道路上的一段历程,或者说,是把母亲作为人生成长道路上的第—位“恩师”来写的,所以开头写了较多自己童年的经历。

补充资料《胡适的母亲》

四、联系实际,体验反思。
每个母亲都是独特的“这一个”,在她身上有哪些特质是一般母亲很难做到的?
母亲对我“教之严”、“爱之慈”,写母亲在痛苦的生活处境中“当家”的艰难,气量大、隐忍、温和,但又不缺乏“刚气”,捍卫名节。总的来说,是写母亲对我直接的教育和对我在做人方面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

你认可这位母亲吗?你从这位母亲身上,是否看出了自己母亲某一方面的影子?

六、总结:同学们,掩卷遐思,我们不能不说:是母亲,撑托起我们成长的蓝天丽日;是母爱,伴我们坚实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胡适最终成为荣获35项美国博士桂冠的中国大学者,成为母亲一生的骄傲。而我们呢?又将用怎样的行动来回报母亲的辛劳操持?你有没有想过,要为自己的母亲写一篇小传呢?
课外推荐篇目:自读课本老舍《我的母亲》 邹韬奋《我的母亲》
朱德《回忆我的母亲》 赵丽宏《母亲和书》

附:《胡适的母亲》易竹贤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绩溪县中屯人。(父母给女儿取名“顺弟”,即含着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吉利意思。)她长得并不美,倒稳重得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在家里,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脚勤快,为人也贤慧,最得父母钟爱。
顺弟16岁的这年春天,上庄的星五嫂来到中屯金灶家,给顺弟说媒,说的便是她家的大侄儿,人称“三先生”的胡传。这一年,胡传已经48岁了。前妻曹氏死了十多年,儿女都已长大。他在外边做官,没有个家眷实在不方便,所以打算续娶个填房。婚后的第二年,胡传便把冯顺弟接到上海同住。第三年冬天,生下一个男孩,这便是小胡适,他是胡传最小的儿子,顺弟惟一亲生的一点骨血。
小儿出世后刚满90天,胡传被调往台湾供职。到一八九三年春天,冯顺弟便带着一家子,抱着小儿,去台湾投亲,在胡传做官的台南和台东,度过了将近两年的很快乐的团居生活。那时已年过50岁的胡传,在公务之暇,剪一些红纸方笺,用毛笔端端正正写上楷字,教年仅20的冯顺弟认字。他们两人又一起教刚过两岁的小儿也开始咿哑识字,父亲当教师,母亲既是学生又兼助教。这老夫少妻稚子三口,享受到了人间最神圣的天伦之乐。到离开台湾时,母亲认了近千字,小儿也认了七百多字。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适母子刚离开台湾,回到绩溪故乡不久,就传来了他父亲胡传病死在厦门的噩耗。这家庭的巨变和不幸,在胡适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最初的记忆: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
胡适的母亲遭到这般沉重的打击,当时虚龄也只23岁!她在人生的途路上还刚刚迈开几步,刚刚尝到一点生活的甜蜜,便青年丧夫,做了寡妇,这是一个中国妇女的最大的不幸!而她又“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再加上家业中落,经济困窘,诚如她的儿子所说,“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
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苦痛,莫过于许多亲人的相继死亡。其中以她弟弟的病和死,情状最为惨苦。中屯流行血吸虫病。她的弟弟诚厚,幼习药业,农忙时回家种田,感染上血吸虫病。玉英妹死后不久,诚厚的病势转重,腹胀不消,又不忍让年老的母亲知道,便到上庄姐姐家来治病。胡适的母亲服侍汤药,夜不解衣。诚厚的病情却不见好转。她恐怕弟弟有个三长两短,老母亲的暮年就更难堪了。听乡间传说割股可以疗病,一天夜里,她便焚香祷告天地,用快刀从自己左臂上割下一块肉来,煎在药里。弟弟吃不下去,她又将肉烤焦,夹在锅巴中,让弟弟吃了。姐姐如此至诚,但和愚昧相结合,自然不可能起死回生。诚厚终于抛下年老的母亲,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儿女,撒手而逝,只给人世间又增添一个寡妇,三个孤儿。顺弟怎能不十分悲恸呢!
23年的寡居生活,她居然熬过来了!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呢?就因为有她亲生的一点骨血──她惟一的儿子胡适。只因为这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儿子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为了这点骨血的将来,她愿意忍受一切,献出自己的一切,并挣扎着熬过了23年!儿子的将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她具体不知道,只是希望儿子学他的老子,能走他老子的道路。
尽管她和丈夫只过了六年三个月零21天,她对胡传的思想事业也不真正了解,但她虔诚地崇拜丈夫,尊敬丈夫。胡传亲手写的那些红纸方字,她也终生保存着,视为她与丈夫、儿子三人“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记念”。在她的心里,丈夫胡传简直成了一尊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而且,她又以虔诚唠叨的述说与叮咛,逐步在儿子的心里也树起了这尊偶像。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庭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儿子想得到这部书,便借钱买下了。她宁肯自己遭受困窘,却仍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很不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罢。到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人世的时候,虽然只活了46岁,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遗憾的,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乡村母亲和博士儿子》
……嫂嫂的生气的脸和妈妈的格外容忍,在小胡适的心坎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他日后好脾气的养成,和他这段日子的冷眼旁观很有关系。
胡适母亲对小胡适的学习更是重视。三岁前在台湾生活时,胡适父母即让他认方块字,学了约有一千字。回到安徽家乡时,胡适才三岁零几个月,但母亲望其读书心切,就让他在其四叔开的私塾里念书。因为个子太小,还要把他从念书的高凳上抱上抱下。胡适从小就对读书有兴趣,他母亲的红色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别的小孩学费只有两元,而胡适的母亲渴望他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六元,以后每年递增,最后一年加到二十元。母亲嘱托先生要为他讲书,每读一字,须讲一字的意思;每读一句,须讲一句的意思。懂得了书中的意思,就避免了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这使胡适在学习上比一般的孩子更扎实,九岁就能看《水浒传》,为他在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他不但把大量的小说看进去,还能把小说讲出来,向周围的本家姐妹们说书。这种讲,逼他把文言文的故事翻成绩溪土话,使他更了解了古文的文理。即使是尊贵显赫者,他的身上也会留有卑贱低微的母亲品格的烙印。
……胡适13岁时,母亲毅然将他送往上海求学。徽州人固有十三四岁,往外一丢送男孩出外学徒经商的习惯,但胡适毕竟是他母亲年轻守寡朝夕相处的独子!深明事理的母亲送儿子上路时没有在儿子和众人面前掉一滴泪。
到上海后,胡适初进梅溪学堂,后因其课程设置不完备,又进澄衷学堂,后转学中国公学。接受了许多新知识、新观念的胡适,经过一番曲折,于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官费赴美留学。此时他年仅19岁。因行期由政府决定,他竟未能回家乡向母亲告别。
胡适在美国康乃尔大学初读农科,经过一年半后改读政治、经济,兼攻文学、哲学,后又赴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哲学。在美留学7年间,胡适与母亲只能保持书信来往。他母亲在病重时也不让人告诉儿子,以免他中断学业。非但如此,母亲还借钱为儿子买书。胡适曾在《留学日记》中写道:得家书,叙贫状,老母至以首饰抵借过年。不独此也,宋焕家有图书集成一部,今以家贫,愿减价出售,至减至八十元。吾母知余欲得此书,遂借贷为儿子购之。吾母遭此窘状,犹处处为儿子设想如此。
至1917年7月,胡适在美国学成回国,被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聘为教授。是年12月,奉母命回家乡与村姑江冬秀女士完婚,次年7月,江即北上与胡团聚,直至白头。当年11月,胡适的母亲病逝。第二天胡适接到电讯,和夫人回家治丧。胡母辛劳一生,看到了儿子的成材,也可瞑目了。但胡适心中的悲痛却是难以言表,在《先母行述》中,他写下这样36个字:生未能养,病未能侍,毕世勤劳未能丝毫分任,生死永诀乃亦未能一面。平生惨痛,何以如此!后胡适又发表诗作《十二月一日奔丧到家》纪念母亲:依旧竹竿尖,依旧溪桥,只少了我的心头狂跳!何消说一世的深恩未报!何消说十年来的家庭梦想,都一一烟消云散!只今日到家时,更何处寻她那一声好呀!来了!大学者、洋博士胡适与其乡村母亲冯顺弟的情深义重,乡村母亲培养独子成材的种种轶事,将永远给后人以有益的启迪。
(乡试考中的考生被称做“举人”,第一名为“解元”;2.会试考中的考生被称做“贡生”,第一名为“会元”;3.殿试考中的考生被称做“进士”,第一名为“状元”或“殿元”。4.连续考中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被称做“连中三元”。)

◆《兰花草》乃是胡适先生早年的一部诗歌,名叫《希望》后被谱成曲子改名为《兰花草》。1920年3月,胡适出版了我国第一部白话诗集《尝试集》。这部诗集在当时一版再版。1922年10月又刊行了经作者增删的增订四版。在这次增加的几首诗中,就有被称为《兰花草》的原诗——《希望》
我从山中来,带得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好。
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急坏看花人,苞也无一个。
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胡适写下这首原题为《希望》的诗,是在1921年。那年夏天他到西山去,友人熊秉三夫妇送给他一盆兰花草,他欢欢喜喜地带回家,读书写作之余精心照看,但直到秋天,也没有开出花来。于是就写了这首小诗。
胡适是中国现代史上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但他的作品真正为大众所熟知的并不多,这首《兰花草》可能是流传最广的一个。它清新、质朴、深情,对生命的期待与珍惜跃然纸上,而且琅琅上口。但每哼起这支歌,在那优美的旋律中,我眼前浮现的不是兰花草,而是胡适匆促而执着的身影。当年胡适学成归来,也带着一株“兰花草”——自由主义,他千里迢迢不辞辛苦把它带回来,种到中国的土地上,小心地呵护,殷切地期待它开出花来——何止是“一日望三回”啊!我想,正因为胡适有这种焦急的心情,当他看见这株迟迟不开的兰花,才一下子触景生情,萌发诗兴。给它取命为《希望》,也许是希望自由主义思想早日开遍中国吧。如今斯人已去,歌声在耳,想想胡适这株风雨飘摇近百年的“兰花草”,竟抹不去丝丝的惆怅。

文章来源:http://m.jab88.com/j/62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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