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是老师上课之前需要备好的课件,我们需要静下心来写教案课件。要知道好的教案课件,是能让课堂教学效率大大提升不少的。好的教案课件是怎么写成的?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格林童话》读后感(分享4篇)"这样的内容,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一本梦幻的书就是一本欢乐的书,《格林童话》就是其中一本。那里面的人物故事情节好玩、好笑,语言幽默风趣。它是一本世界名着,是我们每个小朋友都喜爱读的童话故事,因为在我们读的时候不知不觉能够把自我变成主人公。
善良的白雪公主给你嫩白的.肌肤、勤劳的灰姑娘教你懂得知足、聪智的格雷特让你大笑一通、青蛙王子告诉你要遵守诺言、渔夫的妻子让你明白贪心不好……《格林童话》里的一个个故事各不相同,一个小故事会让你哭,一个大故事会让你笑……别看这小小的格林童话,它的资料可多着呢……
瞧!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被奶牛吃进了肚子里;美丽的公主喜欢英俊帅气的王子;可恶的女巫居然把自我变成了老太婆,调皮的兔子想娶新娘,妄想……
真没想到道格林童话的资料丰富多彩,我以前还小看它了呢!更多趣味的故事还在等着我哩!
我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这本故事书,这本书可好了,所以我写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
上头有许多的故事如勇敢的小裁缝、狼和狐狸、穷人和富人……每一篇故事都有一个小小的道理,勇敢的的小裁缝告诉我们要勇敢、狼和狐狸告诉我们要聪明,穷人和富人告诉我们不能太贪心,贪心是没有好下场的……
每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还有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故事让我要谦让别人,不能够太骄傲。
听了我对格林童话记的读后感是不是觉得格林童话很好呢!
我觉得格林童话爱憎分明,主题鲜明,尤其以颂扬美好、鞭打丑恶著多,深受各国小朋友的喜爱。它也是我最喜欢读的第一本书。
格林童话几乎每一篇都颂扬美好,摒弃丑恶,尤其以《白雪公主》为代表。白雪公主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但她的继母是一个心胸狭窄、恶毒的女人。继母妒恨白雪公主。
继母最终还是杀死了白雪公主。一位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继母穿着九个小矮人的铁鞋跳舞,一直死去。
丰富多彩、丰富生动的想象是格林童话的另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在《灰姑娘》里得到体现。灰姑娘遭受继母的折磨和虐待。她在母亲的墓前种了一根树枝。树枝奇迹般地长成了一颗大树。树上有一只白鸟。那是灰姑娘的好朋友。
国王举办舞会,灰姑娘在白鸟和数的帮助下,终于参加了舞会,被王子看中了,继母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跟王子进宫,在鸽子的帮助下,继母的计策没有得逞,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波折,灰姑娘终于成了王子的未婚妻
格林童话的语言简单、清新,充满了精神和智慧。在每一个童话故事中,无论是对风景的描写,对人物灵魂的刻画,还是对故事的叙述,都会闻到一股清香,给人一种亲切感。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文祥欣欣小学
六年级一班:张旭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格林童话里的《聪明的艾尔斯》,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女孩,大家都叫她艾尔斯,有一个男孩叫杰克想娶艾尔斯,就想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聪明。
有一天杰克看到艾尔斯因为看到墙上悬挂的锄头有可能会砸到以后她和杰克生的孩子而大哭,他认为她够聪明,于是就娶了她。
她俩结婚后,有一天,艾尔斯到地里干活,她吃完饭就睡觉了,没干活。天黑了,杰克去地里看她干完活了没,发现她睡着了,杰克很生气,把铃铛挂到了她的身上。艾尔斯醒来后,一走路就听到铃铛响,她很害怕,她回到家门口敲门问:“艾尔斯在家吗?”杰克说:“在呀。”艾尔斯想,那我是谁呀?然后她就走了,再也没人见到她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艾尔斯其实不聪明,因为只要她把锄头拿走,就不会发生可能会砸到她和杰克的孩子的事了,后来她竟然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的名字叫《格林童话》。这本书是格林兄弟写的,他们是德国著名的作家。书中有200多个童话故事,每个故事都生动有趣,还告诉我们道理,让人看了还想看。
我最喜欢《狼和七只小山羊》它告诉我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故事中的狼凶恶、残忍、狡猾它吃掉了六只小山羊,但还是没有逃过死亡的命运,掉进河里淹死了。
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有爱心的人。我经常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在学校里我也经常帮助同学,看到他们没带水彩笔我借给他们。这次汶川地震我们全校同学都伸出了援助之手,为灾区小朋友捐款,献出了一份爱心,我一次就捐出200元。全国人民的`爱心让灾区人民有了重建家园的信心。
这本书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大胆的想象,月亮可以被一片片剪下来,海水可以被喝干,你看多么神奇?这真是一本令人爱不释手的好书。
在阅读完这篇作品后,常常会有一些幻想在我的心中。写读后感是对我们写作能力的一种锻炼,我认为“聚会读后感”这篇文章非常值得一读,现在我向你强烈推荐它,热烈欢迎你参考这些内容,希望你能够从中获得收益!
等到感官情感层面的刺激稍稍消退,我才开始再次思考这是一部怎样的电影,而我又为什么喜欢它。《南方车站的聚会》是一部相当现代的作品,叙事去中心化,故事简单但文本结构复杂。这样的结构,如果执行恰当,比传统的线性叙事更能直观地呈现一个复杂的世界 。毕竟,现实生活由无数碎片交错而成,对“真实”最大的还原不过是采集众人的叙述,把参差的声音汇集成一个故事。刁亦男导演的执行能力显然在各个方面都很出色。电影的色调浓烈粘稠,光影音效运用十分大胆。从影片开头大雨滂沱的车站,到迷宫般的筒子楼里各色人物的进退追逐,从“野鹅塘度假村”破败混乱的市场,到雾气氤氲、孤舟荡漾的湖面,平日里最不光鲜的城市角落,在电影的镜头里成为了暗夜中华丽的舞台。舞台上演出的故事并不复杂,主角的命运由始至终无多悬念,但在固定的起点和终点之间,角色的行为路径和绝境中的本能反应被浓墨重彩地描绘。追逐与逃亡、求生与赴死,行动本身成了比结局更迷人的东西。
《聚会》不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倒不是说电影里的人物、行事有超越物理规律和常识的地方,但这故事里的每个人仿佛比现实世界里的人更勇猛、带劲儿、更纯粹一点。或许这是因为电影讲的是周泽农生命里最后几十个小时的故事 — 当死亡在召唤,当末路已成定局,赴死之人和被他命运所波及的每一个人都有了超越日常的锋利。也或许是因为这些人物都活在一部电影里 — 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只因其高于生活的炽烈。我想,导演拍这么一部电影一定是想祭奠某种真实,缅怀某种情感,但那些真实与情感被埋藏在故事和光影的深处,被发酵凝练,最终超越理性和道德的判断,让人对徘徊于杀戮和牺牲之间、暧昧在冷酷和温情边界的人们产生真切的同情。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部由国民男神胡歌主演的文艺犯罪片《南方车站的聚会》,这部电影的背景是在南方城中村,全程讲的武汉话。讲述了胡歌所饰演的主人公周泽农因为意外误杀了警察,成了花30万逮捕的通缉犯,整部电影也是围绕着这30万展开一场腥风血雨的聚会与离别。
影片以雨夜作为开场,第一幕周泽农便神情恍惚的出现在车站隐蔽角落,如果没有看过简介都以为他在躲避坏人的追杀。女主刘爱爱也随即出现了,两人的首次聚会将精心策划的举报策略倒叙进行着。
周泽农是武汉盗车团伙某一帮派的带头人,因为经验丰富,团伙老大马哥把兴业街的管辖权分给了他。香饽饽没有人不惦记,另一个猫眼带头的帮派不服气,向马哥申请兴业街的管辖权,双方打着口头战,至此,周泽农依旧站在聚会大厅最角落处嚼着火腿肠像局外人一般看热闹,似乎这一切纷争与他无关。直到他的手下黄毛朝猫眼手下开了一枪,一切的平静在第一声枪声中结束,双方利益的较量演变成了流血的战争。这时,周泽农终究还是进入了当局人的角色,拿着一把车锁陷入这场热火朝天的战争中
战争始终会结束,但是利益的争夺永不停止,双方都不肯善罢甘休,马哥为了平息事情,组织了一场偷车比赛,明面上的公平比赛,暗地里的阴谋较量。猫眼设下圈套故意引导黄毛加速,最后导致了断头的那一幕,周泽农来不及悲伤,被猫眼开了一枪,掉下泥塘的他为了逃生失去意识,乱抢误杀了警察。他侥幸逃过了生死劫,却也背上了30万的悬赏追缉令。
周泽农身边的所有人都对这30万虎视眈眈,每个人都有心里的小九九。周泽农深知自己逃不过法网,已做好赴死的准备,但与其自首不如为他许久未见的老婆留下一点有价值的东西,他想让他的老婆投诉他,拿到这三十万的赏金。或许他认为这样也算是对得起死亡的价值,也或许是想弥补对于老婆和儿子的愧疚。但也是围绕他的这一做法让其中相关的人丧失了自己的生命。周泽农委托自己的兄弟找到妻子告诉妻子这一切,但他的兄弟怕得罪其他派的势力,从而惹来杀生之祸,也不敢正面出面找她的妻子,便拜托刘爱爱来做这一事情。也就是开场出现在车站的女主,故事在这里展开了连接。对于任何人来说刘爱爱都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没人真正在意他,不管在哪个帮派都只是别人追求利益的棋子,包括与周泽农对他也是如此,自然没有人会在意她的死活。但刘爱爱也不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旧社会女性,而在经历了大家的唯利是图后,在每一次的危险中选择自保。在无数的厮杀后逃亡中,周泽农经历了多次大难不死,但并没有迎来后福,最终还是被警察包围,结束了自己颠簸流离的一生,刘爱爱最后也把30万给了周泽农的妻子。到这里便没有了下文,导演给观众留下了些疑惑,刘爱爱是什么时候又回到最开始的立场,选择站到周泽农妻子这边?她们什么时候联盟的?刘爱爱为什么会不惧黑暗势力把前送给周泽农妻子?我想这就是小人物的大无畏吧,这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证明人性本善的情节。
电影带着七八十年代的暗黑色彩,而电影里的人物最大的特点就是相互不信任,摇摆不定,跟着利益随时在改变自己的动向,没有一个人是真正正义的代表,大家都是自私自利的个体,这一切就好像是故事里连警察也无法给平凡的小人物带来安全感,每天生活在恐惧之间,所以大家冷漠、孤独、只看得到自己的利益,不关心他人的安危,固然在这样的环境与心理下大家是不可能有相互信任可言。
但我想导演和我们一样,不想把黑暗的一面呈现给大家,包括导演自己都说不喜欢拍闷骗,尽管人性的丑恶展现的淋漓尽致,但恶最终还是敌不过善,即使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依然是善良的力量取得最终的胜利。或许也想告诉大家,我们生在了如此和平的年代,没有任何理由堕落,也没有任何理由去走歪门邪道。同时也告诫大家不要为了一些虚无的利益去不择手段,最后受伤的也还是自己,我们每个人都很努力的想要自己和身边的人变得更好,但这不是陷入邪恶念想的借口,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是实现梦想的捷径。最近很流行一句话: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但我认为正义从来都不会迟到更不会缺席!
在戛纳的官方媒体发布会上,胡歌对中外电影记者们介绍,“这是我第一部主演的电影”。乍一听有点意外,他红了那么多年,这个行业热闹了那么多年,竟然才第一次担纲电影主演。作为男主角的胡歌戏份颇重,在很多人看来,胡歌的作品只是局限于电视剧作品,虽然此前胡歌曾经在电影中亮相,但戏份很少,只有《南方车站》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电影首秀,这也让粉丝们期待已久。
胡歌是导演刁亦男经过长时间的观察、考量之后做出的选择。影片中,胡歌饰演的周泽农是和他以往任何角色都截然不同的人物,一个盗窃团伙的首领,这个角色很多面,内心极其复杂。看剧照,刁亦男调教下的胡歌的确不同,谁还能想到这是白衣飘飘的梅长苏?刁亦男对胡歌的评价也非常高,说他是“脱胎换骨”。在《南方车站》上映之前,胡歌和吴京、章子怡等合作的献礼片《攀登者》也将在9月30日上映。
出演这部影片的还有在《白日焰火》中的大放光彩的廖凡和桂纶镁,再搭上另外一位实力派演员万茜,个个都是演技担当。
去年12月6日我决定一个人去看《南方车站的聚会》―― 老胡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影。必须全力支持!它也是自那天至今我在电影院看的最后一部电影。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为它写一篇观后感。
我不太懂怎么写影评,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去比较专业地评价或者准确表达自己的感受。我只能简单说些看完电影之后它留给我的印象,以及描述一些细节。
我印象较深的一点是电影里南方的这个城市夏天阴雨绵绵的天气。和片尾的`灿烂明亮形成对比,雨过天晴周泽农死了,刘爱爱也拿到了悬赏金,并且打算把这笔钱给周的妻子……
周泽农和刘爱爱出现了,镜头一点点拉近。
他俩的关系也在事情的发展中慢慢发生了改变,至少我觉得刘爱爱是心存爱意的对周泽农,而周也同情刘,把她当作唯一的伙伴和希望。在我的理解里,他们相互偎依彼此陪伴更像是遇到外来危险时协同作战的一对生死搭档。不知怎的,我就是觉得周泽农的眼神像极了绵羊,软绵绵柔和的没有光,低落的没有一点生气,迷离晦散又绝望,警惕中夹杂着不安……
电影的高潮令人印象深刻,节奏特别好,背景音乐恰如其分地配合剧情。光影和画面极具艺术美感。
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两碗牛肉面,看起来非常美味。有牛肉,香菜,还有筋道爽滑的黄色面条,看一眼就可以呼哧呼哧埋头吸完一碗。加上辣椒酱与醋,就更别提有多好吃了!
12月份的电影市场,异常热闹,无论是国产片还是引进片,都铆足了劲争抢贺岁档。在诸多影片中,笔者很期待由胡歌、廖凡、桂纶镁、万茜等主演的《南方车站的聚会》。
《南方车站的聚会》定档在12月6日全国上映,从档期来说,这不是一个好时机,前有葛优、赵薇等主演的《两只老虎》、引进片有《冰雪奇缘2》、《利刃出鞘》,后有《误杀》、《被光抓走的人》、《勇敢者游戏2》、《星际探索》等,上映当日还迎战雷佳音、汤唯的《吹哨人》。
总起来,《南方车站的聚会》并不占优势。因为本片的导演刁亦男是很有想法的人,他很擅长犯罪文艺片的拍摄,更注重影片的艺术性。就像《白日焰火》,即使在柏林电影上获了奖,票房也不算乐观。所以,《南方车站的聚会》,侧重于口碑,票房的话,不会有太多期待。
影片最期待的除了刁亦男要讲的故事,就是胡歌与廖凡的表演了。《南方车站的聚会》,讲得是一个盗窃团伙头目周泽农(胡歌饰),意外杀害了一个警察而走上逃亡之路,并在逃亡途中经历一些事情,实现自我救赎的故事。
对于廖凡的演技,笔者很是赞赏,无论出演什么角色,廖凡的完成度都值得称赞。笔者期待的是胡歌的表现。
娱乐圈是一个名利圈,也是一个是非圈。似乎每一个爆红的演员之后,都会有一些被“黑”的流言传出来。但是有一个人,在出道很久,但博得的总是好评,这个人就是胡歌。
,一部《琅琊榜》把胡歌的演艺事业推向顶峰,梅长苏一角,不但让他获奖无数,也让他封“神”。许多人在爆红后,总会迷茫一阵子,惶恐一阵子,然后就马不停蹄地拍片、赶场,趁着热度,大捞一笔。然而,胡歌却选择了休息。
《猎场》之后,胡歌没有再接拍重量级的电视剧作品,只是偶尔客串下。其实,胡歌在孕育着自己的转型,开始向电影市场进军。
胡歌是视帝,电影作品很少,但这两年,他把精力用在电影上,先后参演了电影《你好,之华》、《攀登者》、《南方车站的聚会》、《李娜》。从他接拍的影片来看,胡歌选择剧本很用心,无论是影片主创情况、合作演员,还是角色,他都是仔细遴选过的。他是诚心放下自己在电视剧领域的成绩,从一个小角色慢慢打磨出来。
比如在影片《你好,之华》中,他选择了出场不多的张涛这个角色,这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男人,可以说是潦倒的男人,胡歌也打破自己的形象,以穿着随意、胡子拉碴的形象出镜,当一个演员,不再介意自己的外形,只是用心去琢磨角色了,那他的表现是很值得期待了。
这次选择与刁亦男、廖凡合作《南方车站的聚会》,其实就是国际电影节竞赛去的,即使不拿奖,只要参赛,就是实力的证明。可以说,对于胡歌而言,这将是一部代表作似的电影作品,无论成败,都值得一看。
胡歌饰演的周泽农,人狠话不多。虽然是盗车团伙的一员,但是他身上却有着古代大侠的“隐与忍”。
一路走来,泽农并未主动出击,却一直遭背叛,被动背负罪名。逃亡之旅,没有变成复仇之旅,他吞下后果负重前行,像极了古装片里默默前行的大侠。
用导演刁亦男的话来说,胡歌这个角色是“用侠义对抗耻辱,这是对伦理和道义的追求,是对传统精神的礼赞。”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悲剧性的角色,没有人纯粹的想帮过他,也没有人陪他走到最后。他至死都没有离开野鹅湖,死在了湖边,臂膀伸向湖水之中,只愿化作一只海鸥,飞向自由之地。
此外,胡歌这次形象突破非常大。这个亡命之徒的角色,需要他接连在泥水中前行、在山林间翻滚,脸上经常挂彩。而胡歌的表演也非常拼,打斗、翻滚、暴雨中骑车前行,样样不在话下。中场还有胡歌裸上身换药的戏份,能让粉丝大饱眼福,身材练得十分健硕。
有趣、另类、画面感好,但还不够!
本片最大的亮点是其拍摄的风格,霓虹色彩运用得非常鲜明,各种拍摄镜头也充斥着西方黑色电影的艺术感,在国产电影中可谓别样的存在!其中的暴力镜头让我印象深刻,尤其是片中人物黄毛的“割头”以及猫耳的“穿肠开伞”片段,应是国产电影中少有的黑色暴力影像,这里不得不给导演点个赞!
故事比较曲折也有些“趣味”,但整体表现中规中矩。我个人感觉最不理想的的演员的表现,虽说桂纶镁和胡歌都是我比较欣赏的演员,但这次的表现没有将我打动,整部电影下来总是觉得有些刻意,总有一种莫名的憋着慌的紧张感,情绪展现过于单一!
另一方面,由于演员或者剧本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人物的纵深度还远没有打开,有些流于表面,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导演的追求—只想展现光影交错的'犯罪表面,但我相信还能deeper!
说到deeper,回味起整个故事和人物关系,我个人感觉导演是有希望表达对这个社会的一些探讨,比如胡歌这个角色,虽说是犯罪分子,但也就是偷偷摩托,其实真正的大罪恶另有其人,最后搞成那样,也是一开始的为求自保和逼于无奈…廖凡引领的一批警察,其实从始至终都没有抓到男主,或许你可以说是迟早的事,但结果也算是遂了男主的心思…这些情节的背后,其实有很多值得探讨和思考的地方!可惜导演表现的太隐晦了,很多观众可能看了也就看了,甚至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这闹的哪出…
这次南方车站的聚会,没等来相聚之人,却等来了一出尔虞我诈…在这场暗夜的光影追逐中,形形色色,韵味浓郁,可惜其中之人却少了些许味道,就像失了魂,颇为遗憾…
影片原名《野鹅湖》,也是片中所有矛盾的发生地。这是一个“三不管”的角落,所有逼仄的,污浊的,去文明化的事情,在这里日夜横行,乱象频生。
为了营造蠢蠢欲动的“罪恶之城”,刁亦男用了近乎梦幻般的手法来处理。在夜间,自然光消逝,广告牌的红色光晕、路灯的黄色亮点成为了影片的主色调。主创们骑着摩托车,行驶在充满未来感的都市之间,仿佛一副跃动纸上的赛博朋克画卷,徐徐摊开。
不仅如此,夜间列车发出的光亮、广场上的荧光鞋、桂纶镁手拿的荧光棒,都在夜间如鬼魅般穿梭移动,让整个野鹅湖充满了神秘感。仿佛一切意想不到的事情,都在这里暗流涌动,等待爆发。
暴力和枪杀,是《南方车站的聚会》不可或缺的元素,他们突出了影片的悬疑类型。刁亦男在这两个元素中,又做了次大胆的全新尝试。动作场面融合了传统武侠片元素,有几场起转折作用的打戏,配乐都选用古筝等传统乐器,来烘托紧张气氛。当对手步步逼近,胡歌的一招一式,仿佛邵氏经典武侠片重现,硬桥硬马拳拳到肉,连肢体碰撞的声音,都带着复古质感。
枪在影片中是重要道具,刁亦男赋予它悲凉的宿命感和一种对欲望的揭示,强化了影片的黑色元素。胡歌饰演的周泽农,因为开枪,不断陷入圈套,只能逃亡保命。而逃亡途中,他又在看报纸的时候,瞄准一架幻想的空中飞机,开出自由之枪,毫不掩饰他的求生欲。
刁亦男玩得嗨,不止于此,影片还有不少超现实主义的画面。比如,把警匪之战放在动物园中进行,动物是整场枪斗的见证者;主角逃亡躲到马戏团,在一堆镜子的帐篷里,被一个“花瓶姑娘”所审视,这些几近魔幻的处理,让影片徒生几丝诡谲气质,类型融合更复杂多元。
《南方车站》一度被认为是继《白日焰火》之后的一次突破,影片的艺术性与商业元素、类型化的东西有机的结合都是影评人关注的部分。从戛纳首映后所得到的反馈来看,这是一部优缺点都非常明显的“作者性电影”。刁导的风格化在雄厚的资金支持下,展现得淋漓尽致。
坚持风格化的作者型导演还有娄烨,就像《风中有朵雨做的云》,即便有着更多的商业类元素,他们也会用自己独有的影像视听方式来表达,呈现不一样的美学风格。《南方车站》在犯罪类型、视听语言和情感关系等方面,带有浓重的西方“黑色电影”元素,又有着比前作更为极致的表现。
电影故事内核极简,源自于某天刁导看到的一句话新闻:一个逃犯让小时候对自己最好的小姨举报自己,从而领取赏金,影片讲述了一位面对诬陷及通缉的逃犯,将求生的逃亡变成求死的折返跑,并自我救赎的故事。电影以武汉为主取景地,以审慎态度凝视边缘人物命运,将本土犯罪题材和奇情气质相融合。刁亦男这一次并没有去设置复杂繁琐的影片结构和庞大恢宏的世界观,使用了最朴素的方式去讲故事,聚焦在小人物身上,这可以让观众更容易接受影片的故事,不是一部简单的犯罪片,而是融合了各种元素的深度现实电影。
如果你熟悉刁亦男,那你应该知道,他的所有作品都是警匪片。他的每一部电影,归根结底说的都是警察和罪犯之间的复杂关系。
《南方车站的聚会》仍然如此。我不剧透,高度概括一下本片的内容——胡歌饰演的周泽农意外杀了人,被警方通缉,他在野鹅塘区域附近躲躲藏藏,但他其实知道自己无路可逃。
官方为他悬赏30万,一大笔钱,很多人为此蠢蠢欲动。
廖凡饰演刑警队长,他率领一大群警察,对野鹅塘片区展开地毯式搜索,但始终无法找到周泽农的下落……与此同时,当地的一伙黑帮也在找周泽农。
到底谁先找到他呢?
但是就像所有的经典黑色电影一样,罪犯的结局早已注定,影片最大的魅力,一定是在故事之外的。
对于熟悉黑色电影历史的观众——比如坐在前排的昆汀·塔伦蒂诺,他会从影片中发现很多处和电影史的微妙互动和致敬,这大概就是他观影全程大笑十几次的原因。
但即便你没有看过那么多黑色电影,同样可以感受到导演极为强烈的视听风格带来的强大光影魅力。
刚看到这本书,我就被这本书的题目和精美的图画深深的吸引住了。森林里谁发起的聚会?都有谁参加?他们聚会干什么?带着这些疑问,我匆匆的浏览了这本书,又细细的读了两遍才罢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
在密密的丛林里,一条大蟒蛇的肚子饿了,可是动物们害怕被他吃掉,全都躲起来了,大蟒蛇找不到东西吃。饿了一星期之后,大蟒蛇想出一个把动物引出来的好主意。
大蟒蛇说他要召开一个联欢会,欢迎大家参加。动物们最终相信了大蟒蛇的话。动物们一个个都表演了非常精彩的节目,大蟒蛇说他也要表演节目。
它的节目是他的嘴巴能装下好多动物,动物们已经兴奋的忘记小心谨慎了。蟒蛇张开他那大大的嘴巴,小动物们一个个的跳进他的嘴巴里,大蟒蛇赶快闭上嘴,动物们在蟒蛇的肚子里大呼小叫要出来,这时候,蟒蛇露出了他的狰狞的面孔,说他的目的就是想要吃下他们,动物们这时才知道上当了。
蟒蛇吃饱了舒舒服服的躺下睡觉,一头大象路过这里,听到了蟒蛇肚子里的哭声,大象抬起脚来,狠狠的踩到蟒蛇的尾巴上。蟒蛇一下子惊醒了,疼得大叫,张开了嘴巴。
趁着这个机会,动物们争先恐后的逃了出来。
并且他们为了惩罚大蟒蛇,把大蟒蛇的尾巴打了一个结。
看了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的相信坏人,否则就会受到伤害。
以下是编辑特别为您准备的“放风筝读后感”,以下是本文的参考信息供您查考。阅读可以激发思维,就像运动对健康有益一样,读书可以让人感动,并且作者的文笔非常令人羡慕。通过写读书笔记,可以提升自己的阅读品味。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那狭长的走道,两边的书如同数不清的树,掩映着这条窄窄的路。眼前突然出现一幕日出,一片朝霞,那种欢愉悦观的金黄,那种温暖温馨的橘黄,那种心旷神怡的粉紫,那种摸不透的深紫,当然还少不了清新纯洁的白色男孩,奔跑着的男孩,他牵着,牵着风筝线!上方还有风筝,摇曳着的风筝!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重要的是它的名字,那么富有哲理,那么让人遐想不断,追风筝的人!
我捧着本书,脑袋里浮想联翩,我,随着风筝越飘越远,游离了世界,忘记了自我。
我带回了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进入作者笔下那温馨的阿富汗!
过了没几天,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资料大概是这样的:富家少年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故乡,期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力,却发现一个惊天的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令阿米尔痛苦不堪。这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让我潸然落泪;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赞叹不已的同时提心吊胆;阿米尔和哈桑的亲密友谊让人感动
阿米尔,真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哈桑,忠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俩的友谊,更是他们俩共同拥有的,最宝贵最宝贵的财富!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友谊竟如此脆弱,就如同他们所放的风筝一样,消失在茫茫天际。
当时那个时代,有的种族卑微,有的种族高尚,但是,不一样的种族都有着不一样的理念,人们信任自我种族的领袖,依靠自我种族的伙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种族之间发生一点点小小的摩擦,使人民受到了极大的压迫,现实变得紧张残酷。人们所信任的领袖,到最后,却引导人们去害自我!情节曲折啊!
这本《追风筝的人》写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发奋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这是值得瞩目的一部作品,这是非比寻常的一部作品,这是极为动人的一部作品,这是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他是睿智并发人深思的一部作品!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意味着什么,勇敢地追吧!你必须能够成为那个追风筝的人
12岁的阿富汗富家爷阿米尔与人哈桑情同足。然而,在一场风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无法原谅自己当对哈桑的背叛。阿米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随性翻开这本书,开始是被作者朴实的语言所打动,被简介中的“一个惊天谎言”所吸引。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部小说的纯净,真挚,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以及那曲折的故事情节都深深地让我沉醉。
这是一个让人伤心的美丽故事。阿米尔和哈桑,同父异母的兄弟,喝同一乳汁长大的两个孩子,却有着如此不同的对人态度与命运:一个是忠诚善良的“哈桑”仆人,一个是自私懦弱“阿米尔”少爷;一个为了主人真诚相待、死而后已,一个为了得到父爱不断的欺骗。两个人曾经有过那么美好的友谊,但是,不同阶级的两个人是根本不可能真正成为朋友的。毫无疑问哈桑却终其一生在做这份友谊的殉道者,是一个悲剧,善良的他却得不到命运之神的一丝眷顾,也许是他已被奴性的思想在作怪,这是何等的不公!他的身世和种族,注定他只能成为阿米尔人生中的,抑或阿富汗乱世中的一把打散的黑灰。他注定是那个为他人追风筝的人,随着风筝落地永远地飘逝了,仅留下那句刻骨铭心的话语“为你,千千万万遍!”。
二十六年中,阿米尔希冀着“忘记往事,让活下去更容易些”。然而那个追风筝的少年和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却让懦弱的阿米尔无法逃脱。二十六年后,阿米尔最终重回阿富汗,走上自我救赎之路。历经曲折,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回了美国,也追到了自己的“风筝”。
本书是以风筝贯穿全文,与其说,小说是在追风筝,不如说作者是在追回忆,追哈桑,追忏悔,追那与哈桑一起度过的幸福快乐的童年!哈桑是个总能追到风筝的人。对于喀布尔天空中掉落的风筝,他可能是因为某些特殊的能力,而对于人生中的“风筝”,他用的是真挚的“善”。自我忏悔、救赎中,懦弱的阿米尔最终也用自己的善追到了失落的“风筝”。其实,每人都会有自己失落的“风筝”,直面内心,我追到了吗?你追到了吗?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往事如梦——读放风筝的人有感
文/肖宇丹
短暂的寒假里,我们总会有各自的安排:你或许会死守电脑屏幕玩命包剧,或许约上自己的挚友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甚至会心怀一股豪迈之情穿梭于某个城市的某个角落,为自己人生的第n桶金而努力奋斗。而我选择读书来陶冶一下情操,我一眼看中一本黄昏时分一位小男孩手持风筝在草地上奔跑的封面,书名为《追风筝的人》。怀着一连串的问题,我开始探究书中的奥秘。
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用纯粹的文字细腻地讲述以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自己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脉络,原本亲密无间的好友被主人公阿米尔儿时父爱占有欲、骨子里隐约存在的种族歧视以及懦弱的性格,冲动地推开甚至亲自逼走了儿时珍视的好友哈桑。之后在战乱时期阿米尔漂泊异乡并移居美国,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曾经的父亲旧友拉辛汗打通阿米尔的电话并谈及哈桑一家人从守护阿米尔家园到最后被杀害的悲惨遭遇,而阿米尔心怀对哈桑的愧疚展开一次出自内心的人性救赎……
没有过多的华丽句子,也不像我们了解到的电视荧屏那个暴力又血腥的阿富汗国家,虽然书中有因为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而产生摩擦,亦不影响作者娓娓道来营造给我们温馨又闲适的环境氛围,让我仿佛置身其中,心情随着阿米尔的回忆像小船般跌宕起伏,似乎眼前隐约可见,当落霞充盈整片天空,一位笑得灿烂的小男生哈桑在街道的拐角处坚定地望着阿米尔并大声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迅速转身追那只宝贵的风筝,一瞬间亦宛如那只断线的风筝般不见了踪影。
书中并没有太多轰轰烈烈的打斗场面,却总能凭借平淡朴实的语句牵动我的心扉,阿米尔与哈桑纵然自儿时的分离后难以相见,但他们一直心系对方,希望对方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如此般浓烈的友情,让我不禁想起曾经悔恨的往事。
每个人总会有儿时的玩伴,我也不例外。在我五岁时候,喜欢在自家楼下院子里玩过家家,弄一些花瓣和小草,将它们切碎,再用树叶做成一只只小碗盛上切碎的花草。但一个人总不能演多个角色,容易产生疲惫感,但有了小萍的加入,一切都变得有趣了许多。当我遇见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小萍的时候,她正在用小棒子在湿润的泥土里挖泥鳅,发现我在瞧她,便朝我咧嘴一笑,此时她的脸早已脏兮兮的,唯有那双明亮的眼睛和白亮的牙齿在阳光下格外醒目耀眼,顿时让我对她萌生巨大的好感。随着我的加入,我们不仅一起玩过家家、在野外抓蟋蟀、爬树,观察雨天来临之际蚂蚁的活动等等,仿佛她脑袋里装着无穷尽的新鲜玩意儿,让从小“只瞧见四角天空”的我在玩乐中增长了不少见识。
一年过去了,院子里平日多了不少小孩子在嬉戏玩耍。有一天,我忽然被一位年长的小姐姐拉到一个隐蔽的角落里,满脸严肃郑重地讲述小萍家里有一位爱喝酒的父亲,她的母亲早已抛弃家庭、不知所踪。而小萍不仅时不时被喝醉酒的父亲毒打,还要和父亲一起去街上坑蒙拐骗,牟利不义之财。小姐姐希望我对她敬而远之,不要沾染不良习气。我不是不相信她说的这番话,但某一次我在路边看到小萍在路边跪着乞讨,膝下写着长长的“血泪史”,趁着刚放学人群围在她周围,我挤进人群一旁,竟然发现她称自己为“父母双亡的孤儿”,霎时间只觉得我血气上涌,眼前仿佛有无数只身影掠过,而我失魂落魄回到了家,关上房门嚎啕大哭,为那个我认识的“她”所做的事伤心难过。
之后,我和小萍渐行渐远,即使小萍想带我去看她新发现的玩意儿,我多次犹豫后仍委婉地拒绝了她,她终是感觉到我的日渐疏离,却依旧朝我淡淡地微笑,然后转身离去。那孤单的影子被夕阳拉得老长,记忆中仿佛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漫无目的地飞着,我内心一痛,深知昔日的“风筝”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又过了一年,小萍搬家到别处,我再也寻觅不到她的踪影,只是记得内心深处有一位梦幻般的小女孩,给我带来过许多快乐的时光。
我曾经悔恨过自己,为何不当面向小萍问清楚缘由,而不是盲目相信眼前所看到的事情,正如《追风筝的人》里面说的那样:“我们是否知道我们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人生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去忏悔,去救赎,但这些似乎已经晚了,每当天空放飞起风筝的那一刻,我们是不是是否真的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可如今变成院子里景色依旧,而故人离去、物是人非的结局。
虽然往事如梦,但失去的友情难以复返,让人惋惜,希望我们每一个人能够珍惜眼前人,因为他们就是上帝赐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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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一这本非常有趣的书,作者是杨红樱。在这本书里作者告诉我们:“快乐”与“不快乐”完全是看你怎么想。你的想法决定着你的快乐与否。这个故事的主要人物有:蜜儿、龙校长、孟小乔、龙督监等。孟小乔和蜜儿在一天晚上重逢在一所非常漂亮的红宫学校。蜜儿以前做过孟小乔家中的保姆。却让孟小乔发现了她是仙女的秘密,并且无意中说了出去,蜜儿只能回了天庭。
自从蜜儿走后,孟小乔就来到了这所学校,那里有像白汗宫一样的数学大楼,有大笨钟楼……虽然学校十分漂亮,但是里面的学生一点都不快乐,他们每天都被严格的制度限制着,总是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这里没有笑声,没有人玩耍。有的是妒忌的心理,时刻想超越的决心。蜜儿来这里做语文老师,她的教学方式令学生们欣喜若狂。
她把学生们带到荒郊野地去上课,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特别的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校家中去侦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等等都是那么不一样,直到最后决定办一所世界上没有的学校。这本书中的人物都十分神秘,有人为了快乐而付出一切,而有人却不断的阻挡别人的快乐,制造困难。这样让中心突出,让读者猜想不透,并了解这个故事的意义。
近期,我读了《神秘的女老师》一书,有了很深的感触。
这本书是《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续集,讲的是仙女蜜儿回到人间,到红宫学校的六年级当老师,她与同学们埋葬不快乐和名次表,放飞相信我是个奇迹纸鸟,并在中秋夜给同学们和龙校长上了美丽生动的一课,并与龙校长合力使同学们变成绅士、淑女,并让同学与老师死板的脸上出现迷人的微笑,让同学们在图书馆寻宝的过程中从书中找到宝,并与孟小乔合力赶走爱心杀手,让同学们在星期天获得自由,在校庆日让孩子家长互换角色,使家长体味孩子的辛劳,还建了童心城堡,并以让同学们变鸟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教学,并决定自己开办一所学校。
这本书道出了孩子们的心声,是的,孩子们都希望有快乐的童年,都希望是第一名,希望能发挥特长,希望能让父母体会自己的辛苦。但家长却毫不体会孩子的感觉,给孩子找家教,找辅导班。然而殊不知,正是因为他们爱子心切、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用拳拳爱心残忍地剥夺了属于孩子们童年的欢乐,使得孩子觉得他们以这种方式爱自己,还不如把自己杀了。
此外,我还格外喜欢蜜儿的教学方式利用孩子的好奇心使他们学到知识;龙校长的执著精神为了见到蜜儿破重重关卡,过步步难关,避开扮成骑士的同学们又要过迷宫,还要下火海上刀山,可他勇敢地闯过,结果毫发未伤见到蜜儿。蜜儿走后,他在报纸上登录爱情宣言,放飞上书我爱你的心形风筝,不停让同学们帮忙扔漂流瓶,没日没夜地写,这多让人感动啊!联想自身,我们如果遇到那种情况,是不是顶多努力一天或两天便放弃希望?龙校长的那种精神是多么可贵!
总之,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是很多的。
大板实验小学五年四班牛雨欣
我是个爱读书的男孩。寒假里,我又读了很多书,有《妈妈讲趣味故事》、《名著导读》……其中,我最喜欢《神秘的女老师》了,它给我带进了一所快乐的学校。我喜欢神秘的女老师——蜜儿!
她喜欢孩子,相信有孩子的地方就有美丽的故事发生。她给“不快乐”举行特别的葬礼;她让迷失了自己的孩子们都思考“我可以做什么?”她在月光下的田野里给大家过中秋;她让原本杂乱无章的自助餐厅变成小绅士小淑女聚集的地方;她还扮演女探长去抓“爱心杀手”;她让空气都微笑起来了……我多么想见到这位老师啊!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快乐的梦,梦见自己来到了美丽的红宫学校,梦见自己果真见到了那神秘的女老师——蜜儿!红宫学校简直是一座公园。瞧!操场四周,绿树成阴,花坛里,鲜花盛开。操场的红色塑胶跑道上,孟小乔、蓝英子、倪倩倩……正在快乐的嬉戏!看见我来了,他们都笑着招呼我过去,我们玩的好开心!
不一会儿,优美的音乐响起,我们快步走进教室,只见长发飘飘,披着披肩的蜜儿老师已微笑着站在讲台上。这是一堂语文课。蜜儿老师带着我们来到一座小桥旁,男生们纷纷赤脚下了水,在小河里摸起螃蟹来;女生们有的在田边采兰色的雏菊花,有的在小河边折芦苇……蜜儿老师站在桥头,指着天边的晚霞,笑眯眯地问同学们:“你们说——这晚霞里有多少种红?”
摸螃蟹的不摸了,采雏菊花的不采了,折芦苇的不折了,我们都抬起头看天边的晚霞,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有火红!”“有橘子红!”“有桃花红!”“有虾子红!”……我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么多的“红”。我也不甘示弱,大喊道:“有胭脂红、有樱桃红、有淡粉红!”蜜儿老师和同学们听了,都笑了。
这堂课我真快乐!我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真的呀!
前几天我刚读完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神秘的女老师》,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创作的。这本书很有意思,下面我就给你们讲一讲吧!
神秘的女老师叫蜜尔。上课时她带着一把紫色的雨伞,一副眼镜,脖子上围着一条红围巾。而别的老师都穿着校服上课。自从当了老师,米歇尔经常带同学出去玩。
有一次,蜜儿领着学生们穿墙而过,龙校长认为他们都通过了,可以自己通过。谁知头上碰了一个大包。蜂蜜有时给学生一对翅膀在空中自由飞翔。
在蜜儿的指导下,学生的写作水平提高了,他们慢慢地爱上了语文课
读过这本书后,我也喜欢上了神秘的蜜儿。因为蜂蜜让学生在游戏中学习,体验学习的乐趣。
生活是美丽的。能发现这种美丽,感受这种美丽的人,也是美丽的。如果孩子们从小就知道享受生活中的美丽,那么,他今后一定会是一个幸福的人,一个知道感激的人。
“感激生活给了他(她)这么多的美好”这是仙女蜜儿说过的一句话。这“传说”中神秘的女老师就是她——蜜儿。今天,我就读完了一本关于仙女蜜儿的书——《神秘的女老师》。
你们知道吗?再一次龙卷风过后,红宫学校里来了一位披披肩、打紫雨伞的女老师。她的教学方式令学生们欣喜若狂:
她把学生们带到荒郊野地里,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生家中去侦探,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喜欢的老师呀!
童年是美丽而短暂的。只要我们合理地安排和珍惜这个童年,我们就能使它变得有意义和不同寻常。我希望我能在故事里去红宫学校,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亲爱的快乐在一起。
我有一个理想,就是做一个像蜜一样的老师,让学生在老师面前充分展现自己。那才是对的。同学们,向目标努力前进吧!
这本书是《那个骑着车轮的蜜儿》的续篇。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红宫小学的学习生活。由于蜜儿当上了六年级的老师,她学生的学习气氛又一下子变得热烈起来了。她带领同学们给“不快乐”办葬礼,去郊外玩耍,和孟乔儿去家访,看哪些家长是“爱心杀手”……让我们看到了天真的童心与孩子们的向往。
其中,给我映象最深的就是蜜儿和孟乔儿扮成探长和探员去孟乔儿的同学家家访,最后几乎每位家长都成了“爱心杀手”。“爱心杀手”顾名思义,就是爱的太深,太重,最后反而把别人都害了。在文章中写到,孟乔儿好不容易放假和父母在一起能吃个“团圆饭”,可是孟乔儿的爸爸却让自己的女儿没吃饭就去上了2个小时的英语课,一直到九点多才回到家,孟乔儿累的没吃饭就睡觉了,到了第二天,本来是周末,可以好好休息,但孟乔儿的父母又给孟乔儿报了俩门补习班……文中的父母是想“望女成凤”,都是为了女儿的前途,但他们都不考虑女儿的感受,仿佛女儿是一个机器,塞给他什么,她就会什么。他们一门心思是为了儿女好,为什么到头来却背了个“爱心杀手”的称号?他们一直是非常纳闷的。
在这里,我只想告诉他们,人不是就为了学习才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孩子也是人,他们的大脑也是有限的,不是当我们教给他们什么,他们就能学会的。虽然你们的这种行为是对孩子的爱,但是你们的这种爱对孩子来说也许就是一种伤害!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八十天环游世界》、《吹牛大王历险记》、《神秘的女老师》、《明朝那些事》......其中,《神秘的女老师》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讲述了仙女蜜儿离开孟小乔一年多后,又回到她是身边,并且成为了孟小乔他们班的老师。她是一位独立且有想法的老师,她用自己的方法让孩子们爱上学习,爱上学校。语文课上,她为学生们的不快乐举行了一个特别的葬礼。让孩子们将不快乐的事情写在纸上,装进一个黑匣子里,然后把黑匣子埋在荒地里。中秋夜,她在田间为孩子们上了最美丽的一课,让他们感受大自然的气息,认识了小牧童,了解了中秋节。校庆日,她用魔法让孩子和家长读过了难忘且有意义的一天,让家长成为学生,感受孩子们学习的辛苦慢慢的红宫学校成为孩子们最喜欢的学校了,蜜儿却又乘风而去
有孩子的地方,就有美丽的故事发生。有蜜儿的地方,就会有奇迹出现。因为懂孩子,所以蜜儿能够理解孩子们在学习中的困难、苦闷。她告诉孩子们,学习固然重要,但是探索世界的好奇心更重要。蜜儿是老师,也是知心朋友,她让孩子们懂得在学习中探索、发现,帮助孩子们拾回好奇心,找回他们的童年,让他们更加快乐地成长。
我希望我以后也会像蜜儿一样,是一个懂孩子的好老师。
假期期间,我读了一本名为“神秘女教师”的书。
故事说:红宫学校是一所美丽的寄宿学校。一天,龙卷风过后,学校戴着一条披肩,名为紫色雨伞,叫女孩的女儿。
她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们欣喜若狂:她把他们带到荒野,在那里他们不高兴举行一个特别的葬礼;她作为一名女侦探来到学生家,测试谁是爱情杀手的父母。晚上的课上,她让学生们去无辜的城堡寻找他们的童年。她改变了红宫学死板的教学方法,让整个红宫学充满了幸福
事实上,在未来的生活中,一些学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他们没有时间整天在课堂上玩耍。但我希望成龙和王福成的父母不要考虑孩子的感受。书上说,学校里有些学生周末不敢回家,不敢回家,然后就把父母送进了学习班。
但我们仍然知道,父母爱我们!
我认为这本书写得很好。这反映了孩子们的压力。我希望我儿子想要。我希望成龙的父母不要夺走孩子童年的幸福。
暑假里,我读了《神秘的老师》这本书,它是《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的续篇。
《神秘的老师》这本书作者是杨红缨,是我最喜欢的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所有书都令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不例外,富有童趣。
这本书主要讲叙在红宫小这的学习生活,红宫小学是一个优秀的小学,但里面的学生们都不快乐,个个板着个脸,老师们只看重学生的学习与考试的成绩。不管学生的心里是怎样想的,这样的`学校生活,绝不是我理想中的校园生活。
一天,仙女密儿来到了红宫小学,见到了孟小乔,于是,蜜儿当上了孟小乔班里的老师。蜜儿给学生们上了第一节课;让同学们感到意外的是,蜜儿老师并没有像别的老师那样手捧着一叠教材书,而是给每一位学生发一张小纸条,让大家在上面写上自己的不快乐,然后在一个废弃的花园里,给每个人的“不快乐”办葬礼,同学们渐渐地喜欢蜜儿老师了,喜欢密儿给他们上课,因为密儿上课不像其他老师那种照本宣科,而是带着同学们做各种有趣的、意想不到的事情。
到吃饭的时间了,蜜儿老师带着同学们到学校的食堂里吃午餐,但学校的食堂是自助餐形式的,所以同学们都只挑自己喜欢吃的菜,不喜欢的菜一点都不夹,还把饭菜弄的食堂到处都是,像个大垃圾场。蜜儿看在眼里,但也有了自己的主意去改变同学们。于是蜜儿每天都拉着校长一起和同学们一起吃饭,吃饭过程中给同学们做出好的榜样,从此以后,学校的食堂里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杂乱了,同学们在用餐过程中文明多了,都很注意不把饭菜弄到桌子或者地上,长期解决不掉的问题被蜜儿老师解决了,校长也对她刮目相看,学校变的更美好了。
周末到了,蜜儿隐身跟在孟小乔身后,来到孟小乔爸爸的车里,但车并没有开回家,而是拉着饿着肚子的梦小乔径直地来到英语补习班,一直到九点补习班才下课,回到家,孟小乔累得连饭也没吃就睡觉了。到了第二天,本以为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可孟小乔的爸爸以给他报了两门补习班,蜜儿变成探长,给孟小乔爸爸妈妈起了一个贴切的称呼——“爱心X手”。顾名思义,就是爱的太深太重,最后反而把爱人给害了。孟小乔也化身成为一个探员,与蜜儿一起去解救她别的同学,他们想看盾到底哪些家长是“爱心X手”,让人意想不到的,几乎所有的家长都是“爱心X手。
在这里,我想告诉天下的你母们,你们肯定都想自己的孩子优秀,但你们也得考虑孩子们的感受,不要把他们当机器人,他们也要玩耍,也要休息,也要有自己的各种生活。
蜜儿要走了,她要办一所自己的学样,她约定了要带孟小乔到自己的学校,一阵紫雾出现,密儿消息了。
故事看完了,
真期待呢,蜜儿办的学校一定充满快乐!没有考试,没有作业,这应该是每个小朋友的愿望吧,这本书实现了我们的愿望,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你们也以喜欢。
刚刚看完了《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知道了这本书还有一本续集,叫做《神秘的女老师》。
今天一来到图书批发市场,我就朝着《神秘的女老师》奔去了。这本书我也同样按着我独特的读书方式来看;看书先看简介。这本书的简介是:本书为《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续集。六年级女生孟小乔新学期寄宿在一所美丽的红宫学校读书。一天,一阵龙卷风过后,学校里来了一位披披肩、打紫色伞的女老师。她的教学方式令学生们欣喜若狂:她把学生们带到荒郊野地里,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特别的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生家中去侦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 这个神秘的女老师是谁?莫非是消失了的仙女蜜儿,又回到了孟小乔的身边?
当然了,本书的作者还是杨红樱阿姨。其中,我最喜欢蜜儿和孟小乔扮演女探长和女探员的那一段,她们让家长将卷子收起来了,让我们小孩子有了一个自娱自乐的时间,想干什么干什么,好幸福啊!
我希望每一位家长都不要给自己的孩子报太多的补习班,因为补习班让太多的孩子都不会玩了,成为了学习的机器,自然也就不会笑了。
为了让我没有一个快乐的童年,请家长们不要再做爱心杀手了。让我们拥有一个充满灿烂笑容的童年吧!
最近这几天我一直在看《神秘的女老师》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多启发。
这本书为《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续集。
这本书主要讲了六年级女生孟小乔新学期寄宿在一所美丽的红宫学校读书。一天,一阵龙卷风过后,学校里来了一位披披肩,打紫色伞的女老师。她的教学方式令学生们欣喜若狂:她把学生们带到荒郊野地里,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特别的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生家中去侦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
真的很羡慕孟小乔他们有这样一个老师,她总能想出与其他老师不同的教学方案,让同学们喜欢学习,热爱学习。
其实现在像蜜儿一样的老师真的很少,大多数的老师都像红宫学校的老师那样(除了蜜儿)都想让自己的学生拥有好的成绩,为了让他们能够拥有好的成绩,便不惜一切代价的将学生的副科给占了,一些重点词句的理解害怕学生将自己的理解写在试卷上被扣分,据让学生们将教学参考书上的理解一字不差的写在书上,然后背熟。
以前我小学的班主任就是这样的,在考试时,试卷上的答案,必须跟她课堂上给我们讲的答案一模一样的写在试卷上,若是跟她说的答案不一样,扣分了,便要罚抄,导致我们班的同学都很讨厌学习。
真的好希望我的老师也能够像蜜儿那样有独特的教学方法。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神秘的女老师》它是杨红樱写的《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的续集。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天,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在红宫学校她发现了孟小乔,因为蜜儿曾经在她家做过保姆,所以蜜儿认识孟小乔。以后蜜儿就在这里给六年级班做起了老师,她的教学方式令学生欣喜若狂:今天给学生不快乐的事情举行"特别的葬礼",明天让学生们放飞"我是奇迹"的纸鸟,后天带同学们去图书馆里寻宝,大后天她又扮做女探长到学生家里去侦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
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充满了快乐······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会有哪一个老师是这样的?老师和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有想过让孩子们快快乐乐的生活每一天吗?家长们有想过给每一个孩子一些玩的时间吗?
文中还写道,有些孩子在周末时不想回家,目的就是想逃避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其实我们也知道家长是为了我们好,但是,为什么用这种方式呢?我们孩子们只想要一点自由自在的时间,难道连这样一点点的时间都不能满足吗?
我们希望,我们期盼,让爸爸妈妈们给我们一点玩的时间,无忧无虑的玩,让爸爸妈妈们给我们报少一点补习班,不要太多的作业,让我们和大家一起享受快乐,和大家一起享受幸福······
这个暑假,我花光了自己为数不多的零花钱,买了几本被少年儿童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杨红樱的书。近段时间,我认真阅读了这几本书,其中最喜欢的是《神秘的女老师》,几乎是一口气将它读完。
这本书的主人公蜜儿是一位骑着箱子来到人间的仙女。她有一条法师无形的大长披巾,一把法力无边的大伞。她来无影,去无踪。喜欢孩子,是孩子成长路上的守护女神。一次偶然的机会,孟小乔和蜜儿再次相遇。受孟小乔委托,蜜儿去红宫学校应聘,并顺利成为红宫学校的老师。在蜜儿来之前,红宫学校里的学生是自私的、麻木的,一心只想自己的成绩能争到全班前三名。但神秘的蜜儿老师一来,一切都变了。在她的带动下,学生们亲手埋葬掉自己的不快乐,一起放飞写着我是奇迹的千纸鹤,去田间地头观察变化莫测的晚霞渐渐地,学生们的脸上洋溢起快乐自信的微笑。
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第七章小绅士和小淑女。这一章节在讲述故事的同时还让我们从中了解到跟吃饭相关的礼仪知识。读着读着,我不由得联想到自己。平时在家里,有好吃的大人们都留给我。而我呢?遇到喜欢吃的就只顾着自己,从没有想过应该跟他们一起分享。吃饭时,手不扶碗,有时心情不好,汤勺随手往汤里一丢,弄得汤汁四溅想到这些,再读读书中内容,我心里羞愧极了。以前,父母因为这些事情教育我时,我虽然耳朵听着,但从没真正入心,更没有认真去做。我下定决心,从今以后一定要做一个餐桌上的文明人。
《神秘的女老师》这本书篇幅不长,但却让我明白很多。比如生活中细节往往最能反映一个人的素养,例如平时我不以为然的餐桌文明。还有,我们要坚信生活中的一切都是美好的,生活就像一面镜子,如果你对它满含微笑,那它也一定不会辜负你!
“书籍是储存知识的容器,而知识则弥补我们心灵的空缺。当我们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心中会产生自己的独特见解。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而‘感’则是‘读’的延伸。您是否知道如何写出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读后感呢?88教案网的编辑特意为您准备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希望您在品尝后会喜欢。我们期望这篇文章能够给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文章写了当地震发生后,在混乱中,这位父亲以第一时间冲向儿子的学校,可发现那个三层教室楼已经变成废墟,便在地上大哭一阵后,想起自己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于是他不停地挖掘,在他挖掘的过程中,不断有其他孩子的父母来到这里,痛苦的喊“我的儿子!”“我的女儿!”喊过后便绝望的离开。有些人过来拉他说:“太晚了,没希望了,可被他拒绝了。但这位父亲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在等着我。他不停的挖掘了38小时后,听见了儿子的声音,并开辟了一个安全出口,救出了儿子和儿子的14个同学。说明了父亲伟大、坚定、和临危不惧精神。
读完文章后,我想到了我遇到学习中和生活中的困难,我就会退缩,比如说应用题吧,有时老师布置的比较难,我就叫爸爸教,自己不动脑筋,总是依赖爸爸,自从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绝不会叫爸爸教我,有自己动脑筋。
《地震中的父与子》让我懂得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一个良好的信念,不要放弃希望那么你就会成功。^-^
我们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个感人心扉的故事。讲述了1949年,美国洛杉矶大地震中,一位父亲不顾自己的生死,克服重重困难救出自己的儿子以其同伴的故事,谱写了一首父子情深的颂歌。
在生活中,父母的爱无处不在,我的父亲就是这样的,每天劳累的工作着,为我们铺好未来的路,不求回报,让我们在好的环境下成长。
读完文章后,我想到我和爸爸虽然没有遇到过类似文中所说的危险,但是爸爸对我的爱却是平凡而又伟大的,他对我的爱表现在对我的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关心。我原来钢笔字写得非常难看,爸爸发现我的字很差劲儿,心里非常着急。就跑到书店买了小学生字帖,让我天天练字,但是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认真练。爸爸知道后,为了督促我,每天坚持和我一起练字,可这离不开爸爸的帮助呀!你说,这难道不是爸爸对我的爱吗?
一九九四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矶带的大地震,在不到四分钟的时间里,使三十万人受到伤害。在混乱和废墟中,一个年轻的父亲,安顿好受伤的妻子,便冲向他七岁的儿子上学的学校。他眼前,那个昔日充满孩子们欢笑的漂亮的三层教室楼,已变成废墟。他知道儿子的教室在楼的一层左后角处,他疾步走到那里,开始动手。在他清理挖掘时,不断地有孩子的父亲急匆赶来,看到这片废墟,他们痛哭并大喊:“我的儿子,我的女儿。”哭过之后,他们绝望地离开了。救火队长挡住 他:“太危险了,随时可能发生爆炸,请你离开。”这位父亲问:“你是不是来帮助我的?”人们都摇头嗓叹气走开了,都认为这位父亲因失去孩子而精神失常了。这位父亲满脸灰尘;到处是血迹。到第三十八个小时,他突然听到底下传出孩子的声音:“爸爸,是你吗?”这对了不起了父子经过巨大灾难的磨难后,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
正是他们对彼此的信任,使他们获得了成功,并且成功救起了另外十三个孩子。父子俩相互拥抱的那一刻,应该是世界上最动人的时刻。父爱总会给人一种特别的感动。
记得有一次,放学后我就去了我们约好的地方去等,可是我等到学生快走完了的时候,也不见爸爸的影子,但我坚信,爸爸说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跟陌生人走……终于,我看到了爸爸急匆匆的身影:“对不起,儿子,临时开会,让你等急了吧”我舒心的一笑:“没什么,我知道您会来的。”
父亲总是人以坚实的安全感,总会令人保持勇气和信心,让人看到希望,那都源于爱的信任。
以前,人们都说母爱是多么伟大,在一节普通的语文课上,我读到了美国马
克。汉林写的《地震中的父与子》,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父爱的伟大。
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感人的故事,谱写了一首父爱的颂歌:1994年,美国洛杉矶
发生大地震,一位父亲冲向儿子的学校,但学校已成废墟,这位父亲和他的儿
子有着坚定的信念: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在一起!于是,这位父亲挖了三十八时,
终于救出了儿子和儿子的同学,父亲和儿子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就是因为儿子的
坚强不屈和父亲的永不放弃,奋不顾身和一个看似普通而坚定的信念,两人才嫩
拥抱在一起。人生也如此,当你遇到失败时,如果你选择了面对,这将有可能成
为命运的转折点。
但有一次,我并没有像文中的父亲那样坚持到底,而是半途而废。在一次口
语比赛中,我进入了复赛,但初赛完了,我是以倒数第三名的分数进入的复赛的。
顿时,一切在复赛中可能出现的丢人的情节父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有万分的
惊慌,我的内心做着强烈的斗争,最终我选择了放弃。复赛开赛那天我没去,尽
管父母怎么劝我。我后来感到很遗憾。如果我去试试,说不定能试出个好成绩来。
那一刻,我感到无比的伤心,伤心我没有勇气去挑战自我,我留给别人的是懦弱
和胆小。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选择过“放弃”,尽管看起来几乎做不到的事。“放
弃”从我的心灵字典中删除了。其实坚持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因为只要你愿意去坚持就没有可以阻止你,不让你去
坚持。但坚持又是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因为坚持到最后一刻的人一定是少数,也就是成功者。其实人都有惰性,成功
者与失败者的差异就在于成功者能够在做事的过程中找到一种东西来克服自己的惰性而坚持自己的目标,但失败者却
不能。勇敢的去挑战自我,战胜自己吧!我们都能成为成功者!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感人肺腑的故事发生在1994年洛杉矶发生大地震后,一个年轻的父亲在坚定的信念的支撑下,挖了38小时零50分,终于把自己心爱的儿子从废墟中救出。这个故事真正体现了父爱如山!
当我读到“他挖了12小时,24小时,36小时,38小时,没有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时,我深深地感到了一位父亲的坚毅,有责任感,信守诺言的品格,因为当初他曾对儿子说过“无论发生什么,我终会和你在一起。”这位父亲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终于获得了与儿子团聚的一刻。
这位伟大的父亲,他使我想到那些在汶川大地震中的父亲们,他们有的为了能救出孩子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每当我看到这样的报道,听到这样的故事,就会泪流不止,时时会被这份动人的爱感动着。虽然在生活中,和爸爸没有遇到过类似的危险,但爸爸信予我的爱却是平凡而伟大的。我的父亲每天劳累的工作着,都是为我铺好未来的路,从未求得我一点回报,只为让我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下生长,你说,这难道不是父亲对我的爱吗?
父爱如山,母亲的爱也同样温暖着我。身为教师的母亲将她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我的身上,每日繁重的工作之余,母亲还要为我烹饪美食,辅导功课,嘘寒问暖,所以说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爸爸是船,妈妈是帆,载着小小的我驶向成功的彼岸,是爱的动力,是爱的毅力,是爱的自信,才使我到达彼岸。爱是无私的,爱是伟大的,爱是高尚的,爱是崇高的,爱的力量高于一切!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后,父母的爱令我震撼。
在地震中,文中的父亲为了儿子的生命,不畏各种困难来救儿子,冒着生命的危险。尽管有很多人劝阻,尽管有余震或大爆炸,尽管这位父亲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令人震撼啊!38个小时中,父亲不休息就已近很累了,再加上各种瓦砾、等破碎物品都有可能伤到父亲,可是父亲去不顾一切的去他的孩子。
这让我想起一次我看过的一片文章,在一次大洪灾中,洪魔迅速的扑了过来,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仅有一岁的女儿,把女儿放进了洗澡盆里,但因自己腿上有伤,力不从心,所以只好顺流而下,突然,父作文亲发现了一个树干,是三角树杈!父亲把女儿卡在中间,以求暂时的休息,但是,洪水一直在不断的上涨,父亲想:如果再在这里停留的话,我们父女必将葬身洪流!父亲为了女儿的生命,用自己的衣服把女儿绑在树杈上,自己牺牲了生命。
而在我的生活中,经常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学完这篇课文后,我的心彻底的被净化了,以前,我总是让妈妈帮我找衣服,现在我都是自己找衣服;以前都是妈妈帮我端饭,现在都是自己端饭。这篇课文,让我们学会了孝敬父母,让我们学会报答父母。
从中我学到了:生命是有限的,而父母对孩子的关心是无限的。
父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也是深藏不露的。在现实生活中,父爱并不像母爱那么浅显,那么容易被发觉。父爱,是父亲从内心发出的一种爱。父亲的爱同母亲的爱也有区别,父爱是表现在教育方面,而母爱则是无微不至的。所以,人们都认为父亲没有爱我们。其实,父亲在你做错事时批评你,在你无知的时候教育你,就是父爱的表现。
有一次,我因为去电子游戏机室玩,被父亲发现了。我回来时,被他狠狠的教训了一顿,还打了我的屁股几巴掌。我没有发觉他对我的爱,只认为他打得太重,我只不过是去电子游戏机室玩了一下而已,有必要下手这么重吗?因此,我与父亲赌气,好几天都不理他。可是后来,我看到了电视的报道,知道了电子游戏机室是一个危险的场所,去那里的人都是社会上那些懒懒散散的人。在那里玩,不但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还容易学坏。我好好的反省了一下,认为父亲教训得对,要不是那天他拉我一把,可能我已经被人拉下水了。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懂得了父爱和母爱同样伟大。同学们只要在生活中认真观察,多留心,就会发现父爱和母爱同样伟大。
今天,我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读过之后,我心底深深感到这种浓浓的父爱。父爱虽然没有母爱那么细腻、柔软,但比母爱更加伟大。当年轻的父亲得知7岁的儿子阿曼达被埋在了废墟下,他并没有放弃,不时像其他家长一样大哭一场然后离去,而是坚信他的儿子还活着,没日没夜地进行挖掘,不顾爆炸的危险。
看到这儿,我的泪水已夺眶而去,衣服湿了一大片,我顿时被这种父爱感动了,泪水又一次占领了我的眼眶。
当这位年轻的父亲挖了33个小时后,废墟下终于传出了儿子的声音,那时这种高新市无法用言语来描绘的。
我也为阿曼达先人后己的精神而赞叹,一个只有7岁的小孩尚且如此,再看看现在有些大人都十分自私,他们就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愧吗?
读了这篇文章,对我的帮助很大,我要向阿曼达学习。
读完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被那对父子的勇气深深地打动了。文章讲的是一位年轻的父亲冒着随时发生大爆炸的危险就出儿子和同学的故事。
当我读到防火队长对那位父亲说:“太危险了,随时可能爆炸,请你回去。”而父亲却执意要去救人时,不由得被这位年轻父亲所打动,他不顾自身安危,一心救儿子。多么勇敢的父亲啊!当我读到“不爸爸,先让我的同学出去吧!”我更被阿曼达给感动了。可以想象,在废墟中呆上几个小时,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谁不想早点出来呢?而阿曼达却留在了最后,多么令人佩服啊!我们生活中不正需要这种勇气吗?
记得一天晚上,妈妈叫我去扔垃圾,由于天黑,我心里不免有些害怕,再加上不时传来的几声狗叫声,令我更加害怕了。原来那并不长的路今天好像变得特别的长。一扔完垃圾,我就跑了回去。唉,我真是太胆小了!不就是天黑吗?至于这么紧张吗?阿曼达留在最后都不怕,而我却……
我暗下决心:以后一定勇于挑战生活中的困难,做生活的强者。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我无比的感动。
一位年轻的父亲在美国洛杉矶大地震发生后,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冲向他七岁儿子那已经变成废墟的学校,他的儿子被埋在里面。他不顾旁人的劝阻,冒着生命危险,坚持寻找他的儿子。他挖了整整38个小时,居然就出了他的儿子和他儿子的同学!
这位伟大的父亲,在大家都劝他放弃时,他却依然坚定救儿子的信念!他不是神,他只是个救子心切的父亲!一群危在旦夕的孩子,就在他的坚持和执着下,回到了父母的怀抱。他坚守对儿子的承诺,不见到儿子就绝不放弃。但事实上,这并不是稀奇的事,换作任何一位父亲都会坚持下去的,因为他爱孩子,想要救孩子,这是一种无法撼动的父爱!是人最原始的本能!
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楼下的一家人。这家的孩子成绩不太好,楼下总是传来他婆婆的责骂声,他的妈妈总是早出晚归。但他的父亲队他却不同,他的父亲很仔细,总是在他睡觉前为他检查作业,总是问他早餐想吃什么,总会在他做作业是递上一杯牛奶。他经常抱怨作业多,作业难,他的父亲总会坐在他旁边,悉心指导,仔细回答。年年如此,日日如此,我想,他是幸福的,能够有这样一个不以成绩为重,深深爱着他的父亲,那是一件多幸福的事!
父亲做的爱的举动太多,可能是肚你的一个承诺,一分坚守,也可能是一句问候,一个微笑。
读《地震中的父与子》有感
今天我们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它讲的是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地震后,一位年轻的父亲与他儿子的故事。父亲跑道儿子上学的学校,看到一片废墟的学校时,仍要救自己的孩子。而别的孩子的父母来到这都悲观失望的走了,路过的人见到他在废墟中不停的挖,都以为他疯了,所以没有帮助他,最后经过他坚持不懈的挖,终于救出了儿子。通过读这篇文章,使我懂了一个道理:“父亲对儿子的爱也是一种伟大而无私的爱。”
文中讲到父亲说的一句话:“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和你在一起。”就因为父亲对儿子说了这句话才使父子重逢。它表达了父亲对儿子的爱,正是有这种爱,也是父亲对儿子的一种承诺:我总会和儿子在一起。当他面对一片废墟,在所有人都选择放弃时,这句话使父亲想起了自己的承诺,于是他就坚持挖,最后终于救出了儿子。但儿子让别的同学先出去,这又是因为有这句话,才使儿子有这样坚定的信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事要有必胜的信心,再就是要对周围的人有爱心。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两年前的一件事。那时我上三年级,因长水痘发高烧。我都烧到40度了,虽然吃了退烧药也不见疗效,爸爸妈妈见了这个情况很着急。便用热水在我身上擦了许多遍,一夜都没睡,才把我的烧由40度变成了36度。这都是爱把我救了。
这种爱真伟大呀!今后我也要向文中父亲那样,用爱去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向儿子那样,把这种爱传递下去。我也要实现我的诺言!
读《地震中的父与子》有感2005-05/10938','',''10938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拿起了一本散发着墨香的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当我读到《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时,我惊呆了,被文中伟大的父爱所折服。
《地震中的父与子》讲的是: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一位父亲不顾生命危险,救出自己孩子及其他14位同学的故事。
看完以后,我深深地被感动了。这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父亲啊!他在儿子生还希望非常渺茫的情况下,坚持到底永不放弃地救孩子。“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这位父亲所要克服的困难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在一起”这句真挚的话语,支撑着他,激励他不放弃,一心都扑在挽救孩子的身上,最终成功地救出了孩子。它使我感受到:父爱能迸发出巨大的力量!
我掩卷沉思着。在生活中,有哪些人能像这位父亲一样,无论发生什么,总会跟我们在一起?有哪些人把孩子放在第一位?“他”就是我们的父母!当我们摔倒时,父母就会跑来扶我们;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父母就会教导我们,使我们越过一个个障碍;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到问题时,父母就会主动来帮助我们。是他们哺育着我们,他们和这位父亲一样伟大!
我收回思绪的翅膀,从心底呐喊:“父爱如山,慈母情深!”
如果你的儿子已被昔日充满孩子欢声笑语的学校的废墟所埋,你会不断挖掘,救出自己的孩子吗?如果你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会让别人先脱险吗?就在《地震中的父与子》中,我找到了答案。
我读后心潮澎湃。这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儿子为了救同学,让他们先脱离危险。这真是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啊!如果这位父亲仅是来到这片废墟绝望的大喊“我的儿子!”那他的儿子和14个同学就只有长眠于地下了;如果这位这个儿子畏惧死神而先上去了的话,那他的14个同学就有可能升入天堂了。如果人人都能像这对了不起父子那样,成千上万的孩子或许就能得救。记得我小时候,只知道让大人给我买玩具,而不顾大人的重重困难,大人们也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自我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绝不会在像小时候那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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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参观学习,我对廉政建设和自我要求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
一、忠诚干净担当为民,方能不辱使命。县纪委一楼大厅中“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的八字方针,这既是我党干部必备的政治品格,更是我党一直以来取得民心和拥戴的法宝。中国有句古训:“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中国共产党靠的就是“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一条真理取得了解放战争的胜利。六十周年国庆献礼大片《建国大业》中,国民党蒋介石有句台词:“反腐亡党,不反则亡国”。当时腐败已经渗透到了国民党政权的骨子里了,贪污成风,人民哀声载道,民心尽失,国民党从而一败涂地。
二、严管就是厚爱,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廉政基地中看到“严管就是厚爱,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则标语,使我对反腐倡廉有了更温情的认识。严是爱,宽是害,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管早、管小、管在平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表面上看是套上紧箍咒,实际上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一个干部的腐化堕落,也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由违规到犯罪的演变过程,如果在其邪念初萌、探头探脑的初始阶段,就有小中见大、见微知著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严管,或者是润物无声的教育,或者是语重心长的告诫,甚至是声色俱厉的敲打,也许这个干部就会幡然醒悟,知耻而止,不致从犯罪的边缘跌进深渊。
三、严以律己,提高工作责任心。在党风室、案管室的参观学习,听取了科室相关人员对工作情况细致入微的讲解,使我对这两个科室的工作职能、工作成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深感纪检工作的不易与艰辛。尤其是看到党风室公示的每日工作进展情况,更能感受到井然有序的工作氛围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使我反思自己平时工作的不足:有时在干工作上缺少规划,存在顾此失彼不能全面顾及,缺少条理性和目的性;有时工作上还存在少许等拖靠的心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日常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同时做好工作规划,分清轻重缓急,使工作更加条理,更具效率。
12月31日,我们集中参观了大连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一幅幅图片,尤其是易军的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了一些官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廉洁教育做了有效的宣传,让大家充分感受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也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思想受到了深刻的洗礼,脑海中获得了更多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
一、探根究源,筑牢防线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这是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给我的深刻启示。那些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走上了歧途的腐败分子,他们声泪俱下的忏悔、痛悔莫及的警醒和对自由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由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前“腐”后继地倒在“糖衣炮弹”之下,倒在高额的“回扣”之下。很多“落马”干部都曾深受党教育培养多年,身居要职,却因一时贪念,借机敛财,满足不断膨胀的私欲,悔了一辈子的前途,实在是可悲。
二、踏实做事,廉洁做人
案例警示教育所提到的那些腐败干部,他们走到这一步也很让人心痛,他们也曾今有理想有干劲,但是最终没有抵挡住诱惑,一步步堕落,丧失了信仰。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将自己的工作实践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联系在一起,做老实事,做本分人,要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价值航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自觉奉献,永葆党员本色。
三、加强学习,拒腐防变
我们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加强思想上的学习和改造,持之以恒的自警自律,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修养,始终是领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必由之路。要认真学习遵守好《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三是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知识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知识,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规律,不断推进各项工作。
通过廉政教育的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懂得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对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活生生的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使我感触颇深,使自己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现就学习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职责
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
3、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1、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2、要有实干的行动。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3、要有实际的效果。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我们满怀期待的踏上了去参观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和中共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的行程,尽管初秋的**透着丝丝凉意,但县纪委监委同志们观摩学习的热情高涨,一尊尊雕像、一幅幅照片、一件件实物……,看得我们热血沸腾,听得我们士气高昂,是革命先烈们用青春热血,用信仰誓言,用铁的纪律为党的建设夯实根基,为我们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奠定基础。
今天的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强大,之所以备受人们群众拥护,之所以享誉世界,离不开革命先烈、先驱们立党为公、无私无畏的伟大奉献精神,我们要将这种精神代代相传,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赋予其更深的含义,他们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为我们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指明了航向,更为纪检监察人敢于亮剑提供了的强大精神动力,这也是委里组织这次主题教育的初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是党员干部发自内心的感慨,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发自肺腑的誓言。
一天的参观学习很快结束,但此地、此情、此景将铭刻于心,内化于行。这次活动极大的提升了我们的党性修养,进一步推动了工作的开展,更加坚定了建设纪律铁军的信心。
参观思政基地的观后感
最近,我有幸参观了学校新建的思政基地,并深受启发和感动。这座基地以其独特的设计和丰富的展示内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首先,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思政基地的建筑设计。整个基地由教学区、展示区和实践区组成,呈现出一种和谐的整体感。基地的建筑风格融合了传统与现代的元素,使人感到既庄重又活力。教学区采用了古典的建筑风格,给人以庄严肃穆之感;而展示区则运用了现代的建筑技术,更好地展示了当代思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实践区则凸显了思政基地的功能性与实用性,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实践思想、践行品德的空间。
进入展示区,我被那些生动丰富的展品所吸引。在这里,我看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伟大领袖的伟大事迹,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与实践。通过这些展示,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生命力,成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
在实践区,我参加了一些思政教育活动,通过互动式的学习方式更好地理解思政知识。我参与了一场角色扮演,扮演了一名校园安保人员,体验了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的艰辛与责任。通过这个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学生应该如何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在参观结束时,我在思政基地的纪念品店买了一些纪念品。这些纪念品不仅是纪念我参观思政基地的经历,更是提醒我始终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的重要信物。我将把这些纪念品放在书桌上,时刻提醒自己为了实现中国梦、实现个人价值而努力奋斗。
通过对思政基地的参观,我受益匪浅。这次参观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还提醒我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我将牢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相信,在这座思政基地的引领下,我会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有爱国情怀、有创造力且有追求卓越的青年人!
6月23日,我们通过车间组织,前往土桥安全宣传基地。在那里我们参观了地铁交通安全的发展历史,以便我们了解安全的重要性。
当你拥有它时,好像不觉得它有什么了不起;当你失去它时,才会真正觉得拥有它是多么地幸福。安全不需要太多理由。生命足够让它永久。我们不能因为产量而轻视安全,不能因为效益而忽视安全,更不能因为工作面、工作条件稍好一些就藐视安全。
对于我们地铁维修中心来说,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抓好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这一点不容忽视。可以说,安全是生产的保证,安全是巩固企业的基石,企业发展的基础,企业效益的保证,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唯有安全生产这个环节不出差错,企业才能去争取更好的成绩,我们每一个人员自踏入企业大门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牢记在心。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确保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不懈的努力。
安全工作,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成在坚持,不怕千日紧,就怕一时松。保证一时一刻的安全并不难,难的是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安全意识淡薄、薄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每次发生意外,我们都会后悔。那么在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是否消除了隐患?
我们的预防措施是否到位?如果蚁群破千里堤,早防早治,才能保证安全。而抓安全,就必须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我们在安全工作中不应粗心。只有提高警惕,考虑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努力绷紧安全绳,才能保证企业的长治久安。
安全第一不是墙上的口号,而是维护我们生活、健康和家庭幸福的保护伞。安全维系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和健康,维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和幸福。最美好的祝愿是和平,最真诚的希望是安全。
安全是伞,是我们幸福生活的伞。不管天气如何,把这把伞一直带在身边,使它成为我们生活的习惯。因为只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我们才可以尽情挥洒生命的精彩;因为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蒸蒸日上;有了安全,我们才能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让每个幸福的家庭更加幸福,让我们的企业更加红火。
你最近是不是有写读后感的想法呢?这本作品读后,真的让人感到耳目一新。88教案网小编为了满足您的要求,查询了关于“哈姆雷特读后感”的资料,并整理出了读后感,希望能够表达出对这本书的理解和体会。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不到两个月,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为了新国王的妻子。突然袭击的消息使我们单纯的王子惊慌失措。
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他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
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话也改变不了他抵抗没有好处的事实,只能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
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以这种方式屈服,我们的剧本就不会继续了。在这件事上,他慢慢长大,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不断出现,而之前的完美世界也逐渐崩溃。但这些还不够。他需要更多的动力来对抗对他施加压力的绝对权利。
老国王的灵魂出现了,告诉哈姆雷特他的死亡真相。这是王子从一个孩子向一个战士进化的重要契机。但哈姆雷特虽然穿着战斗服,准备为父亲报仇,但他的灵魂还是个孩子,意志还不够坚强。
道德,大局,宗教还是影响他的决定。他知道父亲的不幸去世,母亲的贞操丧失,叔叔的残忍,他开始怀疑一切。当他的朋友想要帮忙时,他的回答“你们可以去照你们自己的意思**们自己的事情,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情。
”他不相信友情;对于自己曾经心爱的女孩欧菲利亚,他也恶言相对“你去进尼姑庵吧”,这是哈姆雷特对欧菲利亚唯一的“要求”,不相信爱情;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不满,他对自己也是相当不满。
他的装疯卖傻是一个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一个孩子不知所以下的答案?他的那些疯言疯语中,“可是我,一个糊涂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永在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却始终不支一声,我是懦夫吗?谁骂我恶人?
谁打破了我的头骨吓坏了!我应该忍受这样的侮辱,因为我是一个懦夫谁没有心,是服从报复。。。空话,软弱和忧郁。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犹豫不决的,敢言不敢做的形象。他是一个被社会道德压迫下——为父亲报仇,想要找到解脱,却又怕报仇的后果,对于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对罪恶的世界却也不敢太多的挑战,另一方面,也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报仇。他孩子般的灵魂在内心争斗着。
如果一个人的心软弱而不坚定,使他坚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他的外部环境。当哈姆雷特犹豫徘徊时,周围的人不自觉地帮助他做出了最后的决定。他的好朋友罗森克兰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的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的种种黑暗现象,这些都在影响哈姆雷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整个世界,这是他一部分的精神力量。
像个孩子一样,轻易接受来自别人的苦难。
当然,最重要的是哈姆雷特自身的成长和复仇信念的增强。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勒莱特的选择是多么的艰难。
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他选择生活,他将杀死他的叔叔,重组国家、政治、家庭、道德和责任,压迫他,没有多余的喘息空间。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命运是什么样的存在?它不仅像影子一样离不开我们,而且像阳光一样温暖着人们。但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噩梦一样深刻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它描述了一个非常原始的悲剧,人类悲剧。
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也不同,但他们都被同一件事摧毁了,那就是操纵自己的欲望,这座被称为命运的大监狱。这样的情况,也许自其发生以来就没有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它也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历,他所面临的命运也是我们在人生某个阶段所面临的。面对绝望的存在,我们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寻找真理,在困境中行动,在没有标准和可衡量标准的世界中重建价值体系和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
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
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
“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中,人的脆弱性与环境的残酷性是对立统一的,这种独特的性格内涵浓重,外延广泛。这样,一些专家声称哈姆雷特不是一个客观和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不仅塑造了一个为父亲报仇的英雄行象,而且由于他在英雄行为下的懦弱,是对传统意义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莎士比亚的杰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代神化英雄的写作方法,他还活着地写了《哈姆雷特》。这个角色感动了读者,让他们觉得好像有这样一个人站在我们面前。看完这出戏,我的心再也不能平静了。心中的激情让我发自内心的叹息:
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担心新夫的愤怒和儿子的“疯狂”的女王见到了哈姆雷特。她想告诫他几句话,但她被儿子对事情的真相和背叛丈夫的指控感到羞愧。对王室忠诚、几乎“愚蠢忠诚”的皇室大臣波洛涅斯也被哈姆雷特当作小偷杀害,因为他躲在帷幕后,为国王探听王子的声音。
波洛涅斯之死为国王要求王子离开丹麦找到了坚实的理由,但也为自己的灭亡和最后的灭亡找到了坚实的理由.灾难埋下伏笔。在去英国的路上,哈姆雷特遇到了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他带领士兵穿越丹麦边境,王子再次受到刺激。听到挪威王子即将率领军队与波兰争夺一块不毛之地的消息后,王子感慨道:“……即使是为了一根稻草之微,也要慷慨地争取……相形之下,我会怎么自容呢?……”
最无辜的是奥菲利亚,波洛涅斯的女儿,哈姆雷特王子的爱人。她受到王子的热烈追求,但由于不同的身份和地位,她遭到了父亲、兄弟和世俗世界的强烈反对。她被迫放弃爱上王子的意愿,与自己喜欢的人保持距离,甚至在父亲的鼓励下,成为国王窥视哈姆雷特内心真实想法的工具,在大家都认为哈姆雷特“疯了”之后,追求奥菲利亚不能成为唯一合理的解释,她和王子的距离越来越远,每次见面都要面对哈姆雷特的“疯狂言语”。在不知道真相的前提下,年轻女孩的心一次又一次地受到外界的.严重打击。父亲的死成了压垮的最后一根稻草。父亲的死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奥菲利亚疯了,一个曾经充满青春和美丽的女孩完全失去了理智。当她伸手摘下长颈兰儿掉进水里时,她的嘴里还在唱着动人的歌谣。也许,只有死亡,才是对这个苦难女孩最好的解脱。
不等我们惋惜,哈姆雷特也逐渐觉醒,逐渐成长,他那强烈的责任感,使得他慢慢开始克服心里的阴影,采取了一系列的复仇措施。我们还高兴地看到,哈姆雷特充分展示了他的智慧和能力。这里不得不先来说说克劳狄斯,莎翁笔下的克劳狄斯虽是反面人物,却也是强大而丰富的:
他善于笼络人心,对大臣们语言温和、放低姿态,甚至关怀备至;从他对利奥蒂斯的**,他对奥菲莉亚的安慰,以及他暗中被暗杀,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浮躁和狡猾;他的周密布局、拉拢**,可以看出他多么善于周旋、善于谋定大事。克劳狄斯正是这样反映了哈姆雷特的机智:为了躲避敌人的监视,他假装自己是个傻瓜;一个是看穿他的老同学和奥菲莉亚对他的**;安排了一场戏来证实鬼魂的话,这使他的叔叔暴露出来,惊慌失措;用镜子让母亲良心发现;他用一个转移计划粉碎了他叔叔用刀杀人的阴谋;最终在与雷欧提斯的比剑中,用毒剑杀死了他的叔叔和雷欧提斯,让他叔叔的计划以失败告终,他的母后也饮毒酒身亡。
哈姆雷特死了,可他一路复仇中表现出的坚强、才能,不得不让人佩服。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哈姆雷特是个英雄,他坚强、能干,如果不是他死去,他会成为一代贤君,但他又是有弱点的,现实使他忧郁、优柔寡断;种种背叛使他疑心重重;他有人的七情六欲,冲动之下刺死了波洛涅斯……而就是因为这样,才是一个鲜活的哈姆雷特,才是真实可信的,最能打动人心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之所以深入人心,还有一个要提的就是剧中自始至终贯穿的——人与命运的抗争引起了人们的共鸣。剧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都无法摆脱命运的牢笼,哈姆雷特不用说了,一切的变故,让他不得不面对,面对命运的安排,他无从抗拒,只能迎难而上,生存还是毁灭?他苦苦挣扎,最终虽说报了大仇,可四人的同归于尽让人感叹无法逃出的命运;他的母亲,面对老国王的去世,也是同样面临了命运的选择,王后选择了嫁给新国王,但她仍然是不幸的,这种不幸她无力改变;可怜的奥菲莉亚,无法摆脱不幸和无助的命运,在爱和恨中死在她的爱人手中;甚至包括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为了王位,为了王后,他杀人篡权,在哈姆雷特知道真相之后,克劳狄斯又百般设计,想维护夺来的一切,他徘徊在罪孽与理性之间,最终死在了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命运似乎一个接一个地直引他们走向死亡。这就让读者感同身受,无法否认,生活的大手把每一个人都握得很紧,我们一生中多少次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难前,又何曾没有过,面对命运的安排不知所措。命运与我们密不可分。当它看起来像阳光时,我们往往忽略它。当黑暗和可怕的时候,我们感到心痛。
所以《哈姆雷特》中一个个人物的不幸、无奈让我们沉浸于其中不能自拔。
不是我们悲观。从理性上讲,哈姆雷特的悲剧有当时的社会因素、自身因素等。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虽然人不能听天由命,但在千千万万的世界面前,他们有时显得渺小。这也就是为什么,从古至今,那么多的悲剧让人们无法忘怀,也就是我从这本书中体会到的另外一点——悲剧的魅力。
想想看。作品中有没有历史悠久的喜剧?有!但能具有震撼人心的巨大力量的无疑还是悲剧作品。
谁能忘记梁山伯和祝英台的爱情?谁能不感叹窦娥的千古冤屈?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戏剧之父”,他的“四大悲剧”同样几个世纪以来畅销不衰。
正如鲁迅先生说过的:悲剧是将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悲剧人物身上美的东西被毁灭,必然引起人们的痛感。悲剧就是这样,让人感到痛苦和舍不得;心痛之后,我学会了思考和品味人生和社会的哲学。
这正是悲剧的魅力所在!
读《哈姆雷特》百人百感,更有不少社会学者不断**着它所反映的当时的社会状况,就我而言,我仅仅是谈了一下我的感受,和大家分享一下人物性格的多样、作品引起的共鸣、悲剧的魅力等深深吸引我的一些地方。就像我前面讲过的,每读一次,我的感受都会不同,等到30岁、40岁,不知到那时再读《哈姆雷特》,我又会是怎样的感受?到时或许我会有更深刻的认识也未可知,但无论如何,我对这部作品的喜爱是毋庸置疑的,哈姆雷特的形象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底。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哈姆雷特》英文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Shakspere (wrong spelling) created Hamlet--a man with wisdom and courage .In order to revenge on his uncle for killing his father, he pretented (spelling mistake) to be mad and suffered a series of misery. On the contrary, we can also say that Hamlet is rude and selfish for he did not think twice before his revenge . if (Capitalize "If" since it is the beginning word of the sentence.) a country has no king, how can a country keep alive (You need a question mark here since it is a question.) So, every thing has two sides, the bright side and adumbral side. Every time we make a decision we have to think twice.
Comment:
Be careful with your spelling, grammar, and punctuation. Too many uncessary mistakes.
It is good that you looked at both the dark and bright sides of Hamlet. Thats quite objective and convincing.
事实上,他最终的悲剧命运是由他的性格造成的。他因为复仇的重担,而对自己心爱的奥菲利亚选择冷漠,尽管他爱着她,却不敢直面自己的内心。他复仇的犹豫不决使他一次又一次地错失良机。
如果他能向郝拉克勒斯那样有敢作敢为的气势,或许结局会是另一个模样。
除了他,书中还有其他值得一读的人物。皇后的软弱,奥菲利亚的痴情,雷欧提斯的勇敢却又鲁莽,霍拉旭的忠诚不渝,克劳迪斯的奸诈阴险,无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但除了人性的黑暗和丑陋,还有一些光辉的人性。奥菲利亚对爱的忠诚和霍雷肖的忠诚使我感到温暖如黑暗中的阳光。他们都应该是哈姆雷特的可靠对象,但由于哈姆雷特的性格缺陷,他们没有得到哈姆雷特的信任。美丽的奥菲利亚最终去世了,真令人心碎。
哈姆雷特爱奥菲利亚。虽然他不相信爱情,但他不能否认自己的心。最终造成了这样悲剧的结局,爱情的悲剧深深震撼了我的心。
最后,当霍雷肖想和哈姆雷特一起死去时,我看到了人性的伟大。那时候,他虽然快要死了,但他的心一定是温暖的,他在即将死的时候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
故事以清晰的剧本形式展现,没有任何描写或是客观议论,只有人物之间的对白,但是却能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溢出的莎翁对于贵族王室虚伪、为争夺权利而不择手段的讽刺情感。
先撇开这些不说,让我们来谈谈哈姆雷特这个角色。哈姆雷特正处青春之时,他本应是一个纯真活泼的王子,有爱着彼此的家庭,也有被自己所爱的女孩。可是上天却逼迫他让他不得不开始有自己对人世的思考——这些不该在他这个年纪所思考的东西。“生存还是毁灭?”他开始矛盾、纠结,他感到自责、绝望,他变得愤世嫉俗。
整个国家都说“王子殿下为爱而疯狂”,事实上王子殿下是最冷静理智的那个,经过理想与现实的痛苦挣扎,他看透了世间的阴暗邪恶。自己曾经爱着的父王被谋杀,自己最爱的母后竟然就这样忘记先王,改嫁谋杀先王的叔父。既然自己曾经之所爱都已不复存在,他还剩下什么呢?——复仇。唯一的目标使他变得坚定果敢,他不惜牺牲他的恋人,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若把臧克家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便会十分贴切:“有些人虚伪地活着,还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他那颗坚定、燃烧着为正义复仇之火的心却仍然活着。”
我敬佩哈姆雷特,也心疼哈姆雷特。几近失去一切、被世间罪恶无情鞭挞的他在困境中理性思考,树立了自己的人生观。他不要虚伪,不要阿谀奉承,更不要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失去理智、背叛那个曾经如此爱你的人。
看完书后,我又欣赏了英国几位不同演员演绎的哈姆雷特,每个哈姆雷特各自展现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
大卫·田纳特先生展现的是最有少年气的哈姆雷特,淘气、天真、好动,又有些叛逆,最贴近原著。
本尼迪克特先生的哈姆雷特是最成熟的哈姆雷特,这个版本让观众看到更多的是哈姆雷特对人生看法的蜕变过程。
而安德鲁·斯科特先生演绎的王子是我最喜欢的王子。相比上面两个版本,他的哈姆雷特或许是年龄最小的,是个幼稚单纯的少年。他太爱自己的母亲了,即使自己痛恨她所做的一切,他也绝不想伤害她。他愿意向母亲哭诉他的痛苦,乞求她不要再做傻事,再耐心地告诉她该做什么,让一切都回归正轨。
在这个版本的第三幕第四场中,哈姆雷特在母后的寝宫里再次见到父亲的灵魂,母亲却只看到一片虚无。他牵来母亲的手,将她的手和父亲灵魂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头轻轻地靠在两只手上。积攒了这么久的悲怆终于迸发出来,他哭了,他从未如此哭过,哭得如此恸容,哭得像个孩子。
结尾处,它有一个原著中没有的场景,即众人死后在天堂中相遇的场景。在那里,一家团聚,哈姆雷特再次将父亲和母亲的手紧紧相握。这一次,他笑了,他从未如此笑过,笑得天真无邪,笑得那么满足。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两边的鬓角向上扎成两条辫子,垂在耳后,她看起来像个仙女,有着最纯洁的脸庞,还有最灿烂善良的笑容。
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后来,我看到一幅油画。当奥菲利亚掉进水里时,她那条巨大的裙子和花草枝把她抱在怀里,像一条小船一样飘向远方,飘向不再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许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美丽纯洁。
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奥菲利亚只能像一艘船,自己生死攸关。让她享受美丽和芬芳是作者的仁慈。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
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
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他筹码的测试者,这个单纯的女孩被用来测试他的情人,她不知道,因为使用她的是他的父亲,而父亲是在新国王的指挥下。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以想象,奥菲利亚,一个孤独的女孩,当她的父亲被她的情人杀死,她的情人不在身边,她的哥哥在游荡时,她很生气。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还有一些留给我。星期天我们不妨称之为慈悲草。
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是雏菊。我想给你一些紫罗兰,但当我父亲去世时,他们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她父亲让她去测试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去了,因为她是个好女儿。现在,她可以说出她心中想说的话,做她想做的事,爱她想爱的人。
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照自己的心愿,编花圈,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遥望远方,结果树枝断了,和她一起,漂流在水上,漂流在水上,把这个美丽的女孩带回了天堂。
在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的血战更是肆无忌惮!
《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可以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俺,你总是可以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怪异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历,他所面临的命运也是我们在人生某个阶段所面临的。面对绝望的存在,我们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寻找真理,在困境中行动,在没有标准和可衡量标准的世界中重建价值体系和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俺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俺们经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列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答应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期望霍拉旭可以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假如哈姆雷特可以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俺们每一个人也是列样,可以说,在俺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俺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俺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俺们的抉择是否正确,俺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俺们要面对的难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布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
每一个抉择都不会轻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衡量善恶的标准,只有目标,勇敢地选择,然后平静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
哈姆雷特的读后感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听每个人的话,但只对少数人表达你的意见,接受每个人的批评,但要保持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
”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莱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__,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老师每一堂上一般都需要一份教案课件,当然教案课件里的内容一定要很完善。教案课件写好了,老师教学质量肯定也差不了。你是否在寻找合适的教案课件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黑天读后感6篇,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寒假里,我又读了许多书,可最让我感触良多的,还是这本《黑天鹅紫水晶》。故事讲的是一位年轻的生物学家约翰·威廉姆斯,他去塔斯马尼亚完成祖传训练时,意外地在黑天鹅家族中扮演了鹅爸爸的角色。从那时起,他保护了他的鹅妻子水晶,并重新认识了这个美丽的生物和伟大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撼了。为了黑天鹅紫水晶伟大的母爱,为了黑天鹅对她的丈夫和孩子的可怕复仇。我觉得紫水晶的灵性眼睛在我面前闪烁,我对黑天鹅有着深深的敬畏。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聪明的鸟,更不知道母爱的伟大存在是没有国界的。动物纯洁的灵魂如水晶般纯净,这种纯净我们人类曾经拥有。而现在呢?
渡渡鸟,鸽子,袋鼠,这些生物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我们。为什么?我们扪心自问,谁敢说他从来没有谋利的欲望?也许,几千年以后,世界上没有了黑天鹅,没有了鸽子,甚至没有了身边一捞一大把的小麻雀,只有到了这种时候,人类,可怕的人类才会知悔改吗?
就像文中说的一样,因为一个祖训,因为想要得到那笔可观的财富,就要将那些美丽的黑精灵置于死地,让它们变成愚昧的殉葬品!“面对许多动物朋友们,人类是有罪的。许多野生动物,像我们一样,有血肉、思想、情感、灵性和智慧。人类,请放下你明亮的屠刀,归还动物生存的权利。
”是啊,请你们放下屠刀,否则,终将会害了自己。
《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
我在暑假里看了很多很多,像《心愿书》、《泥泥的心灵城堡》、《魔法老师》、《神奇的警犬》……当然,还有《黑天鹅紫水晶》。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野生黑天鹅家族的。一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她的丈夫为了保护她和她五个正在孵化的孩子而死去。这时,动物学家约翰·威廉姆斯为了继承先辈留下的巨大羊皮卷遗产,来到天鹅岛,意外遇到了紫水晶。
紫水晶,在约翰威廉姆斯的帮助下,成功地孵化了她的孩子,并在约翰威廉姆斯的帮助下,战胜了罕见的豺狼,狡猾的魔鬼和可恶的针鼹的攻击。但最终,她并没有逃脱楔尾鹰的魔爪而死去,但她的死是值得的。她用宝贵的生命保护她的孩子
这本书中的一些段落非常感人,比如:针鼹前进,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紫水晶突然蹲在地上,抬起脖子,用胸膛抵挡针鼹。
针鼹试图向前移动,紫水晶试图用身体挡住它,两边就像牛一样。针鼹身上的锐刺扎进紫水晶胸脯,紫水晶摇扇翅膀,用坚硬的肩胛骨不顾一切地击打针鼹。针鼹力气也不小,好几次差点将紫水晶拱翻,而紫水晶把两只蹼掌深深插进松软的沙土里,凭借身体摇动的力量,顽强地将针鼹阻挡在窝巢外。
紫水晶直了直脖子,尖声叫了一声,仿佛在对闯入者说:只要我有一口气,你就不能伤害我的孩子!
每次读到这儿,我的眼泪已经在眼眶中打转。扪心自问,是什么力量让她不顾自身危险,与一些野生动物搏斗?是母爱!
是一种天底下最纯洁的母爱!紫水晶,伟大的母亲,会做任何事来保护她的孩子!让我们善待这些可爱的生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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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8年11月12日10:
53:00在寒假里,我买了许多书,其中,《黑天鹅紫水晶》这本动物**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这本书是中国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作者通过紫水晶这样一个三百年前和三百年后重叠的黑天鹅形象,试图告诉读者,人类因贪婪而变得残暴,因无知而变得偏执,曾经和正在对动物犯下累累罪行。
此外,它呼吁人类改变旧观念,善待动物,停止杀戮,珍惜黑天鹅等可爱的另类生物。在这本书中,三百年前的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死在人类的手下,紫水晶疯狂地报复吃掉自己丈夫的人类,最终,它如愿以偿。三百年后,同样是名为紫水晶的黑天鹅,它的丈夫被天敌所杀害,它全身心地地抚养儿女,甚至将本书的主人公当成自己的丈夫,请求主人公的帮忙,最后,它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女而死。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黑天鹅妈妈的大爱,紫水晶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伤,不惜一切代价与天敌抗争,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样。当危险来临时,我们可能会想到如何逃离,而母亲必许想到如何保护我们。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人类的罪恶,人们破坏环境,使动物失去家园,许多偷猎者不惜一切代价杀害我们的朋友。我只想说一句:
保护动物。如果地球上只剩下人类,我们就无法生存。我们需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动物和家园!
我非常喜欢读书,我最喜欢的是动物之王沈石诗写的动物。他写的《狼王梦》、《红奶羊》、《刀疤豺母》、《黑天鹅紫水晶》等,都是让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其中的《黑天鹅紫水晶》是最让我感动的一本书。
故事主人公约翰.威廉斯应一次意外担任了一个黑天鹅家庭的“雄天鹅”。帮助紫水晶把雏鹅养大,并率领着雏鹅飞上蓝天。
一次次为了保护雏鹅而赶走了袋狼;为了雏鹅卷入黑天鹅的领地争夺战;为了雏鹅错失了一举成名的时机。历经含辛茹苦,好不容易将雏鹅拉扯大,却在一次意外中,紫水晶不幸死亡了。古老的羊皮纸日记使他不得不杀死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
我认为母爱的力量比任何东西都大。她让一位如此胆小的妇女,变得勇敢,变得无畏,即便要“上刀山,下火海”,她也会为孩子去闯一闯这道“鬼门关”。在每一次灾难中,母亲总是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
日前,云南**来了,楼塌了,母亲为了救孩子,被水泥板从楼上摔下来打伤。看到这样的场景让我想起了汶川大学,不禁流下了眼泪。大自然的残酷是难以想象的,但我们不怕,我们有母爱。
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不再做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要用切实的行动来回报妈妈无私的关爱。
让我感动的不只是感人至深的母爱,更有促成“人与自然的融洽”而付出的大爱。紫水晶对天鹅宝宝的爱和约翰·威廉姆斯对紫水晶家族的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希望自己的后辈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不单单是因为他令紫水晶的丈夫丧命的内疚,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自然的本性,这就升华成了“大爱”,促成了人与自然的融洽。
如果每个人都能像约翰·威廉姆斯那样与自然界中的一切和平共处,世界将会更加美丽。
这也让我明白了:善待自然,就是善待己。
一只黑身体的天鹅,沈石溪给予它人类的情感和智慧;一个有使命的猎人,沈石溪给予他女性般的温柔和体贴;一份天人情谊,沈石溪给它一种生死的触感。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以为它只是一种普通的动物,讲述了猎人约翰·威廉姆斯和黑天鹅紫水晶的生活。随着这本书的深入,我发现它更像是自然的叹息和不满,谴责人类贪婪肆意破坏自然的愚蠢行为,诉说着自身创伤的悲哀。沈石溪希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他把自己的期望寄托在《黑天鹅》上,并把它寄给读者。
就像严春友说的:“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
在沈石溪的作品中,一只残疾的小天鹅幼崽值得猎人的生命去保护。在现实世界中,珍稀濒危动物可能成为猎枪的耙子。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残忍的对比?这恐怕要问问那些被金钱蒙蔽了的心。
沈石溪用自己独特的文字告诉世人:放下手中的猎枪,不要让人与动物之间的怨恨继续下去。当我们砍倒天空中的大树时,只听到耳边传来金币相撞的声音,却忽略了树木落地的哀鸣;当我们猎杀动物时,只看到眼前的美味,却忽略了**等动物的鲜血。
那时,人类对自然没有一丝的爱。沈石溪用笔与冷血世界作斗争,号召大家从小事做起,善待自然。
在黑天鹅紫水晶的生活里,有和平、有杀戮、有幸福、有痛楚,让我感动的不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感人至深的爱,紫水晶对小天鹅崽的母爱,约翰·威廉斯对紫水晶一家的关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不仅是因为他杀害了紫水晶的丈夫,还因为他对动物和自然的热爱。如果每个人都能像约翰·威廉姆斯那样与自然界中的一切和平共处,世界就会更好。
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高一:李晦龄
《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读过很久,我依然无法忘怀。
这本书主要讲了约翰威廉斯是位动物学家,他要到塔斯马尼亚去完成祖先留给他的使命——他的祖先留下了羊皮纸日记,记录了三百年前黑天鹅杀害了他们的祖先,所以每代人都要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来祭奠他们的在天之灵。他遇到一只雌性黑天鹅,给她取名为紫水晶。当约翰·威廉姆斯看到紫水晶丈夫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被豺狼杀害时,他决定保护单亲家庭,养大小黑天鹅。
后来紫水晶为了保护孩子被老鹰杀死。约翰·威廉姆斯不忍心杀死这只无辜的黑天鹅,所以他烧毁了祖先留下的羊皮纸日记。他结束了13代人的耻辱。
约翰·威廉姆斯把羊皮纸日记烧掉,这样黑天鹅就不会因为很久以前的事而死去。他做出了这个明智的选择,真是令人钦佩!
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一次又一次地杀害无辜的动物,导致许多动物灭绝。大家都知道鱼翅吧,是很昂贵的名菜。你们知道是从哪来的吗?
事实上,它不是普通的鱼,而是海里鲨鱼的鳍。那些人为了谋利从海里钓鲨鱼,割下鱼鳍扔进海里。没有鳍,鲨鱼不能游泳,只能逐渐死亡。这是如许的残忍!
这些年来,很多鲨鱼被杀,如果不加以控制,它们很快就会灭绝。
峨眉山有一种蝴蝶,枯叶蝴蝶,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色。特别是秋天,当枯叶蝶收起翅膀的时候就像一片快要掉落的枯叶,因为它的神奇,人们大量地捕获,制成标本,无价之宝。现在,枯叶蝶也濒临灭绝。
人类因为贪婪而变得残忍,伤害了无数的动物。如果有生命的法庭,那么人类将永远坐在被告席上。我们应该善待动物,停止杀戮。使我们这颗蔚蓝色的地球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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