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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合同

2024-07-05 教学合同

教学合同9篇。

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因此签订合同变得十分重要,你还在寻找合适的合同范本模版吗?您需要的“教学合同”已经备好了,欢迎您来到这个网站愿您的浏览能让您倍感愉悦!

教学合同 篇1

每次学校教案检查,都注重课后教学反思的检查,有的老师写得还到位,但有的明显是应付,面对这些我不停的思考,在课改的今天,课堂教学反思究竟该以什么样的模式体现才更有效。

记得曾经有位学者指出:教师的成长=教学经验+教学反思。由此可见重视教学反思,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是助力教师成长的重要捷径。教学反思是教师自身教学能力是否成长的重要途径,能及时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学心得与体会、课堂教学效果与教学效应等记录下来,作为今后教学的有效改进的依据。

教师要养成用心写教学反思的习惯尤为重要,本人经过积累大量的课改教研材料,探索自认为有价值的方法,分享一下共同学习借鉴:

一、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亮点。

在教学过程中的亮点,就是自己在教学中的成功做法。每节课都有不同的成功之处,都会产生一些能达到预先设想的目的、引起教学共振效应的作法,如巧妙新颖的引入、形象贴切的比喻、教学难点的突破、直观教具的合理运用、画龙点睛的小结、留有悬念的结束语等在教学上的得意之作,将这些记录下来都是教后记,目的是为了供以后教学时参考使用。

二、教学过程中的缺陷。

我们一线教师都明白,再完善的教学设计也有疏漏失误缺陷之处。教学反思也可以把这些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漏洞和缺陷记下来。如安排不妥的教学内容、处理不当的教学重点与难点、步骤繁琐的教学过程、甚至由于某种原因对学生积极性的挫伤等。教后记要对形成败笔的原因进行深刻的`分析与探究,既要找出客观原因,更要正视主观原因,要使这些教学后记成为以后教学应吸取的教训,并在以后的教学时改进和纠正。

出处 FanWen.

三、教学过程中的“预设不到的”。

再详细的教学设计方案也不可能写出课堂上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动作行为,更不能百分之百地预见学生的思维活动、发展状况及师生思维共振、情感交流的情况。课堂上随着教学内容的展开、问题情境的创设,或者一些偶发事件的产生,教师这时可能会产生一些灵感,这些智慧的闪光点往往是突如其来、突然而逝,如不及时利用教后记去捕捉并记录这些“偶得”,就会转瞬即逝,会再也想不起来,就会在以后的教学中造成很大的遗憾。四、教学的智慧火花。

五、学生课堂学习中的“拦路虎”

教师要善于从学生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不同形式的学习过程上发现问题,也可以通过与学生交谈或问卷的形式,征求学生对本节课的意见,了解学生学习中的困难所在。教师若对难点吃不透、对重点找不准就容易以面代点。突破课堂难点,主要应对课堂中学生反应强烈的部分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及时查漏补缺,对症下药,及时搬掉“拦路虎”,及时予以补救。六、“再教课堂教学反思”

我读过著名的语文特级教师于漪老师的一篇教学反思,让我记忆尤深的是她总会写一写下次再教时应如何做,因此她的课教得炉火纯青,常教常新。我们应该学习于漪老师的好做法,在教完每一节课后,应坐下去,沉下心来,思考一下这一堂课的得与失,根据这节课的体会以及通过多种渠道反馈的教学信息,写一写“再教教学反思”,她考虑一下今后再教这部分内容时应该如何改进,才能比这堂课上得更出彩。这样可以扬长避短,把自己的教学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新的境界。

随着课改试验的不断深入,我们在课改路上漫步,是否要重审我们的教学反思,另辟新途径,不断改变自我,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参与到课改试验中去提炼自我,助力自我。

教学合同 篇2


一、 前言


教育是国家的未来,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作为一份正式的文件,旨在确保教师的权益,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明确的合作标准和保障。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的各项内容。


二、 合同明确


1. 合同双方


合同中明确教师与学校的身份,确保彼此双方对合同的认可和遵守。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2. 岗位职责


合同对教师的岗位职责进行细致划分。包括教学和科研的内容、教学和科研目标、职称评定标准等。确保教师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 工作时间与地点


明确教师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包括上班时间、加班要求、放假时间等。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能够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教学科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薪酬与福利


合同明确教师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确保教师的薪酬合理且透明,激发教师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5. 培训和提升


合同对教师培训和提升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费用等。通过定期的培训和提升,帮助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能力,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三、 合同保障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合同明确教师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都能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责任,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合同解除


合同对于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提供明确的规定。当教师或学校违反合同规定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都可以根据规定解除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


3. 争议解决


合同对于争议解决提供了具体的方式和程序。当双方产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确保争议能够及时、公正地解决。


四、 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


合同明确教师聘任的时间,包括起止日期。确保教师在一定期限内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并保障双方权益。


2. 续聘与升职


合同对教师的续聘与升职提供明确的规定。通过对工作成绩和绩效的考核,为教师提供续聘和升职的机会,激励教师不断进取。


五、 合同总结


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是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正式合作文件,是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保障之一。通过明确教师的权益和劳动条件,合同确保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教学科研职责,提高教育质量和效果。同时,合同也保障学校的利益,确保教师遵守合同的规定,为学校和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合同的执行和终止,通过规范的程序和方式,保障双方权益,避免产生争议。续聘与升职的规定,为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制,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小编认为,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是教师和学校合作的基础,也是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教学合同 篇3

一般情况下,表现为任何第三人不得侵害合同债权,在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时涉及第三人,在涉他合同中可有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效力。

合同生效的要件

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应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然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利益

-这是任意性规范,即适用与否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的规范。

-“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通常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凡是我国社会生活的政治基础、公共秩序、道德准则和风俗习惯等,均可列入其中。

合同生效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的要件而取得现行法律认可(肯定性评价)的效力。

合同生效的时间

1、绝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

例乙双方于6月1日签订一水果买卖合同。问:该合同何时生效?

答案:6月1日生效。

例乙于乙合同何时生效?

答案:6月3日生效。

2、有些合同,成立时并不生效,而等待生效条件完成后始生效。

(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并以此为生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后始生效。

例3:甲将一专利技术转让给外商乙,两人于6月1日签订合同,6月2日报国家专利局审核,国家专利局于6月28日批准并登记,问:该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

答案: 6月1日成立,6月28日生效,在6月1日至6月28日之间,此合同为已经成立但并未生效状态。

(2)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例4:甲与乙于去年6月1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今年甲出国定居的话,乙可搬进来住。问:现这一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

答案:已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生效的地点

一般合同,其成立地即为合同生效地;

须经登记、审批、公证才生效的合同,登记地、审批地、公证地为合同生效地。

关于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运用,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格式合同中也可能存在非格式条款。

非格式合同是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后订立的合同,非格式合同未采用事先拟定的固定条款。

格式合同中经常有一些空白条款由当事人填写,当事人填写的条款是非格式条款。例如保险合同就是如此。

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该按照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格式条款是事先拟定、事先设计的,而且相对人不能更改(如飞机票上的格式条款),相对人的合同自由受到了限制,相对人处于“要么接受,要么走开”的尴尬境地。为了维护相对人的利益,法律要求格式条款提供人按照公平原则来设计合同的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义务。

-提示义务,指格式条款制作人对于免责条款要向相对人提示,使对方注意到免责条款。

-提示义务包括一般提示义务和特殊提示义务。

-免责条款是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条款。

-一般提示义务,就是以社会一般人的认识水平为判断标准。如免责条款用黑体字、大号字,或者在免责条款下面用横线标注等。

-特殊提示义务是指对因老、弱、病、残而认知事物受到影响的人士要尽特殊提示义务。

例:甲新购一辆汽车,投了乙保险公司的汽车险。后来有一天,甲在驾车正常行驶过程中,汽车由于自燃而引起爆炸,汽车报废。甲请求乙赔付,乙拒绝,称双方保险合同中第39条规定:汽车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损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甲不服,诉至法院请求乙赔付。审理过程中,乙无法举证自己在缔约时曾提醒甲注意第39条并就第39条做了说明。于是法院判决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问:法院判决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答案:有法律依据。因为该合同第39条不生效力。

格式条款的无效

《合同法》第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国家利益”的正确理解

例:甲(国有企业)与乙(私营企业)订立合同,乙欺诈甲,致使甲损失10万元。问:该合同效力如何?

A效力待定 B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 D有效

答案:C

理解:某个国有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不能上升到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否则会造成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民事主体地位不平等。

对“违法”、“非法”等描述的理解

仅指违反法律中的强行性规定方为无效,违反任意性规定的,不因此影响合同效力;

违反的对象仅限于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其他立法文件(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合同法》第53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说明:

例:甲在一商店购买矿泉水一瓶,饮用前发现内有杂质,遂去退换。店主乙指着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对甲说:“本告示为我们的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请你自重。”甲不服,遂起纠纷。问:乙的说法是否于法有据?

答案:于法无据。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如果发生争议,要做不利于制作人、提供人的解释。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说明:

通常理解是以一般人的正常理解为衡量标准。通常理解是格式条款解释的第一步。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两种解释,可能都是通常的解释,或者孤立地看都有合理性。如果一个解释合法,另一个解释不合法,当然应当采合法的解释。

例:洗衣店洗坏衣服,消费者索赔,洗衣店老板说:“我可以赔,洗衣单上事先写好了按照价格的3倍赔偿,我给你洗衣服收了50元,我赔你150元。”消费者不干,说:“我的衣服1000元,按照价格的3倍,应该是衣服的3倍,应该赔偿3000元。”

分析:按照价格的3倍赔偿,应当解释为衣服价格之3倍赔偿。

合同的无效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1、溯及力问题:一经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均有溯及力,溯及至合同成立之时无效,即自始无效。

2、部分无效问题: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如联营协议中的保底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财产返还问题

-一方因合同而取得财产的或在单务合同中,应单方返还;

-双务合同中双方因合同而取得财产的',应双方返还;

-返还财产的范围,以全部返还为原则,故应原数(财产尚存时)或原价(财产不存在时)返还。

4、赔偿损失问题

-一方有过错的,该方赔偿;

-双方有过错的,各自赔偿;

-该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

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问题

-仅适用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一种场合;

-收归对象是“取得的财产”,包括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

合同解释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法》第125条第1款)

对合同条款真实含义的确认,任何人都有权进行。

-当事人双方时常对其订立的合同进行分析和说明,即进行合同解释;

-发生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仲裁机构时,法官、仲裁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都从各自不同角度解释合同;

-合同在鉴证、公证时,鉴证人员、公证人员、当事人也要解释合同;

-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对投诉的合同纠纷,要发表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看法;

-学者进行个案研究时,亦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解释。

合同解释的对象:发生争议的合同条款。

合同解释的性质:视具体情况不同而分为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两类。

-事实问题:指根据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就能得到确定的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法律问题:指由于语言本身的模糊性,或者当事人考虑不周或情势已发生变更,须借助法律判断、价值判断等手段才能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合同解释的规则

1、诚实信用原则。

按诚实信用原则解释合同,要求以善意为出发点,以公平为结果。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合同解释的结果不得显失公平;对当事人的书面语言、口头语言和行为,从善良的角度,推定它的应有之意,而不能仅仅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之意。

-公平和意思自治,都是法律的价值取向。两者发生矛盾时,一般地说,公平应当服从于自愿。

-对合同解释来说,在需要进行合同解释的场合,如条款意义不明或互相矛盾或欠缺条款,不宜按推定出的“真意”来限制公平原则的适用。而要把追求公平解释为当事人的真意。

-公平实际上是诚实信用所追求的结果。公平要求当事人取得的利益,承担的风险大体相当,合同的解释,要兼顾双方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是解释规则的指导性原则,它和其它解释规则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

-对有争议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有具体解释规则时,应在诚实信用原则指导下进行解释,不能直接使用诚实信用原则;无具体解释规则时,才能直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解释。

-本条所指“真实意思”,是指当事人表示的真正意思,其内心所保留真意如何,一般不加考虑;或者说,应当把条款表达的意思,推定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本条所规定的表示主义,仅仅是一般规则,而不是绝对规则。

-如果是绝对规则,则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等)就无法得到救济。

-对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除了采用撤销、变更的方式外,也可以采用解释的方式消除或者减弱瑕疵。

-合法的原则要求合同解释的结果不得违反法律;合同部分无效时,相应的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条款发生冲突时,自应按合法的内容确定。

-合同自由原则,要求合同的解释探究和尊重当事人的真意。

合同法规定的解释

1、文义解释规则

文义解释是指依据合同条款语句的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对合同应当首先进行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是合同解释的基础,如果脱离了文义,也就失去了解释合同的客观标准。

文义解释也是解释合同的起点。通常,解释不得不根据双方当事人意图的外在表述进行,这种意图是依靠他们使用的书面语言或者口语的语句来传达的。

-文义解释要求解释合同应当按普通字面含义解释。

-当事人对合同的词、句、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在没有特殊商业背景的情况下,应按普通的字面含义即一般公众理解的含义和价值判断进行解释。

-对于商业上惯用的词句,应按有关行为通常赋予它们的意义予以解释。

-文义解释要求特殊用语优于一般用语。

-合同中对事物的描述既有特殊用语又有一般用语的,如无其他证据,应先按特殊用语解释,即认定特殊用语的效力。一般而言,特殊用语所包含、反映的意思比一般用语更为具体、更为准确。适用此规则解释合同时,应当同时考虑整体解释的规则。

2、整体解释规则

整体解释又称体系解释,是指对有争议的条款、词句解释时,要考察其与整体的关系。不能拘泥于只言片语。

-合同的条款必须互相解释,以确定每一条款从整个行为所获得的意义。如果不把有争议的条款或词句与上下文和其他有关联的条款联系起来考察,而是孤立地去探究它的一般意思或可能具有的意思,则很容易走入歧途。

-对同一合同关系,如果由多种文书(合同书、电报、电传、确认书等)组成,应合并解释,不能以偏概全。

3、按合同目的解释规则

-解释合同时,应当考虑当事人的缔约目的。

-合同使用的文字或某个条款可以作两种解释时,应采用最适合合同目的的解释。

-目的解释的结果可以用来印证文义解释、整体解释的结果。

-合同目的包括双方共同的目的和双方各自的目的。

-如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卖方的目的是取得价款,买方的目的是取得钢材的所有权。这些都是合同解释需要考虑的要素。

买方购买钢材是自用,还是囤积居奇,是动机,不是目的,不在解释的范围当中。

按合同目的解释还适用于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合同产生争议的情形。

《合同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当合同可作有效解释,也可作无效解释;可作成立解释,也可作不成立解释时,从按合同目的解释的规则出发,应当将合同解释为有效的合同或者成立的合同。

如果作无效、未成立的解释,不符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愿望和追求。

从宏观来看,无效、未成立的合同过多,也即是交易失败的过多,不符合市场经济效率的要求。

4、按交易习惯解释规则

交易习惯是人们在长期反复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在某一地域、某一行业或某类交易中普遍采用的做法、方法,交易习惯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或条款之间发生矛盾时,应当考虑当事人交易的背景,考察交易背景中实际为当事人所依据的交易习惯。

例:农民李某从县农科所购买了一批果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县农科所在2年内提供有偿技术指导服务。1年后,县农科所停止技术指导,理由是合同规定的有效期是1年。李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农科所继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在周围地区,提供这种果苗的单位均提供2年以上的技术指导,该县农科所向其他农民出售果苗,也是提供2年的技术指导。法院认为,提供2年的技术指导,已经是当地的交易惯例,因此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本案例中的合同有两个互相矛盾的条款:一个是县农科所在2年内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一个条款是合同的有效期是1年。县人民法院就是按交易习惯解释合同,确定被告有提供2年技术指导的义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履行

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效力

合同解除的概念、条件、法律后果

合同履行的原则、具体规则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的变更

指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或者合同履行开始之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改变合同内容的意思表示。

合同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某些变化,是在主体不变、标的不变、法律性质不变的条件下,在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局部调整。

这种调整,通常表现为对合同某些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买卖合同标的物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交货时间的提前、延期,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改变等都可视为合同的变更。

广义的合同变更,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以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某种变化,它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而合同主体的变更,则是合同某一主体与新的主体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它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

合同变更的基础

合同变更,是针对已经成立的合同或针对生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和已经被撤销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对可撤销而尚未被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而采取协商的手段,变更某些条款,消除合同瑕疵,使之成为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

合同变更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影响

合同变更,是合同部分权利义务的变化,未变更的部分继续有效。如无特别约定,变更只向将来发生效力,已经履行的部分继续保持效力。因此,合同变更后一般不发生财产返还的问题。

合同变更与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在当事人协议变更时,如果合同的变更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双方应就损失的处理作出约定。如无约定,因变更合同受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补偿。因一方违约而协商变更合同的,并不因为变更了合同而免除违约人的责任。

有人认为,提出变更合同者,应赔偿对方因变更合同产生的损失。

分析:如果仅仅是提出变更合同,只是一种要约,其本身无所谓违约的问题或过错的问题,不能以提出变更合同作为承担责任的要件。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提出变更合同的一方可能是被违约的一方,也可能是违约方。提出变更合同,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不能把谁提出变更作为承担赔偿损失的标准,还要考察提出的原因。

合同的解除

指合同成立生效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对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合同法上规定了合同解除的三种情况: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

又称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就消灭有效合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解除有效合同的协议又称反对合同。原则上,只要解除原有合同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当事人可以自由为之。

单方约定解除

指一方当事人的解除权来自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

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例:甲乙在合同中约定,若甲在履行中出现A、B、C、D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乙可单方解除合同。后甲在履行中出现了D种情形,乙即通知甲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后,甲无异议。问:合同是否已告解除?

答案:已告解除。

单方法定解除

指解除条件由法律规定,当条件具备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合同的情形。

法定解除既是对权利人利益的保护,也是对任意解除条件的理解。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五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不可抗力

-一方发生不可抗力,发生方与对方均有法定解除权。

例乙订立一棉花购销合同,约定甲收购乙农场秋后收获的全部棉花。不料,乙农场逢夏季洪水之灾,棉苗全部被冲走,寸棉未收。问:谁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甲、乙二人均可。

-并非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即发生解除权。解除权的发生以“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要件。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指由于一方不履行主要债务,剥夺了另一方或双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丧失合同利益或丧失履行利益。

例乙谁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均无法定解除权。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的,发生方可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免责之生效,发生方须具备三个条件:

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事实;

负证明责任;

不可抗力不是发生在发生方迟延履行后。

2、预期违约

-指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限于主要债务);

-前项情形下仅仅非违约方享有法定解除权;

-非违约方解除合同后,还可要求对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例:甲、乙于7月订立一买卖合同,标的是甲祖传一宋代瓷瓶,约定甲于9月1日交货。8月8日,甲约乙看瓶,并当乙之面将瓶赠给市博物馆。问:乙可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答案:可以。甲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

3、迟延履行

《合同法》第(4)项区分了两种情况,非违约方有无法定解除权,应区别对待: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得以解除合同。换言之,此时非违约方解除权的发生,以尽“催告义务”且忍耐一个“合理期限”为要件。

例乙约定,甲在6月1日前交付钢材50吨与乙,货到付款。过了6月2日,甲未交付。问:乙可否解除合同?

答案:不可以。

例2:设例1中乙于6月3日催告甲:贵方务必于6月25日前送到,否则我方无法履行与另一公司的合同。过了6月25日,甲仍未送到。问:乙可否解除合同?

教学合同 篇4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教师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力量。为了确保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成为教育机构和教师之间的一项重要契约。本文将详细探讨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的内容和意义。


第一部分:合同概述


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教师之间就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约定和规范的一种法律文书。合同中包含了岗位聘任的基本信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绩效考核、工作时间及薪水等内容,旨在明确双方的责任,加强双方的合作。


第二部分:合同内容


1. 岗位聘任信息


合同应详细列明教学科研岗位的名称、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和工作期限等信息,以明确教师在岗位上的身份和职责。


2. 双方权利与义务


合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用人单位为教师提供充分的工作条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等;教师则应履行学校安排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维护学校声誉,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等。


3. 绩效考核


合同应明确规定教师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流程,以评估其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表现。绩效考核结果将对教师的继续聘任、晋升和薪资调整等产生重要影响,激励教师提高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


4. 工作时间与休假


合同应约定教师的工作时间、周休日和法定假日安排,以确保教师的合理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合同还应明确规定教师的年假、病假和其他特殊假期等。


5. 薪资与奖励


合同应规定教师的薪资及工资调整机制,确保教师的收入与工作质量和科研成果相匹配。合同还应包含教师的奖励机制,激励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卓越成就。


第三部分:合同意义


1. 权益保障


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保障了教师的权益。合同规定了岗位聘任的条件、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确保了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促进教学科研质量提升


合同中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了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努力。通过明确的考核标准和流程,学校能够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促进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3. 加强合作与沟通


合同中明确规定教师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双方的合作和沟通。合同约定了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薪资待遇等,确保了双方在工作中的权益和责任,从而加强了双方的协作和沟通。


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是促进学校和教师之间合作的重要工具。通过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能够保障教师的权益,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提升,加强学校和教师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因此,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在现代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

教学合同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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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远程教学系统合作项目协议书正文内容

远程教学系统合作项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商定后,乙方在_________(城市)开展_________远程教学项目。双方就开展远程教学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经_________全权委托,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培训项目远程教学的对外合作、推广、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负责提供市场推广中所需要的_________项目的冠名;地方工作站经_________学院批准后正式成立,可称为_________。

1.2 负责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项目保证金”,具体为每个地方站点_________元人民币,合作终止后,如乙方在合作期间无违约行为并上交甲方费用超过_________元时,该保证金如数退还。

1.3 甲方委托卫星运营公司建设教学所需要的网络条件,提供远程教育(包括卫星通信、互联网、VOD、流媒体技术、无线局域网等)技术手段和传输条件,实现图象、声音、数据的远距离传输,由卫星运营公司独立对卫星传输网络和相关设备(主要指地方卫星信号接收设备)进行维护,保障教学正常进行;甲方保证卫星运营公司和乙方签订地方站点卫星信号接收设备维护协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1.4 负责提供教学源头的师资、场地及主播教室的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

1.5 负责确定当年教学项目及负责制定各项目的教学计划,督导教学计划和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1.6 负责制定地方工作站辅导课程的最低收费标准。

1.7 参与对乙方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资格审查认定。

1.8 支持和监督乙方远程教学项目的推广工作。

1.9 负责及时传达国家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地方工作站进行教育技术、办学经验的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或地方省市级政府部门允许办学的批准文件。

2.2 使用_________名称,组织好当地远程教学的市场推广、招生工作。

2.3 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所有印刷性文字材料及宣传广告必须先经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4 选派专人负责卫星信号的接收,做好卫星远程教学工作。

2.5 教学场地及设施必须符合甲方提出的远程教学条件需求。

2.6 负责组织好管理人员进行教学教务管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2.7 负责统筹安排和管理地方工作站的财务,严格按照乙方物价部门收费规定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学员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时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财务规章制度,给学员开具发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交纳税金等。

2.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规定范围外使用_________品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做出有损于_________名誉的言行,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9 双方合作项目里所有的教师授课课件、录像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有出租、出售、出借等任何侵权行为,否则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 收入分配方式:

1、开班条件:乙方在每期辅导班开课七天前,将《课程确认单》填写完整并传真至甲方,确认后方能保证课程如期播出。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准确填写《课程确认单》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2、分成比例:乙方全年收费的百分之_________为乙方收入;乙方全年收费的百分之_________为上交甲方费用;税费由乙方承担。

3、利益实现:在每期辅导班开班前七日内,乙方应将该期辅导班学费的百分之_________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的甲方应得款项(乙方在汇款后所增收的该期辅导班的学费中属于甲方的部分)应于当期辅导班开班后一周内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未按规定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一定的滞纳金(按每天千分之_________计算),若超出课程播出周期一半仍未付款,甲方有权即刻停止播出课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变更和解除

双方合作期间遇有问题应友好协商。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可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抗拒并不能避免的事件发生(如战争、疫情、地震、火灾、水灾、风暴罢工、政府干预等)构成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导致《协议书》上的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甲乙任何一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部分履行,延期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书》。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签订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图表等影响双方利益的商业秘密双方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人泄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如单方违反上述规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及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应诉讼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备案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合作双方若无异议,签订延续协议书后,继续进行合作。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学合同 篇6

从目前国内的美育课程的发展来看,中学只注重音乐与美术课程的开展,这样使得整体教育体制面临诸多问题。并且,由于世俗的偏见,在中学阶段普及形体舞蹈课同样也是困难重重。但是,问题并非不可解决的。随着人们对于现代化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探索,绝大多数的家长都希望孩子学业有成的同时,也能够学得一些特长,提升自身素质,培养优雅的气质与体态,这样也给形体舞蹈课的普及打下了基础。

根据国外的数据调查所得,一般进入大学的女生,气质与身材姣好的,都在高中阶段修过形体舞蹈课。根据国内相关人士表明,形体舞蹈课在未来的时间里必定会受到高中女生的欢迎。所以,在这样的条件下,国内的高中学校就应当将形体教育真真地引入到体育课堂当中,这样不仅满足了高等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高中阶段的女生正处于青春期,由于身体因素使得其心理也出现了变化。例如:更加的羞怯、腼腆、烦躁等。随着身体慢慢的发育成熟,高中女生的人生观与审美观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人体形态美的认识还不够成熟。很多高中女生都不敢正视自己的形态变化,走路时也不敢抬头挺胸直腰,这样对于形体的发育会产生影响。所以,形体舞蹈课的开展,对于高中女生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1、有利于学生艺术气质的培养。

艺术气质指的是个人内在的艺术修养。每一个人内在的素质修养都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培养出来的,没有具体的衡量指标,也无法获取立竿见影的效果。由于年龄、理解力等因素,高中生很难深入、恰当的理解。她们仅仅认为形体舞蹈课教学能够让自己感受到旋律,感受到形体美。使得她们仅能够从表面上去判断事物,无法从更深层次的角度上去思考。但是在进行形体舞蹈课教学中,体育教师应当懂得将艺术气质作为教学的难点与重点。让学生对形体课有初步的了解,对艺术理念与美术有进一步的掌握,进而慢慢地深华到高层次的美学教学中去。在形体舞蹈课的教学中,为了吸引他们的兴趣,可以选择古今并用的材料,铜鼓现代的流行音乐来吸引,在潜移默化之后,再选择古典音乐来提升其艺术涵养。

2、有利于学生人生观的`潜移默化。

对于学生的性格气质,形体舞蹈课的影响不是很明显,最重要的是长时间的潜移默化。这一类教学目的,就连教师都很容易忽视。在形体舞蹈课的教学中,能够将高中女生的形体美充分地展现出来,也能够表现出个人魅力,这些对于自卑的女生来说,其作用是巨大的,并且对以后的人身发展的意义也是不容忽视的。通过形体舞蹈课的教学中,学生能够感受到青春,能够唤起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此外,也有利于学生团队合作精神、集体观念的培养,进而达到默契配合,做到心与心的交流。

1、高中女生的生理特点。

高中女生的年龄一般在15~18岁左右,对于进入青春期的女生,其心理正朝着成熟的阶段发展,由于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其身体形态都会出现很大的变化,由于个别的生理原因,学生的身高变化不明显,但是体重增加明显。这样很容易出现胸部发育不足、臀部过于肥胖等问题。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说100%的高中女生都在于自己的体形,在体育课上非常抵触负重、不愿意跑步等教学内容。但是心理却渴望能够拥有一种既能锻炼身体,又能表现形体美的项目,让自己能够在愉快、轻松的氛围内完成体育教学。所以,形体舞蹈课的融入,就给高中女生打开了另一扇窗。

2、形体舞蹈课不会受到场地限制。

由于体育课一般都有很多班级同时进行,在高中体育课的绝大部分项目中,例如:足球、篮球等运动都由男生霸占着,女生根本就沾不到边。因此,女生能够参加的活动少之又少,但是女生一样喜爱运动,也希望能够锻炼自己的身体。所以,挑选一部分场地,提供她们部分对器械要求不高的运动项目,形体舞蹈课就是最佳的项目之一,并且形体舞蹈课也不会受到场地的诸多限制,很容易开展,因此,高中女生也希望这样的运动。

根据高中女生的特点、编排内容来选择形体舞蹈课教学,并且选择富有韵律感、节奏鲜明的乐曲,这样就容易让学生产生跃跃欲试的感觉,很想参与到其中。并且在愉快的氛围内,不仅能够让女生得到一定程度的锻炼,还能够陶冶她们的情操。另外,也可以让学生参与到舞蹈动作的编排当中去,这样也有利于高中女生各个方面能力的发挥。形体舞蹈课最主要的特点在于:

1、以培养身体良好形态为主——对学生进行规范的形态控制练习为基本的运动形式。

2、综合性——除了形体基本素质训练外,增加了舞蹈、瑜伽、健美操等内容。

3、艺术性——本课采用旋律优美的钢琴曲伴奏,可以同时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良好气质和修养。

4、实用性——在平时的学习与生活中,为学生的审美观和优美体态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由于形体训练进入中国的时间较短,在高中阶段开展形体舞蹈课的历史更短。对于形体舞蹈课的开设,在教育界依然处于初期阶段,并且形体舞蹈课也没有统一的教材、固定的大纲。每一个学校只能够根据自身的教学实际来开展形体舞蹈课教学。所以,为了更好的普及形体舞蹈课教学,为了让更多的女生喜欢上形体舞蹈课教学,就应当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因材施教。

由于发育早晚不同,处于青春期的女生个体之间的差异也较大,例如:偏胖、偏瘦、偏高、偏低。所以,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来制定不同的运动量与动作,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进行合理的训练。

例如:对于瘦弱的女生,可以偏向于她们身体各部分肌肉的锻炼,肌肉的锻炼才能够让女生具备较高的抵抗力,也是良好体形取得了前提条件。对于偏胖的女生,这可以安排针对性的动作来使其脂肪慢慢地转化成肌肉,当然,只有坚持不懈的锻炼才能够达到。因此,对于在高中形体舞蹈课的开展中,教师也要懂得因材施教,才能够让更多的女生喜欢上它,乐意去宣传它。在因材施教的同时,我们也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并且也取得了满意的成效:

1、评分办法:技术60%、素质20%、出勤10%、服装规范化10%。

2、考核成绩等级评定:优秀85分以上占10%~20%;良好75分~85分占30%~40%;及格60分~75分占20%~30%;不及格59分以下占0%~10%。

(二)注重教学手段的多样化。

就算高中女生再喜欢形体舞蹈课,过于单一的训练方式也会磨灭她们的激情。所以,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是形体舞蹈教学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在形体舞蹈课教学中,我们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的方式来刺激学生的视觉与听觉。在学生感受到表演者的形态美的基础上来发展自身的能力;也可以让部分优秀的学生进行领舞,教师从旁知道,这样让学生参与到传授的过程中,也能够感受到形体舞蹈课的艺术,才能够提升自身的形体舞蹈水平;另外,分组教学模式也是不可多得的手段,让学生相互的传授心得、相互学习,也能够在交流的基础上提升她们的兴趣,也能够促进高中女生的体能与技能的同步发展。

例如:我校根据“以学生为本,健康第一、快乐体育”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适当考虑学校的形体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而制定教学内容,具体分为:

1、第一学年教学内容为形体运动中健美操和芭蕾舞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术。每学期上一个内容,比如第一学期上健美操形体,第二学期上芭蕾舞形体。每周一节舞蹈形体课,基本上一个学期差不多20节课左右。

2、第二学年教学内容为形体运动中瑜伽梳理和拉丁舞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术。每学期上一个内容,比如第一学期上瑜伽梳理形体,第二学期上拉丁舞基础形体。每周一课时,每学期20课时左右。

由于形体舞蹈训练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训练,光靠体育课内的时间只能是初步了解舞蹈动作的过程,不能对整套动作熟练掌握,才能够提高高中女生的内在气质。这需要课外高中女生自己的不断努力,使人在迁移默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课外锻炼。教育学生养成日常锻炼的好习惯,利用课余、业余时间强化自己的形体锻炼,使形体锻炼成为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总之,在高中教学阶段,为了让每一位高中女生都拥有完美的体形与出尘的气质,在高中阶段开展形体舞蹈教学是不可多得的方式之一。所以,我们也应该了解到形体舞蹈教学开展的必要性以及普及作用。

教学合同 篇7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概况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采购内容:教学器材。

二、器材总价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元)。

本项目在学校仪器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风险提示:质量标准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1、乙方须按标准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交货(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货,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_______小时内响应,_______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_______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_______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_______小时内没有响应或_______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_______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 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教学合同 篇8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及内容 使用钢结构将阁楼分层、阳台加固、开天窗。

4、合同工期:

房顶维修:开工日期:  年 月日

竣工日期:工程具备施工条件计算20工作日内完成

5、工程质量标准:

做法参见省标《建筑加固》L06J301及设计图纸,达到GB50108-2008《 技术规范》、GB50208-2002《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相关和合格标准要求。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工期延长的要求。

2、合同造价:

(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大写:

(2)综合包干单价,工程量以实际决算为准: 详情见报价单项附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暂定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计算,结算工程量按甲乙双方认可的竣工图纸以实铺面积计算。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只作为工程验收档案资料,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支付30%合同收付款共计元,材料进场支付30%共计  元,,完工后工程验收合格经审计审结后应在30天内支付剩余工程款。预期未支付应向乙方支付3‰/日的违约金。

(1)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可以选择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对公账户中,本合同不可使用现金、银行(商业)承兑等方式结账。

(3)乙方指定结算账户(对公):

户  头:

开户行:

账  号:

教学合同 篇9

1、任课教师上课期间为班级学生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严格遵守教学时间,课前做到候课,课中做到不随意离开教室,课尾做到不提前下课。

2、每节上课时任课教师要检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应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以便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在上课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课堂,要全程指导学生学习、作业(特别是体育课、课外活动课、实训课存在较多的不安全因素,更应该集中精力认真负责)。教师有权拒绝来访者,教师不能处理与课堂无关的事。要按时到岗维护好课堂秩序,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

4、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务处的课程安排安全上好每一节课,任课教师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调课的(以教务处的记载为准),视受课者为直接责任人。未经教务处同意,任课教师私下互相调课的,学校仍视原任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受课者为间接责任人。

5、户外课教学,不允许教师、学生离开学生群体,在一切活动之前必须明确具体地提出安全要求,并在教师指导、监控下进行活动。

6、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方式要得体,在任何情况下,任课教师都不得有讽刺、挖苦、辱骂、殴打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人格、把学生赶出教室等行为。对表现异常或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善于疏导和安抚。课上发生的事故,应由任课教师自行处理(可以请班主任或领导教师帮助协调处理)。

7、教师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劳动技能活动,在体育、劳动技能活动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

8、体育教师及其他课外活动课教师,上下课前要认真清点人数,分组要确立各组责任人。严格检查体育锻炼场地、器械等设施安全情况。学生要在体育教师的指导监督下使用体育器械。

9、上课期间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时,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报告德育处。

10、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11、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不得推委、拖延。

12、任课教师对其使用的教学设备、器材、用具等做到经常检查,保证安全使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3、课任教师因违反工作规程要求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受到学校的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进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由法律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述协议,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遵照执行。否者后果自负。

XX职业教育中心 (盖章)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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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m.jab88.com/j/167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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