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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汇编11篇)

2025-02-06

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汇编1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1

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不管是外部环境还是内部管理,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言,它已经不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核算、预算控制、信息纰漏以及成本核算的各个方面的需求,中国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改革现行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结合自身实际,笔者在分析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的基础上,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给相关部门带来一定的借鉴。

一、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 滞后于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财政预算体制经历了诸多改革,随之而来的,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得到完善,它深入到了人们生产以及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相关的部门预算等。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不能满足新形势下财政和预算管理的需要,严重滞后于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

(二) 采用收付实现制后会计核算出现的问题

收付实现制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经常采用的一种会计核算制度,只有极少数的单位结合了权责发生制,这使得行政事业单位除财务收支业务以外的其他活动信息没有得到有效的揭露,久而久之,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笔者指出,采用收付实现制以后会计核算常常出现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种:首先,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不能有效、完整的反映资产以及负债的实际价值。不管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负债还是对外投资,都没能表现出其真实的价值;其次,就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言,缺乏有关成本核算方面的规定,这严重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控制以及成本管理;最后,每一个行政事业单位都必须建立会计报表,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只是现行的会计制度并不能完整的反映。

(三) 不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需要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正不断深入,在很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已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资金关系正朝多元化方向发展,在社会上,会有更多的资金允许进入行政事业单位,正是这种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使得行政事业单位会不断出现新的业务,为此,我国必须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修订。

(四) 基建会计游离于财务会计核算之外

基建会计是指应用于基本建设领域建设单位的一种专业会计,它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份。值得重视的是,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还没有有效的与整个会计核算融合在一起,这严重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信息的完整性,既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对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以及监督,也不利于我国预算体制的改革。

二、改进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思路

结合自身实际,笔者指出,相关的思路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我国预算以及国库制度等的改革,要在明确财务规则修订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满足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以及财务管理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次,在使用收付实现制的同时,要适当的引入权责发生制。这能够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以及负债的管理,也能够很好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再次,要能够有效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做到在积极调整会计报表内容的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稳妥的推进修订后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使用。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措施

(一)就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面而言

完善会计制度的相关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收付实现制方面,从这些方面出发,既有利于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中国的腾飞。首先,要积极改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传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人们通常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新时期,人们指出要及时的引入权责发生制,要不断改变收付实现制统帅全局的局面,要能够实现收入、费用以及成本的准确确认,要使收入成本有一个很好的配比,这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其次,要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的核算是会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完善相关的核算方法,就必须增设“在建工程”以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等会计科目,相反的,要取消比如“固定基金”以及“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会计科目,当然,还有其他必须增设的科目,比如“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最后,做好有关基金的改革工作。专用基金,简单的说,就是净资产,只是这种净资产受到了某些因素的限制,本文指出,应将计提修购基金列入结余分配中去。

(二)就会计监督方面而言

一直以来,人们都在研究,保障会计制度有效执行的前提是什么?相关研究表明,它是强有力的会计控制制度,如果没有有效的会计控制制度,只能是阻碍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当然,在会计控制中,必不可少的还有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内部会计制度的完善,人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切实可行的措施,希望能给相关工作者一定的借鉴。首先,内部控制必须遵循会计法的要求,只有结合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性质特征,才能明确各有关工作者的职责,才能做到提高业务效率的同时做到责任到人,最终真正发挥对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控制和控制作用;其次,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依法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违法法律法规的会计行为,这些行为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控制,就会阻碍相关单位以及国家经济的发展;最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牵制制度。不管你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都必须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只有这样才,才能杜绝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遇到的走人情、靠关系等一系列问题。

(三)就法律规范方面而言

法律是保障会计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要想真正意义上的发挥法律的作用,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还要重视一下几点问题:首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以真正意义上的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会计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中有至关重要的地位,那么,要怎样保证会计人员的权益呢?

本文指出,必须以法治作为经济工作的支柱以及经济活动的准则,就财务部门而言,可以建立相关的会计人员举报制度,可以设立举报中心,对于被举报的人员,也要积极的去调查,在查清真相之后给予他人一定的惩戒;其次,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行政事业单位外部工作必须受到一定的监督以及管理。就国家机关、审计单位而言,应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等不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意识。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2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二)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罚没收入;

(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七)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第八条执收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的方式,将收取的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九条执收单位收取财政收入,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使用税务发票外,其余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票据。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骗取、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福利、补贴和奖金,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经财政部门同意,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到国有、国有控股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处置国有资产和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收益核算。

第十五条财政、审计、物价部门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个人,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一条采购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各区、县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3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4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5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6

一、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基本属性分析,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属于公共性质,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因为不参与市场的竞争,且纳税人资金的使用情况往往是由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日常性工作完成,这样一来则会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问题受到影响。尤其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面临的挑战更多,如果仍旧采取传统的模式则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往往会导致会计核算不准确。除此之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还存在诸多缺陷,其一是缺乏先进的会计制度改革观念。从整体角度分析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在运行中存在诸多缺陷,加强改革与创新已经成为了时代所赋予的要求,但是在改革中其成效较小,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观念比较落后,部分会计人员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缺乏责任感,且会计人员综合素养比较差,导致会计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其二是从会计人员角度分析,因为会计人员的素养比较低,甚至出现了老龄化现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与教育,这样则会导致核算不准确,财务数据疏漏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二、新预算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1.新预算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产生影响

毋庸置疑,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主要是指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时期需要构建全新的会计制度,并且要将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演变为非盈利性质的会计工作,如此才能为社会提供帮助。另外,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积极引入财务管理的责权发生制管理方式,不仅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并且也与国际接轨。当然,值得注意的一点则是需要依照我国的国情,还要将引入的国外经验与我国会计元素进行融合,从而更好的适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要求。

2.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预算会计产生影响

在新预算会计制度推行之后,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改革成为了主要内容,且主要是将部门的收入以及支出的情况进行真实反映,且包括了预算资金。此外,在部门预算改革之后还需要将其中所涉及到的预算收支情况归纳到部门预算之中,从而实现对部门预算会计科目的重新整理。另外,还将部门之中各项支出的技术的编制方式去除,严格按照预算年度的主要因素实现对每一个科目、每一笔款项的预算。

3.政府采购制度对会计工作产生影响

众所周知,在我国行政事业之中采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且关系到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有序开展,采购不仅需要财政预算资金的支出,甚至还需要其它方面的资金支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因为所有的支出款项都有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这样一来则会导致预算单位的资金会朝着财政部门进行流动。另外在政府采购中,对于已经列入到采购计划中物品项目,均离不开政府部门的集中采购,且这种采购往往需要通过国库进行集中支付。但是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分析,我国政府采购的力度越来越大,其采购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会产生影响。

三、新预算会计制度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发展对策jAB88.COM

正如上文所言,在新预算会计制度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面临机遇与挑战,且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面对这种发展趋势需要制定相关的对策,如此才能真正保证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有序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积极引入权责发生制,所谓的权责发生制主要是指将企业的收入严格按照现金收入以及未来现金收入的债务情况加以计算,从某个角度分析,这种计算模式是非常科学的,能够潜移默化的提高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第二,要加强对预算报表的创新变革。从当前的发展趋势分析,我国当前事业单位制度会将财务信息与业务信息进行整合,这种情况下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利用率降的比较低。在此发展背景下,加强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预算报表的`改进,并且积极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其中,根据实际的情况增加现金流量表,从根本上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真实有效。第三,要加强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管理,因为在预算会计制度的应用中容易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会存在非常多的缺陷,所以需要加强管理,构建会计集中核算体系,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知识能力,保证财务清晰度,提高预算会计的科学性与全面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下,预算会计制度已经成为了行政事业单位发展体系中不容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带来了发展要求,在这一发展背景下,需要跟随时代发展的要求,加强对新预算会计制度的认识与了解,保证预算会计改革能够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有序发展,实现会计工作与国际会计的相互接轨。当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需要加强分析,针对性的提出有效的措施,真正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创新发展,实现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有效性与真实性。

参考文献:

[1]郑芳.论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中国总会计师,20xx,04:80-81.

[2]张国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xx,23:251.

[3]沈丽欣.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探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xx,01:56-57.

[4]韩晓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经贸实践,20xx,13:141.

[5]汪华.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09:63-64.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7

1、会计人员应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加强经济管理,倡导勤俭办园,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坚持“收”“支”两条线。

2、根据勤俭办园的原则,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3、制定本单位的财务、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4、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事务进行会计核算。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各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审核,

6、认真及时做好记帐、算帐、结帐及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各项资金活动情况,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据准确、报帐及时。

7、每月制好收支表,并及时向领导提供经费使用情况。

8、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文件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9、经常分析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正工作的具体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发挥监督作用。

10、认真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8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9

一、被考核人员

财务会计和仓库工作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保管员、统计员。

二、考核责任人:

财务负责人的考核人为董事会。

财务部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考核人为财务负责人。

三、考核方法:

1、个人自评:个人自己打分。

2、部门评价:部门主管打分。

3、董事会评价:董事会打分。

四、考核时间:

1、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应于每月30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于次月5日前完成评价并交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后,10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2、财务负责人应于每月30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总经理,总经理于次月5日前完成评价并交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后,10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考核(考核的重点):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权重:70%。

2、职业操守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3、组织纪律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说明:2—3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30%

六、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良好级)80—94分

3、C级(合格级)65—79分

4、D级(较差级)60—64分

5、E级(极差级)59分以下

七、考核纪律:

1、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分。

2、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当月30日之前未按时交绩效考核表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时报送考核表的部门负责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10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单位党风廉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第九条单位应加强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的货物采购、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单位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六条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七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条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十九条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三条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六条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三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第三十五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第三十六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第三十七条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适用于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等行政单位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内部考勤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11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收付实现制存在一定的弊端

随着权责发生制被大力提倡,收付实现制的弊端也让大家形成了一定的认识。收付实现制采用以现金的收入与支出为标准,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在现代社会中,在实际的会计记录中,收付实现制无法准确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尤其是单位中存在合同跨月份支付费用或资金收入等情况,收付实现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使得单位担负着一定的财务风险。

2.预算会计体系不完善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制度主要采取下报上审,再财政拨款的模式。而预算的制定则除了在对未来一定时间的收支做出一定的计划外,还会以以往的预算资金作为参考,这种模式往往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金额的上报过程中,在以往金额为基础的情况下,尽量提高预算金额。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对预算的执行过程缺乏严格的监督,预算的使用结果缺乏科学的分析与评判,最后对下一年度的预算缺乏有效的总结与完善,在不完善的预算会计体系下,预算资金难以得到合理与高效地使用。

3.会计信息缺乏透明度

目前,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在透明度方面还做的不够。在新时期新常态下,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会计信息在预算会计体系不完善的前提下,其核算和审查过程也相对简单,同时,会计信息在披露与公开性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缺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费用使用情况没有进行严格与合理的披露,比如财政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的预算金额进行拨付后,费用是否进行了严格与科学地使用;养老金、国有资产等实际运用情况和处理情况等。对于这些费用在无法得到完善的监督与披露的情况下,会计信息会出现失真现象。

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1.部门预算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部门预算改革是我国财政部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当下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实际出现的问题,提出的一种新型预算编制方法。这种编制方法要求各部门对预算进行统一实行,按照既定的预算编制原则、编制依据、编制程序、收入与支出的编制标准、预算报表体系等,编制出独立完整的部门预算。这种改革有效地解决了预算编制过程不规范标准的弊病,让各部门的预算编制统一化,在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时,具有更加充分的参考依据和对比依据,在规范化的预算编制流程下,提高了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现的不规范使用预算金额,以及对预算的使用绩效的评价,预算资金非法转为预算外资金等都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控制。

2.开展政府统一采购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政府统一采购无疑有效地控制了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环节出现的.“寻租”现象。政府统一采购政策的实施,让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采购预算标准对所需采购的物资进行上报,在上报审核通过后,政府根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公开化、规范化流程,对物资进行统一采购。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失真性的问题,让行政事业单位无法通过采购环节,在会计方面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3.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国库单一账户改革规范了预算资金的流向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等,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进行了有效地控制,财政零余额账户为财政向各行政事业单位拨款预算内资金的主要通道,这个账户的设置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账户资金不可提现,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控制了部分人员利用预算资金“寻租”的现象。而对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实出现特殊情况,而不得不额外支出预算外资金的情况,则会由相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后,再由财政进行授权支付,这个支付通道为单位零余额账户。通过这种账户的改革,有效地解決了单位内部对预算资金进行非法或不合理使用的问题,保障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原有预算会计制度中体现出来的弊端进行了有效的规避与解决。改革后的预算会计制度,从政府统一采购、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单一账户改革等,不同程度地提高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部分人员在预算资金上产生不合理想法,或非法行为等。很大程度上保护了预算资金的合理合法地使用。

参考文献:

[1]汪华.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9):63.

[2]沈丽欣.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探微[J].中国乡镇企业,20xx(3):56-57.

[3]黄清淦.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20xx(9):217.

作者简介:徐玲(1977-),女,汉族,山东东营人,大学,会计师,工作单位: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科室:财税所,主要从事预算会计工作。

文章来源:http://m.jab88.com/j/212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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