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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旁听心得

庭审旁听心得(合集十篇)。

当我们经历了某些事情之后,遇到这种情况,记得要将它用文字变成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交流和分享自己的思想,88教案网小编为您特别精选的“庭审旁听心得”一定不会让您失望,本文仅供参考内容仅供参考之用!

庭审旁听心得 篇1

为增强学生法制意识,3月22日下午,向阳法院第20个公众开放日,迎来了立新教育集团明德校区四年一班全体学生走进法院进行社会实践,感受法治氛围,增强法治信仰。

我们一进门,都被眼前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几个大字所吸引,讲解员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这句话的意义,让同学们从小感受阳光、透明的法治氛围。

在讲解员的讲解下,同学们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和刑事、民事、少年审判法庭,了解了法院的立案流程和审判流程。在刑事审判法庭前,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并开展模拟庭审,体验了法官、书记员、辩护人、公诉人等职业。我们了解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法警、被告人等角色,以及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我们在每个角色的位置都坐了坐,体验了一把。当我坐在审判长的位置上时,法槌一敲,我感受到了审判长的威严;坐在书记员的位置时,我觉得做人要严谨,一丝不苟;坐在被告的位置,则感觉无地自容……

今天的参观,让我大开眼界,学习到很多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我们也坚定了决心,立志要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庭审旁听心得 篇2

20xx年x月x日,我们来到了南岸区人民法院,参加了由学院组织的认识实习。通过这一次对庭审亲身体验,我体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中的重要性,这将有利于我们今后对法学的学习。

一、案情简介

此次我们参与旁听的是一房二卖的民事案件,主要案情为:

原告方是一对普通的居民夫妇,被告方是一房地产开发商。双方于20xx年x月签订了一份房屋预售协议,售价12万元。原告方签合同时预先交付了20%部分价款,房屋动工后又预交了20%的房款,前后两次共4万余元。20xx年x月,原告方通过函件、特快专递等形式请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结果得知房屋已经售予他人。被告方称,房屋建成后,由于原告方没有及时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多方通知无果后,于20xx年x月将房屋售予他人,售价为18万元。原告方认为此举违反了合同义务,遂要求原告方交付房屋。经多次协调无果后,原告方将该房地产商诉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原告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一审法院认为,由于房屋已经经过合法的手续售予第三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原告方不服,遂上诉至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方履行合同,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二审判决后,原告方已无继续上诉的机会,故改变了诉讼请求,于

20xx年起诉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原告方17万余元的损失或提供给原告方相同面积,相似价款,同一地段的房屋。经过双方的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将本案的焦点认定为:1.原告是否可以请求被告补偿其承担的二审诉讼费用;2.20xx年x月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预售协议后,未及时签订正式协议书的规则问题,即房屋建好之后,被告方是否履行了通知原告方的义务。经被告方的陈述,由于双方签署合同时,原告方没有留下详细的通讯地址,唯一的联系方式只有电话号码。但被告方称,多次拨打电话,原告方均无人应答,之后才选择在重庆晚报上登报进行公告,但是经过广告期间后,仍然不见原告方前来签订正式售房合同后,才按照预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房屋售于他人。而原告方辩称,他们没有接到被告方任何形式的通知,也没有接到原告方的电话,被告方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已经打过电话。至于登报公告,原告方没有必要也无义务时刻关注报纸上面的公告信息;3.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7万余元的要求是否合理,原告方经过自行调查得知,目前以重庆市的房价,相同的房屋价格已经上涨到至少30万元,但原告方只是普通退休工人,无法支付如此高的房价,鉴于被告方一开始但现在一直拒绝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故本次原告方请求被告方赔偿被告方经济损失17.465万元和诉讼费用及误工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

4.原被告的关系是否属于内部职工或亲属。

二、庭审流程

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我又一次对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进行了学习。整个案件的具体审理流程如下:上午九点正式开庭,首先由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并核对了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相关信息。然后是法官入庭,全体起立。在法官的组织下,由原告代理人宣读诉讼请求,由被告进行陈述。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法官对双方所陈述的事实进行了认定。之后是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法官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就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了认定和审查。在此阶段,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有:1.商品房预售合同书;2.交款收据;3.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书;4.要求被告履行的函件的送达回执单。双方提交完各自证据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辩论的焦点是:被告方是否履行了应有的通知义务以及目前房屋价款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误工费用等其他费用的计算。在庭辩论结束后,由双反进行最后的陈述。原告方再次陈述了自己的要求,而被告方则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简单结束了他们的陈述。由于原告方不愿调解,故本案将休庭择日再审。

三、体会

关于案情本人认为,原被告双方在此案中均存在责任,特别是在双方没有签订正式售房合同这个问题上。原告方首先在预售合同上没有留下足够多的能够确保联系到自己的联系方式,仅仅留下了电话号码,这是对自己的交易行为不负责任的体现,应对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在此之后,被告

方发现电话无法联系到原告,仅仅采用了普通广告的形式予以通知,并没有穷尽其他通知手段,显然不符合商业行为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此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除此而外,关于17万余元的经济赔偿的问题。我认为,原告方的计算方法缺乏法律依据。他在诉状中提到的经济赔偿的组成部分并没有有效的法律依据,仅仅为自己估算,法院因不予以全部支持。

从这次庭审看来,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是任何诉讼的核心任务,民事诉讼的证明是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用证据向法官说明和表明案件事实存在与否的活动,其目的是满足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需要。受人的认识能力的非至上性、有限性及证据灭失后的无法恢复性等因素的影响,当事人对法官认定案件事实需要的满足是相对的和有限的。在当事人提供有限的或不完整的证据的前提下,由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做出裁决时,证明责任及证明标准对诉讼结果将产生关键性影响。当事人承担争议事实的证明责任,就意味着在诉讼中与对方当事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而该证明责任以何种程度的确定性加以满足即证明标准,如何确定不仅影响着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也关系着当事人诉讼平等的贯彻落实。

通过旁听此次庭审,我深刻的体会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意义。这次的认识实习在为我今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的同时,也为我提供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思路,令我受益匪浅。

庭审旁听心得 篇3

上周二,有幸到恩平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陌生男子。最后这个陌生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当我走出法庭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他们因这么点小事而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怕法律制裁吗?其实,细心想想,他们两个当中一个没有读过书,一个小学毕业。由于法律意识浅薄,意气用事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此时,我在想:中国,甚至全世界究竟还有多少像他们两个人的人啊!怎样才能让这些牺牲品减到最低?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保护。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助别人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供我们借鉴。假如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别。现在是法制社会,当我们遵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社会发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成功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好法律知识,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庭审旁听心得 篇4

经学校安排,有机会到鼎城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场刑事审判,使我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多实践方面的认识。在本案中,其中两被告因抢劫他人财物且伤害他人人身安全,另一被告因明知是抢劫所得财物而予以收购,最终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让我体会到了司法机关执法严明,坚决惩治犯罪的正义性!

相对于民事审判、行政审判而言,刑事审判要求更严格的审判程序。在审判中,法庭的人员都表现出了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够将各种法律规范和程序规范应用自如,这些都是我们法学学子所应具备的基本法律人要求。而作为法律工作者,他们不仅能将法律良好的贯彻执行,还能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我觉得在审判中保持法律的严肃性是很重要的,但是这不等于我们要靠严厉的法律来威慑群众,法律应该宽严结合,对那些十恶不赦,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法律应该严厉打击,在审判上也该毫不留情,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惩恶扬善的威慑作用,才能让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对于一些性质并不那么恶劣,甚至有许多减轻刑罚情节的犯罪,我们应尽量给犯罪者较轻的刑罚,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虽然我国的法律对各种犯罪行为规定的较为详细,但在实践中,仍然有许多情况是需要在审判中发挥自由裁量权的,要通过法律,理性,道德结合来给出最好的判决。在这方面,我国的审判人员也有许多经验需要积累,有许多观念需要更新。

就本次旁听报告,我总结了一下两点主要体会:

一、对庭审过程。

这是我第一次旁听刑案的庭审过程,庄严的法庭肃穆的气氛彰显了对法律的敬畏司法的权威和对公平正义理念的秉持。控、辩、审三方都表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司法素养,使我对法律职业的追求多了一份笃定也发现了自身的差距。审判长主持整个庭审过程,威严又不失机智,因同案到庭被告有3人,如何控制好整个流程既不拖沓又使各方充分表述使整个庭审在最有效的时间完成就是审判人员的智慧体现了。检方在法庭调查中占用了大部分时间,主要是向法庭出示证据,可以看出检方之前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证据没有漏洞,对证据材料也很熟悉,但检方对部分证据材料证明力的说明不到位,也就是对部分材料的进一步的技术分析尚有欠缺。所以对检方我认为有足够的敬业精神但知识底蕴和技术能力还有不足。辩方也是我最关注的一方,表现了非常好的职业素养和阅历。辩论过程简洁而切中要害。准备过程不留痕迹,沉稳、自信。这是给我最大的启发。因刑案被告人应当到庭,并且在庭审中有自我陈述和辩护的权利,虽然在开庭前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会与其沟通,也会给出一些指导,但因被告人特殊的.身份特殊的心理会急于向审判人员表现自己的无辜无知以求从轻处断,往往就会按自己当场意愿发挥而背离辩护人的辩护本意。这样表现的不得体就会给判方狡辩的嫌疑,结果就会适得其反,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如何巧妙处理,以弥合这样的偏差,就是律师的临场应变能力和大智慧了,今天指导老师的处理给我上了很好一课。

二、我对该案本身的认识

本案是一宗抢劫案件,被告人简飞,王宇是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且有吸毒恶习的无业青年,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萌生了抢劫获取毒资的犯罪动机。20xx.08.09日,两被告人对被害人称新宇进行抢劫,获取财物摩托车一台,并刺伤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事后,两被告人将抢劫所得摩托车卖给第三被告人曾亚,第三被告人在明知是抢劫所得财物的情况下,仍以低价收购该摩托车。法院审理查明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三被告不同的量刑情节:

庭审旁听心得 篇5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有幸前往法院旁听一次庭审,这是我生命中的一次难忘经历。庭审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院的庄严和正义感,也对司法机构的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当天早上,我准时来到了当地法院的庭审现场。一走进庭审厅,我便感到一种肃静和庄严的氛围。法院的各条规定被大书特书在墙上,提醒着来往的人们要尊重法律和法官的权威。在仪容整齐的法官坐席旁边,有两个被告席,一个原告席,一个辩护人席,以及旁听席。这个小小的庭审厅见证着无数个正义与冷静的较量。


庭审开始之前,法官宣布了一系列庭审规则,使得庭审过程能够在有序的环境中进行。在庭审过程中,每个当事人都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同时也有机会进行辩驳和申辩。法官在发问时严肃而公正,通过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来确保案件的真相和合理性。整个过程中,法官和辩护人都必须遵守规则,不得侵犯当事人的权益,这充分保障了庭审的公正性。


在我所旁听的庭审中,原告是一位年轻女性,她提出了离婚和财产分割的要求。原告的律师通过提供证据和事实,坚定地捍卫了原告的权益。而被告则派出一位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试图在法庭上抵制这一要求。辩护律师提供了不同的证据和观点,同时也试图削弱原告的主张。在法官主持下,辩论和质询相继进行,各方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时常打断双方的辩论,通过提问和指导来厘清事实。她的口气沉着而冷静,让人感受到了她丰富的经验和深思熟虑。在她的主持下,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无论是证据的提交,还是执法规范的遵守,都得到了妥善处理。法官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给了我们在场旁听者极大的信心和安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我被两个词深深地打动:客观和公正。尽管原告和被告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想法,但法官始终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她只关心事实和证据,并通过法律的角度来审视问题。这种冷静、客观、公正的态度深深地震撼了我。我认识到,司法机构的运作离不开法官的公正判断,他们决定了法律的适用和对当事人的公平待遇。


通过这次庭审旁听,我不仅深刻感受到了法院的庄严和正义感,更对司法机构的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法官的公正和客观是司法活动的基石,也是法治社会的保障。在未来的生活中,我将更加注重我的行为合规合法,遵守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进来,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庭审结束后,我不禁从法庭走出,怀着敬畏之心。这次旁听体验让我明白,法庭是一个完整而庄严的系统,也是人们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场所。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珍视每次在法庭中的正当行动,来塑造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相信通过旁听庭审,每个人都可以深入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崇高。

庭审旁听心得 篇6

5月10日上午,我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活动,感触颇深。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浸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庭审旁听心得 篇7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__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__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__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庭审旁听心得 篇8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一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渐淡漠法制观念,在权钱面前丧失原则,多年来忽视党的培养,利用职务之便,对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干坏事,犯了罪,下了地狱,最后败坏了名声。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上周二,有幸到恩平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陌生男子。最后这个陌生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当我走出法庭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他们因这么点小事而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怕法律制裁吗?其实,细心想想,他们两个当中一个没有读过书,一个小学毕业。由于法律意识浅薄,意气用事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此时,我在想:中国,甚至全世界究竟还有多少像他们两个人的人啊!怎样才能让这些牺牲品减到最低?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保护。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助别人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供我们借鉴。假如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别。现在是法制社会,当我们遵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社会发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成功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好法律知识,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第二篇: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4月20日下午,我们法学专业同学们在古淑惠、叶辉华两位老师的带领下,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则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了旁听。

案情很简单,是一个故意伤害案。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其他共犯人因早已捉拿归案并审理终结,故这次庭审的被告人只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觉得,只了解案件概要去听庭审除了对诉讼程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外,对于案件本身却会很迷茫。只记得公诉人的举证指向被告人是纠集人去殴打被害人的主犯,而被告人却反复辩解说他只是被人叫去撑场面并基本没有动手打人的小杂兵。他和他的辩护律师只是以其片面之词诉说其无辜,就是举不出关键证据。被告人一直在说什么店的老板能出来作证,而主审法官却对此置之不理。或许是因为法官心里已对该案定性有底,清楚知道被告人是在狡辩。可即使如此,为何连一句“不予采纳”都不说。那时候真的有种想向公诉人借该案件卷宗来看看的冲动。也许是受到传统侦探片的影响吧,总觉得对于案件的定性的决定性关键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相互印证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还有几件事。其一是开庭押送被告人进法庭前,被告人的脚应该是被铁链锁着的吧。可能由于作证时会被叫到,似乎被押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当那几个人,几个脚上带着锁链的人一起走动时,锁链与锁链,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锁链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当当声,却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冰冷的声音让我无比厌恶,仿佛被锁着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来自地狱彼方的恶灵。的确,锁链是很好的阻止犯人逃脱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权,感觉用此锁链,却锁住了他们的尊严。

第二件事是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向被害人的妻子说了声对不起。没想到被害人的妻子此时冲动地大声喊出“你以为道歉就完事了吗”这样一句话。或许用没想到这个词不太合适,会冲动地在法庭上喊出这样一句话也是情理之中,毕竟,这样一句话,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重量。看着那位丧夫的女子,脑子里会不由地想到,她与丈夫曾经一定有幸福的生活。而这样甜蜜的日子却被一场由争吵引起的殴打伤害致死而永远逝去。于是,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件事的介入,国家刑罚权对这个案件的审判对于挽救,或者说是是补偿对被害人家庭的重要性。刑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众多法律中的最后一道盾牌,如果在此过程中,国家司法机关不能公正处理,那对于被害人一方无疑是雪上加霜。

最后一个是庭审完毕时,被告人被押着起身离开。而被告人却笑着对同在旁听案件的一位中年妇女说了声“我走了啊”。我不清楚那位妇女和被告人的关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却让我很不是滋味。就像他是无罪的,被当庭释放般。抑或是不想让他的亲人们担心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不是像打翻别人的茶杯那样小的事,失去的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即使他不是主犯,或者根本没有动手砍人,但在如此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却完全没有一丝沉重与后悔,让人匪夷所思。

真的希望这位被告人能在之后的劳动改造中端正思想,重新做人。对于这次庭审,我收获最大的是对于一些现象的思考。学习法学也快两年了,却觉得自己的法律思维还没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

第三篇: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5月10日上午,我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活动,感触颇深。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浸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庭审旁听心得 篇9


在我心中,法庭总是一个神秘而庄重的地方,充满了法律的力量和公正的精神。因此,能够有机会旁听法院庭审,可以说是一次难得的经历。近日,我有幸走进了法庭,亲身目睹了一场庭审,并对此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心得。


庭审当天,我按照相关规定穿戴整齐,接受了严格的安检后进入了法庭。一走进庭审现场,我便感受到了一种庄重和肃穆。整个法庭环境异常整洁,审判席上的法官和书记员严肃认真地准备着,被告席上的被告人神情紧张,观众席上的人们饶有兴致地等待着庭审的开始。我找到一个相对靠后的座位坐下,静静地等待着庭审的开始。


随着法官一声宣布,庭审正式开始。首先是法官询问被告人的个人信息,开庭审理的立案原因和事实背景。被告人神情紧张地回答着法官的提问,我的心也随之紧跟着一起紧张。虽然只是旁听,但是我始终感受到了法官的权威和庄重,他们掌握着庭审的节奏和现场的秩序,准确而严格地把握着法庭的平衡。


接下来是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辩论和质证环节。双方的辩论充满了激情和理性的碰撞,他们不断引用相关法条和案例,试图支持自己的观点。听着他们的争吵声和有理有据的辩论,我仿佛进入到了一个法律的海洋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智慧。法官则时不时地插话,询问问题,对双方的观点进行澄清和厘清。在整个辩论过程中,法官始终保持了冷静和客观的态度,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而充分的审视。


庭审进入了证人出庭和调查取证阶段。证人出庭作证是庭审中非常关键的环节,他们的证言可以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在此环节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庭对证人证言的严格要求和审查,法官通过提问和交叉质询,试图从中寻找真相和维护公正。同时,证人出庭也是庭审现场最为激动和扣人心弦的时刻,观众们的目光紧紧盯着证人,生怕错过任何细节。


整个庭审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庭的严谨和权威。无论是法官的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还是被告人和证人的表现,都需要经受住时间和舆论的考验。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紧张而繁琐,但也正是这些细节的处理,才构成了庭审的完整和公正。


通过旁听法院庭审,我深深感受到了司法体系中法官的艰辛和职责。他们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和详尽审慎,依据法律规定做出正确、公正的裁判,这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此次旁听法庭庭审,让我对法治之道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也让我对法律这门学科充满了敬意和兴趣。


通过这次庭审旁听,我不仅仅获得了对司法体系的深入了解,也增加了对法律的兴趣和热情。我相信,只有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才能够更好地为社会做贡献,维护公平与正义。我将继续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旁听法院庭审是一次独特而珍贵的体验,通过亲身参与庭审,我对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庄严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体验。我对法官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充满了敬佩,对法律的魅力和智慧充满了好奇。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一直秉持着对法律的热爱和追求,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庭审旁听心得 篇10

互联网和计算机的普及与应用,后又延伸到手机,极大地推进了科学研究,极大地改变了工作方式,极大地便捷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的品质,这无疑是人类在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这一成果也毫不例外地为我们楹联人的创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人们通过网上进行创作和交流,还通过网络进行阅读和学习,这种方便和快捷是可以用“立竿见影”来形容的。利用好网络这一现代化载体,组织会员开展楹联活动、搞好楹联创作、提升会员的创作水平、完善和壮大楹联队伍,是我们协会最近十几年来重要的工作方式之一。

一、建立一支网上楹联力量为了使楹联融入时代的发展,必须要利用现代媒介在互联网上开展楹联活动。我们当初的想法很明确,就是为了发现和培养年轻的楹联人才,改善我省创作力量的结构,让楹联文化打入错综复杂的网络阵地。2006年下半年,协会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这期间,一些上网的联友多次给协会提出建议,希望尽快地在互联网上建立楹联交流平台。正如《论语》所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协会十分珍视他们的意见,从而加快了协会在互联网上工作的步伐。经多方考察,协会于2007年5月20日,以熟悉网络的联友为骨干,在《诗文天下》网站上建立了试运行的“北方联坛”。论坛初建,不到半个月就聚集了省内外网友近300人,这种积极热情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好势头。最初,论坛下设3个板块,网友发表作品热烈,运转顺畅。这个全新式的交流平台,让人耳目一新。网上的年轻联友创作思维角度新颖,又有极大地激情和朝气,作品格调也多样化,很好地推进了我省网上楹联队伍的建设。只是大家觉得这个网站有点小,有局限性,于是,我们思考进一步完善的措施。初尝甜头,大家群情振奋。省协会及时把新发现的网络骨干召集在一起,于2007年6月2日,召开了首届网络工作会议。会上大家群策群力,发表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最后决定:为聚人气、扩大影响,应该在更大的、正规的官方网站上建立楹联论坛,待发展成熟时,再建立协会自己的工作网站。这次会议坚定了我会在网上推动楹联发展的决心。协会经过调研和申请,2007年6月20日,在黑龙江省官方网站《东北网》上正式建立了“北方联坛”论坛。论坛初建就设立了多个板块,后经各地、市诗联等群体的加入,高峰时达到20多个板块,最多时日发帖量近1500个。虽然数字不能说明一切,但足见当时的热烈。两个同名论坛在不同的网站并行,推动了我省网上楹联工作的进展。协会还邀请一些有经验的会员撰写了一些指导创作的帖子,在发展中逐渐规范创作。协会还多次在论坛内举办各种赛事,也与其他论坛多次联合举办活动……通过网上楹联工作的运行,不仅发现大批的年轻楹联人才,同时对不上网的人也是一个促进。在不长的时间里,大部分会员都能在网上发表作品和评论作品,这是协会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创作能力的一个升华,一支网上楹联创作力量初步形成。古老的楹联文化一旦驾驭现代网络工具便开阔了会员的视野,丰富了会员的创作,推进了协会的工作。网上的情况是十分复杂的,前进中也经历了一些风风雨雨,但是,我们一心坚持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楹联文化,我们走的就是一条光明大道。例如,有个别论坛,看到我们发展迅速有些眼红,出现一些不好的做法,但我们的重点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毫无私心地开展活动。在网上还曾出现抢人挖人的不良现象,我们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告诫管理人员以诚待人,做好工作。通过工作,转化了不利因素,促进了论坛的进一步发展。经过几年的运行,又几经探索,于2010年9月,协会建立了独立的网站《联雨文风》。不长时间注册会员就达到800余人,楹联工作在网络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最多时,注册会员达1200余人。我们和全国各地的联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协会的工作也步入了现代化发展的轨道。为此,协会于2011年12月,为网上注册会员不分地域,以网名为单位择优正式编辑出版一部具有网络特点的作品集《网海联风》。全书共分六个部分:一、原创楹联;二、网上应对;三、楹联接龙;四、原创诗钟;五、原创诗词;六、原创灯谜。由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正式出版。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刘兴君担任主编,网上骨干16人参加了编辑;书名由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孟传生题写;序言由黑龙江省日报社原副刊部主任陆伟然撰写。这部书记录了那一时期的主要成果。当然,我们在鼓励会员进行网上创作的同时,也没放弃少数人坚守网下的创作方式。这一时期,我们网上网下并举,丰富了楹联创作内容,提高了会刊《黑龙江联坛》的质量,达到了我们最初的设想。

二、微信平台的创作成为我们的工作常态随着科学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平台应运而生,协会想进一步通过微信平台,培养队伍,提升质量,扩大影响。2015年下半年,协会就开始在微信上搜集整理会员的作品,并尝试创建微信群。2016年10月15日,协会正式改建了微信群,更名为黑龙江楹联茶楼,并制定了群规,这标志着我省协会微信群的正式诞生。最初,我们还是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由于大批人员入群,网上的信息量太大,操作又十分便捷,大家又都感到新奇,各自为政,发帖五花八门,一度把楹联挤到了边缘,丢失了我们的主旨。尽管我们群规比较严厉,也陆续移出违规网友近二百人,但运行起来仍然十分艰难。我们先后建了三个群,想分类进行管理,效果仍不十分理想。为了让大家专注楹联,从繁乱的网上信息中走出来,引导会员,尤其是让热爱楹联的会员走上专业创作的道路,2017年3月5日,协会建立了公众号《黑龙江省联坛》,主要用以刊发协会活动和会员创作,随即引起了会员的重视,初显效果。又经研究和探索,最后,决定建一个这样的群:只收本省骨干会员,只发新创的楹联作品,彰显其专业性,互相批评,共同修改,以便捋顺网上工作,达到培养和提高一批会员创作水平的目的。2017年4月25日,协会创建了“黑龙江楹联创作群”。这个群的创建,使我省在微信上开展楹联工作走上了正轨。为了保持与外界联系,我们只保留茶楼一群,先后改茶楼二群为灯谜群,取消了茶楼三群。根据发展要求,2019年9月20日,省协会又创建了黑龙江楹联创作二群,要求与一群一样。这样我们就有三个群同时进行,并每个群都聘任了两名管理员。茶楼除创作一、二群的职能外,还肩负着与外省联界保持联系。协会在微信上的工作初步闯出了新路,并展现出了良好的局面。为了尽快提高会员的创作水平,我们的思路是:在三个群里大家发表原创作品,互相品评,进行修订,再由管理员搜集整理,帮助修订,择优上报,然后,协会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复审,删改修订,最后,再进行终审,发到公众号和会刊上。这样就大大地减少了谬误。最近,我们又选一些负责任的骨干会员创建了“改错提高群”,就是把大家修订好的作品,在这个群里再检查一遍,达到尽量减少和消灭错误。我们之所以设置这么多关口,就是要尽可能地消除谬误。我们一直要求,修改作品时一定要注重两个方面,一是思想内容,二是创作质量,这是我们职责所在。也要求大家,在修改时尽量不要破坏原创意图,能用尽量用,实在修改不了的作品,也只能舍去。为了丰富群里的创作氛围,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大家创作,同时,责任和权力到位。一方面,协会有意选一些主题让会员创作,这个创作协会要负责;另一方面,群里也可以自主出一些主题让会员练习,这一部分由群管理员负责;同时,我们更欢迎会员把自己的新作发到微信上,供大家品评,群里人员共同负责修订。开展楹联专题讲座,注重提高全员创作质量。我们还在还微信上开展了,针对一个时期大家在创作上出现的一些普遍问题,请有专长的会员,陆续做一题一议的专题讲座,这对提升大家的创作水平是有很大帮助的,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协会网上工作的骨干和聘任的管理员,是十分辛苦的,正因为他们在微信群里的认真负责,才使协会在网上的工作得以实施,才改变了过去审稿的单一力量。这些人除要进行正常的管理外,还要搜集、修改、取舍稿件等工作,占用大量的个人时间。如果没有对优秀传统楹联文化的热爱,没有一颗发展我省楹联的高尚之心,没有一定的楹联鉴赏水平是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的。这让人想起宋人在《官箴》中所言:“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他们尽心尽力地工作,理应得到每一位会员的支持和尊敬。经过管理人员和骨干的认真负责,层层把关,我会相当一部分会员的作品质量都有所提高。这样微信上的楹联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已经成为我会工作的常态。这种做法我们还要坚持一段时间,然后进入提高阶段,直到培养出一支过硬的龙江楹联劲旅。这是历史所赋予我们协会的使命。

三、网上创作需要注意的问题互联网加手机确实为楹联的创作和交流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为我们在网上开展工作展现了广阔的平台,但任何一项事物的发展,都会有正反两方面的问题,真正利用好这一现代化的工具是要认真研究,才能推动楹联工作健康发展。无论怎么讲,管理工作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在虚幻、自由的网上进行管理,问题和困难确实很多。因此,我们做了一些硬性规定。不允许发表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或作品,也不允许以各种形式,谩骂、诋毁他人。这是硬性规定,违背了就要从群里移出,就是要告诉大家一定要守住底线。在创作上,我们要求不准在创作群里发楹联以外的一切内容,最好是只发会员自己的作品,大家再互相品评,有利共同提高。会员必须要用真实姓名注册,发作品时一定要加上所在的县、市。这是为了便于了解会员创作水平和动态,并及时掌握全省楹联创作力量的分布。我们每次要求大家写作品,不仅留给大家足够的时间,还会给大家提供一些资料,就是给大家的创作提供一个“抓手”,希望大家要认真阅读、审题,感觉资料不够还可以自己去查证,然后选好角度再去创作。网上各种征联很多,协会希望会员积极参加,用自己上乘的作品为我省争得荣誉,但是,期望大家一定要选自己熟悉的主题去写,不熟悉宁肯不写,否则劳民费时,得不偿失。创作的过程是一个饱含激情,及时捕捉灵感火花,反复修订的过程,每位会员都要在创作中思考如何提升自己作品的质量。无论是管理员还是会员,对你作品的批评,都有可能存在失误,我们应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有问题单独交换意见,切莫在群里发生无益的笔战,甚至是攻击谩骂,这是阻碍我们创作的大敌。试问一个自私自利、只想高人一等的人,会去花时间看你的作品,再去指出你的不足吗?我们都知道孔子有这样的话:“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指出你不足的人应该是老师,更应该视为恩人!我们的创作群不是比谁高明的擂台,而是互相打造自己作品的摇篮。作品写好后,不仅自己反复修改,也要大家批评,要让互相批评作品形成风气,这样我们这个群体的创作水平才能快速提高。要记住:好作品是下功夫改出来的!由于网上影响面又大又快,因此,创作的作品更应严格要求,否则,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大家一定要认清一个误区,创作不是多和快就好,作品要过硬才行。有人说网上要求不那么严格,是不是我们也可以放宽标准,这样会有更多的人加入我们的队伍,这个想法是十分谬误的。我们是一个正规组织,不能走旁门左道,只有出现真正的人才,才有可能创作出精品力作。还有人提出,为激发会员创作,我们可以在公众号上多发会员的作品,这个想法脱离了实际,会贻害会员。我们不要和外地去比,人家公众号作品发的多,自有道理,那是集全国的力量。我们要是也这样做,作品看似多了,质量难免会出问题,那我们的“产品”很多就成了粗制乱造的残次品,那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我们只是一个省,而我省传统文化基础薄弱,人才也不多。再说,不能违背创作规律,应该有“板凳要坐十年冷”,“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精神。常言道:“万丈高楼平地起”,着急是不行的,没打好基础,队伍再大也不会有力量,作品再多也会变成垃圾,那就不可能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楹联文化!急功近利,贪多贪快的想法最终是害人害己的。网络虽然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但一定要慎重对待和引用网上一些信息和结论。网上的信息几乎无所不包,谁都可以发表言论,难免良莠混杂,这就需要我们在学习借鉴时,要认真审视,尤其作为创作依据时,就更要认真考证。网上信息多以新、快、短、奇、虚、偏居多,很多知识都是碎片化和个性化的,为搏眼球,有的人什么话都敢说,一张嘴就是冠绝古今,有的文章题目天大,毫无内容,语言粗俗,甚至有些别有用心的人胡编乱造……这是我们必须要分辨的。在我会的网络工作中,无论是在论坛上,还是在微信群里都出现过不好的苗头和行为,有人还辱骂他人,突破了做人的底线,这是不应该的,也是不允许的。网上操作确实自由、方便、快捷,但网上绝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明辨是非,也要受基本道德的约束,也必须要承担起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按理说,创作是个人的事,别人不应该去多管,但我们是一个整体,不要因为个别人影响集体;黑龙江需要楹联人才,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我们珍惜每一位认真创作的会员,所以必须在这里善意提醒,也算是有言在先吧。我省协会与时俱进,多年来在网上开展楹联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楹联队伍得到了发展壮大,会员的作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协会的工作得到了推进。在当前疫情严重的情况下,大家不便见面、不便聚会,利用网络推进工作和创作就更显其优势。我们对待现在的微信群和过去的论坛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来去自由,如果不符合你的心思,你可以走,但你不能乱搞。但是大家无论是在管理上,还是在创作上,一定要时刻把责任放在心上。协会出刊、做公众号,为什么要反复审视?就是要经受时间的检验,就是要少出问题。大家一定要明白这个道理,谁发表的作品和谁推出的公众号谁就要负责到底。正如《诗经》所言:“嘤其鸣矣,求其友声”。我们走到一起的原因就是要创作楹联、研究楹联,以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楹联文化为己任!这是起码的态度,这也算是“初心”吧!只要我们牢记这个初心,那一切事情就都能办好,我们也会在实际工作中,团结一心、改正不足,把未来的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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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m.jab88.com/j/162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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