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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老师根据事先准备好的教案课件内容给学生上课,而现在又到了写课件的时候了。只有将教案课件写好,才能让学生快速地理解各知识点。该从哪些方面,哪些角度来写自己的教案课件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今天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并且用卖血的钱娶到了老婆。此后,儿子打破了别人的头,他去卖血;为了报答老情人,他卖血;为了孩子们吃顿好饭,他卖血;为了……

卖血甚至成了一种惊喜,潜伏在许三观的体内,让他觉得只要还有血可卖,生存就充满了希望。一次次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然而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喜中有悲,悲中有喜。大悲大喜间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的一次壮举是为了救他儿子的命,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又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这儿没有一处对主人公的肖像和心理活动进行了描写,但许三观的形象却跃然纸上,

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他的语言毫不做作,如同行云流水,酣畅淋漓,这是一种丰满的,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对话描写是《许三观卖血》一书的闪光点,它占了全问的一半以上,我读过的小说里,却再也找不出第二本小说的对话描写能和它一样与小说本身完美的结合,能和它一样生动贴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叙述上的留意,使得余华的小说在对人物的描写上达到了一种反扑归真的逼真性,无所用心而无处不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等待了许久,终于等来了这本书——《许三观卖血记》。黑色封面,皮革图案,书名用白色和楷书印刷在封面上,并有余华的红色签名。整本书的封面非常低调,没有过多的色彩和装饰,与精彩生动的内容形成强烈对比。

这本书的语言通俗易懂,质朴粗犷,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当我一捧上这本书时,不到两小时就可以看完,相对于鲁迅先生的作品,余华的**显得更加让人理解。

现在是重点,整本书围绕着主人公许三观开始讲述,以他的鲜血为线索。许三观是一个丝厂工人,某天他在路上遇见了同乡的根龙和阿方,对卖血赚钱感到好奇,于是开始尝试卖血,这就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原因。卖完血后,他们到胜利饭店吃炸猪肝和温黄酒,这成了许三观每次卖血后的习惯。

第二次是因为他的初恋,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于是他时隔十年又去卖血,给林芬芳买了许多补品,却让妻子许玉兰和林芬芳的丈夫感到生气。

随后人民公社运动结束,许三观和当地迎来严重饥荒,许三观只好卖血维持生计。

之后,一乐和二乐被送到农村去了。一乐回来时,病得很重,不得不去上海的一家大医院。每次卖血需时隔三个月才可卖一次,但许三观为了儿子,隔几天卖一次,一路卖去上海,途中遇到了好心人来喜和来顺,才使许三观没有因失血过多导致昏迷。

前前后后卖了四次多。这反映了当时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危害,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等到结尾时,年老许三观回忆起以前的点滴,他又想起炒猪肝,温黄酒。于是他最后一次去卖血。但因为人老,身体内死血过多,被年轻的沈血头讽刺“猪血”,只配漆家具。

不禁老泪纵横,但却招来三个儿子的嫌弃。但妻子许玉兰并没有放弃他,还斥责了他的三个儿子,带着许三观吃了炒猪肝和温黄酒。最后,许三观叹了口气,指责年轻人不尊重老人。

整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生动的反馈了当时贫困地区的人们不得不以卖血为生,这让人感触颇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9第九次卖血

在松林医院,卖血后许三观身体休克,医院输给他七百毫升血,自己卖的四百毫升连着别人的三百毫升血回到了自己身体里。

10第十次卖血

许三观和来喜来顺兄弟在黄店卖血。

11第十一次卖血

在七里堡,许三观买来喜200毫升血,然后在长宁买了400毫升血。

前几次卖血或自愿或被迫,可能是卖血时间相隔的比较长,我们读者并未感到哀伤,后五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筹医药费,这个时候许三观疯狂卖血,借那位医生的话,许三观成了“亡命之徒”。

如果说前几次卖血展现的是许三观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一家之主的责任的话,那么后五次卖血展现的是许三观硬汉的一面。他想一路卖血到上海。百里之内,他差点就死了。他真的能住在上海医院吗?他要拼一拼。

海明威《老人与海》里,不服输的老人要和与自己大好几倍的马林鱼决斗,宁愿被毁灭,也不能被打败。许三观则需要和生命进行搏斗,用自己的鲜血为不是儿子胜似儿子一乐赢取活着的机会。

当他老了的时候,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以前的11次卖血钱几乎都花在了别人身上,这回,他要为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卖一次血。可惜他老了,沈血头说他的血只能当油漆。

许三观伤心极了,泪水在他脸上织起一张大,曾经他的血让自己的家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坎,现在自己的血没人要了,该怎么办呢?幸好苦日子到头了,改革开放的到来使他们的生活再也不需要卖血。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

许玉兰从小就炸油条,人称“油条西施”。她很擅长生活,一天换四件衣服。其实,她只有这么多衣服,但在外人眼里,她总是光鲜亮丽。买菜的时候,别人都是把好菜往自己篮子里捡,她则不是,她把菜一股脑放进篮子里,然后把烂菜挑出来,她要让别人捡她不要的东西。

她很会精打细算,家里平时吃米时,分一些储存起来,到了闹饥荒的时候,整整两小缸大米派上了用场。许三观工厂经常给他手套,许玉兰省下了手套,在一定程度上,他可以为家人做一件毛衣。平日里,她通过在箱底买菜来省钱,不知不觉中攒了17元钱。

真是一个精打细算的家庭妇女。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你懂你要的是什么?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

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

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

男人和女人,父亲和儿子,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想要生而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

可以说在历史上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这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言辞荒诞,就像一部伟大的成功喜剧。

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

总有意想不到的温暖来安慰读者的心。许三观和许玉兰吵了半生,最后还是相依为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一拿起它,就放不下来了。这本书就是《许三观卖血记》,作者是余华。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生活中的悲欢离合。许三观身为一个社会底层人物,通过卖血来维持家庭,前前后后一共卖了十一次。就在一些平平凡凡的琐事中,处处体现着许三观这个小人物的杂草般的生命力。

许三观的善良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一次,许三观的仇人何小勇意外被卡车给撞了,有人说必须让何小勇的儿子坐在屋顶上叫爹,才能把他的魂叫回来,可是何小勇家里只有何小红和何小英两个女儿。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生的一乐是何小勇的亲生孩子,所以只有一乐能救他!要是我,怎么可能同意一乐去呢?但是,许三观却不同,他说不管怎样,救命要紧。他让一乐去喊了,这足以体现出他的大度与善良!

还有一件事,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并没有丢下他,而是一直抚养着他。后来,一乐得了肺炎,急需用钱,许三观也并没有不管不顾,而是一次次去卖血来给一乐治病,他说做人要有良心!这难道还体现不出他的善良吗?这是一个小人物对生命的珍惜与尊重!

许三观还有乐观的心态。大饥荒的时候,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饿得没力气只能天天躺着。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在床上躺着,许三观说要用嘴给大家做一顿饭,让大家认真用耳朵吃。作文他给一乐、二乐和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爆炒猪肝。他做得绘声绘色,屋子里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在最艰难的岁月里,他用他的智慧给苍白的生活以颜色。

许三观,一个小人物,虽然是社会的底层人物,天天脏话、粗话一大堆,可又无处不体现着他的善良和乐观。怪不得余华说这本书是一条路、一条河、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绝的回忆。这本书,值得一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继《活着》后,朋友推荐的《许三观卖血记》,篇幅不算长,叙事性较强,所以,没忍住,两天中午午休时间就看完啦。一看这个书名,卖血记,加之之前看《活着》眼泪没少掉,所以在看这本的时候,整个过程我都是小心翼翼十分谨慎,生怕许三观在哪次卖血时就发生什么意外。虽然这本没有之前的活着给我那么大的心灵冲击,但是看完之后还是感触颇多,所以想记录下来。

说实话,刚开始对许三观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他第一次卖血得了钱后左思右想,做了各种打算,最后把爷爷以及待他很好的四叔排在后面,把娶许玉兰排在第一,当然这也没什么,毕竟娶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在那个时候没钱真的很难娶到老婆。追许玉兰的时候,这一段我印象挺深刻的,她其实已经有何小勇了,许三观说请她吃东西,她去了,吃完小笼包子吃馄饨,接着话梅糖果,糖果还吃了两次,接着又吃了半个西瓜,我在想,她不撑吗,是她食量真的这么大还是觉得别人请客,占小便宜的性格使然。当然,天底下怎么会有免费的午餐,吃完后,许三观说话了,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你什么时候嫁给我,看到这里,我在想,女孩子真的不要随便花男孩子的钱,那些可能是别人的老婆本,除非你愿意嫁给他了。

第二次卖血为了一乐赔方铁匠,这时候许三观已经知道一乐不是他儿子了,其实本来三个儿子他最喜欢一乐,但是这个晴天霹雳,我想一般人都是无法接受的,所以一开始许三观并没有想着去卖血,我感觉后来是因为为了这个家大局着想才去的,这里他对二乐三乐说得那段话我实在无法接受,因为一乐是许玉兰跟何小勇的儿子,然后让二乐三乐长大了去rape何小勇的两个女儿,这是什么教育理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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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m.jab88.com/j/144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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