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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村应急预案

旅游村应急预案(分享10篇)。

编辑为您准备了关于“旅游村应急预案”的详尽内容,在危机时刻,我们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以保护生命。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需要进行分类和归纳总结,你是否一直为应急预案的编写而感到焦虑,不知道如何使其更加实用?相信你会找到正确的方法!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1

特殊旅游项目应急预案

作为一个旅游目的地,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与顺利游玩,特殊旅游项目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探险旅游、水上运动、高空挑战还是其他任何特殊旅游项目,在规划和组织过程中都必须考虑到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应急预案是对紧急事件的预防、紧急处理以及应急措施的详细规划,为保障游客的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首先,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必须对可能出现的紧急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并确定针对性的措施。例如,对于水上运动类的特殊旅游项目,应急预案需要包括游客溺水、船只故障以及飓风等灾害预警的方案。在评估中,需要考虑到项目的风险程度、游客的年龄和身体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以制定出最合理且有效的应急措施。

其次,在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责任分工和指挥体系。特殊旅游项目通常需要多个不同部门和人员的协同合作,因此在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救援工作。例如,在水上运动类项目中,预案可能需要包括救生员的监控责任、船长的指挥职责以及紧急救援人员的动员计划等。同时,还需要确立一个指挥体系,明确指挥链条和沟通机制,以保障信息能够迅速传递和决策能够及时做出。

此外,在应急预案中,还必须注重培训和演练。无论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果没有专业人员的具体操作和实践经验,都是无法发挥作用的。因此,在特殊旅游项目中,培训和演练是保障应急反应能力的关键。培训可以包括游客的应急意识教育、救生员的专业培训及团队合作技巧的训练等。而演练则是对预案进行实地模拟并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通过多次演练,可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水平。

最后,应急预案的更新和完善也是十分重要的。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特殊旅游项目的应急预案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更新。例如,随着新的救援设备的出现,可以考虑将其纳入预案中;或者针对新出现的风险因素,需要制定新的应急措施。因此,应急预案的定期评估和更新是保证其持续有效的重要手段,以应对各种未知和新兴的风险。

总之,特殊旅游项目应急预案是保障游客安全和顺利游玩的重要保障。通过全面评估,明确责任分工和指挥体系,注重培训和演练,并定期更新和完善预案,旅游目的地可以有效应对紧急情况,并最大程度地保护游客的安全与利益。在提供独特旅游体验的同时,也为游客带来了更大的安心与信任。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2

文明旅游活动应急预案


一、


在旅游活动中,应急预案是为了提高旅游安全,保护游客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措施。文明旅游活动应急预案旨在引导游客遵守旅游规则,保持良好的旅游秩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本文将详细讨论文明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制定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文明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游客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同时,它也可以引导游客遵守旅游规则,在旅途中保持良好的行为和礼仪,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纷争。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


1. 游客教育和宣传


制定文明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的第一步是对游客进行教育和宣传,使其了解旅游规则和应急措施。可以在景区入口处设置宣传牌,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告知游客应急电话和求救方式,提醒游客遵守景区禁止规则等。


2. 应急通道和设施


景区应设置合理的应急通道和设施,确保游客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撤离。应急通道应明确标识,避免被其他游客堵塞。景区应设置适量的紧急疏散设施,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以便游客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


3. 紧急救援和医疗设施


景区应建立紧急救援和医疗设施,以应对突发事件。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医疗器材,及时处理游客遇到的意外伤害和疾病。景区还应与当地医院建立紧密合作,确保游客获得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救助。


4. 应急演练


景区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测试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练内容可包括火灾、地震、台风等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通过演练,可以发现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提高应急预案的水平。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1. 游客自觉遵守


游客在旅途中应自觉遵守旅游规则,不随意破坏环境和公共设施,不乱扔垃圾,不涂鸦,不破坏古迹和文物。同时,游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撤离或采取其他应对措施。


2. 景区管理方严格执行


景区管理方应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加强巡逻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并向游客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指导。


3. 政府监管和支持


政府应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管,确保景区管理方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维护游客的安全。政府还应提供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提高景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


文明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游客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游客教育和宣传、应急通道和设施、紧急救援和医疗设施等措施,可以使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更加迅速和有效。游客应自觉遵守旅游规则,景区管理方应严格执行应急预案,政府应加强监管和支持。只有各方的努力和配合,才能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有序和文明。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3

最新旅游景区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20xx年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县水务局为确保县域内的各类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由局领导带队分为四个检查组对全县水利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20xx年7月17日上午,由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到风景管理区检查蓄水工程防汛安全。检查中,发现蓄水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湖蓄水工程:建于1975年,大坝为均质土坝,蓄水量约12万方。检查中发现:大坝前、后坡竹木丛生,涵卧管年久失修,漏水严重,无溢洪道和放空设施。目前该蓄水工程为高水位运行,影响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海中海蓄水工程:该蓄水工程坝型为石拱坝。检查中发现:大坝右坝肩渗漏;放水闸阀锈蚀严重,无法正常开启;溢洪段被人为使用浆砌石封堵抬高蓄水位,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七彩飞瀑蓄水工程:该工程为浆砌条石拦水坝。检查中发现:该拦水坝被人为擅自加高0.6米抬高蓄水位,影响上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照映潭蓄水工程:该蓄水工程建于20xx年,为浆砌条石拦水坝。检查中发现:该工程属于“三无”工程(无行洪论证方案、无设计资料、无专业施工单位),且坝后有群众居住。据调查了解,每遇洪期坝后群众、耕地均受洪水威胁。

二、整改措施建议

由于以上四座蓄水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现将相关整改措施建议如下:

(一)湖蓄水工程:

1、立即采取措施降低蓄水位;

2、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大坝安全鉴定;

3、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除险加固方案设计;

4、立即编制防汛预案。

(二)海中海蓄水工程:

1、对大坝右坝肩渗漏部位进行观察;

2、立即更换放空闸阀;

3、立即拆除溢洪段砌体降低蓄水位;

4、立即编制防汛预案。

(三)七彩飞瀑蓄水工程:

1、立即降低蓄水位;

2、拆除擅自加高部位砌体;

3、立即编制防汛预案。

(四)照映潭蓄水工程:

1、立即降低蓄水位;

2、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行洪论证、大坝安全鉴定;

3、立即疏通下游河道堵塞物;

4、立即编制防汛预案。

因上述四个蓄水工程属于风景区管理范围,根据“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议由风景区管理局负责对景区范围内的蓄水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游人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4

旅游事故应急预案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行作为他们休闲娱乐和放松心情的方式。然而,旅游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旅游事故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介绍旅游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

一、指导思想

旅游事故应急预案旨在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旅游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案方案,便于在旅游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展开救援工作,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保障。

二、应急机制

旅游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机制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指挥架构、应急响应等方面。在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旅游相关单位设置应急办公室或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应急工作。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根据事故程度的不同,紧急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各级别的响应条例和预案步骤都有相应的规定,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进行。

三、应急流程

1. 应急准备阶段

在旅游活动开始之前,旅游从业人员要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组织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安全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同时,提前准备好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如急救箱、安全护栏、应急通讯设备等,并确保设备以及通讯设备正常可用。

2. 应急发生阶段

一旦旅游事故发生,旅游从业人员要第一时间发现和报告事故。紧急情况下,应急指挥中心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赶赴事发地点。同时,要确保在事故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阻止其他游客继续接近事故现场。

3. 应急救援阶段

应急救援阶段是保障游客生命安全最关键的阶段。首先,要对伤者进行及时救治,包括基本急救和转移至医疗救治场所。其次,对于未受伤的游客,要进行疏散并提供安全避难地点。同时,协调相关的警察、消防、医疗等救援力量,以加强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投入。

4. 应急善后阶段

在应急善后阶段,应急指挥中心要及时组织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妥善处理游客的损失和赔偿问题,以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应急措施

在旅游事故应急预案中,还应包括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障救援能够顺利进行。其中,涉及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增加应急意识和知识。同时,加强游客的安全教育,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能力。

2. 健全通讯和联络机制:建立紧急通讯设备和紧急联系人的网络,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和通讯。

3. 安全设施完善:提前做好旅游景区的安全设施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加强事故监测: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巡视、闸口检票等手段,加强对旅游景区安全状况的监测和控制。

总之,制定一份完善的旅游事故应急预案对于旅游行业的发展和旅游者的安全至关重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应急机制、流程和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事故带来的伤害和损失,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应急预案也为相关单位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参考,使他们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5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

导言:

旅游活动是人们放松身心、增长见识的一种方式。然而,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事故和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给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为了更好地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制定一份完善的旅游活动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如何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旅游活动安全可靠。

一、预案编写的重要性

一份完善的旅游活动应急预案对于保障旅游者的安全至关重要。首先,旅游活动是寻求刺激和享受的一种方式,因此旅游者在参加旅游活动时,通常对安全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较低。此时,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可以帮助旅游者快速应对突发情况,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次,旅游活动通常发生在异乡,面对各种突发情况,旅游者通常不熟悉周边环境和当地救援资源。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将明确应急处理步骤和联系方式,帮助旅游者迅速寻求帮助并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制定旅游活动应急预案是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必要手段。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救援机构与联系方式:

在旅游活动应急预案中,首先需要明确各种救援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这包括当地医疗机构、交通系统、警察局等等。同时,还应该列出旅游活动组织方的联系方式,以便旅游者能够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求助。

2. 突发事件分类与应对措施: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还应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类和相应的应对措施。比如,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应该立即进行应急疏散;紧急伤病需要启动医疗救援;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火灾等需要报警并展开相应的救援行动。对于每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应给出详细的操作指南,以便旅游者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 人员疏散与安全管理:

在应急预案中应该详细描述人员疏散的步骤和流程。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旅游者需要按照组织方的指示有序进行疏散,以减少人员伤亡风险。同时,旅游活动应急预案还应强调对安全事故的防范与管理,包括对食品卫生的监控、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导游和领队的安全培训等。

4. 通讯与警报:

在旅游活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各种通讯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旅游者需要了解如何使用手机、对讲机等设备与救援机构联系。此外,应急预案还应强调警报信号的识别和应对措施,以便旅游者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和培训

一份完善的旅游活动应急预案不仅需要书面宣传,还需要通过演练和培训让旅游者掌握相关应对技巧。旅游组织方应定期组织旅游活动应急演练,让旅游者了解如何使用设备、采取适当的自救措施,并与相关救援机构协调配合。此外,导游和领队应接受应急处理培训,熟悉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和紧急救援流程,提高应对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结语: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文件,它为旅游者提供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措施和指南。通过细致入微的预案内容、演练和培训,旅游者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快速作出反应,减小损失和伤害。旅游组织方应充分重视制定和执行旅游活动应急预案,并与旅游者共同努力,让旅游活动更加安全、可靠,为旅游者提供安心、愉快的旅行体验。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区旅游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和风暴潮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汛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17年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区旅游系统洪涝台风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突出在应急处理中必须首先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做到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旅游行业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具体落实。委机构总体负行业监管责任,委行管处负行业监管具体责任,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风景区监管责任,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负执法执行责任,区旅游集团对其所属的景区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各层面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和管理人要具体负责,确保责任机制化、网格化。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旅游企业的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第一负责人。

1.4.3快速反应,统一协调原则。发生洪涝台风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时,各旅游企业快速响应,在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和灾后恢复正常旅游工作。

2、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2.1 防汛防台组织机构

2.1.1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委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旅游防汛、防台风风险预警、处置工作。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担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行业管理处、产业促进处、市场开发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以及区旅游集团、区旅游行业协会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行业管理处。

2.1.2各星级旅游酒店、旅行社及相关旅游企业各自设立安全应急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企业防汛、防台风工作。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在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全区旅游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并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制定旅游防台风响应应急方案,及时向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汛防台风工作情况;

(3)指导、督促各相关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包括应急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旅游景区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疏散游客,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台风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4)指导和协调灾后全区旅游业恢复和处置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和旅游者提供救援,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专业救援小组的工作;

(5) 提出惩罚和奖励意见,对防汛防台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按照《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2.2成员职责分工

在委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各成员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1)行业管理处: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并履行行业职责。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在委领导指导下,牵头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及时传达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指挥部领导的工作部署,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联系,及时上传下达。负责组织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编制防汛防台风预案,起草有关防台风工作各项文件和通知。负责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抗灾救灾和恢复处置工作;负责汇总各处室单位防汛防台风期间监管责任单,将具体人员和监管对象逐一挂钩对应。负责指导和督促旅行社和星级酒店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沟通旅游行业协会。监督落实安全防范及救援工作,提出协调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其他委领导交办的任务。

(2)办公室

安排防汛防台风的值班,落实值班制度,负责委机关内部防汛防台风工作。提供防汛防台风所需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包括:有效通讯工具、照相器材、单位值班应急车辆及其他急救工具。根据指挥部预案安排,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组织灾后善后工作,组织相关处室拍照取证,清点损失的物资;负责相关资料收集和归档,组织相关数据统计及汇总工作。

(3)产业促进处

负责指导督促A级景区、旅游民宿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第一时间将A级景区关闭及开放消息汇总至行业管理处。提醒并督促涉旅产业项目以及相关旅游企业根据情况适时停工。做好灾后善后处置工作。

(4)市场开发处

负责对接平潭电视台、平潭时报、平潭网等媒体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宣传、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5)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负责指导督促区旅游集团落实风景名胜区防台风工作,并督促旅游集团及时通过景区告示、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游客、社会大众告知景区关闭及开放消息,并将消息汇总至行业管理处。协调、指导风景区灾后善后处置工作。

(6)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

负责组织对风景名胜区、重要旅游景点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专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协调滞留游客转移工作;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抢救在洪涝台风中被困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信息。

(7)区旅游集团

承担所属风景名胜区(龙王头、仙人井、石牌洋、坛南湾、南寨山等)以及所属的旅游项目、企业的防汛防台风安全主体责任,成立安全应急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集团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各项沟通工作,及时通过景区告示、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游客、社会大众告知景区关闭及开放消息,并第一时间将消息汇总至行业管理处。做好景区内滞留游客转移救援工作。

(8)区旅游行业协会

负责通知协会有关成员做好防台风工作,提醒旅行社、导游以及散客避免带队或自行前往风景区、海边等易发事故高危地带。与行业管理处紧密沟通,及时报告有关旅客遇险消息。

3、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处置措施

3.1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3.1.1一旦发生洪涝台风预报,收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发布洪涝台风预警信号,行业管理处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向省旅发委和区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3.1.2一旦发生台风预报,都应视台风的级别、严重程度上报相应的社会救援部门。

3.1.3指挥组成员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其职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其职权转交本单位(部门)其他负责人。

3.2应急预案处置措施

3.2.1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指挥部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第一时间通知各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有关单位,并结合自身特点,认真抓好落实,以防范于未然。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上级部署,全面及时布置,确保防御工作的开展。

3.2.2落实各成员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工作。指挥部要强化指挥,办公室要安排值班到位,各成员处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随叫随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要深入各旅游企业和景区检查指导,督促防范工作的落实,确保防御工作科学、顺畅、有序。

3.2.3加强信息反馈和值班工作,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员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反映和处置台风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

4、防台风预防、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行业管理处和委值班室要及时收集洪涝台风动态信息,密切关注洪涝台风动态,及时报告委领导和告知各处室。在台风登陆前48小时,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及时通知各旅游企业、各景区等重点单位,市场开发处负责协调组织布置在平潭相关媒体、龙凤头电子显示屏、景区大门口等及时发布最新洪涝台风消息,提醒游客做好防御台风准备。

4.2防台风预防、预警行动

4.2.1台风前工作准备

(1)各旅游企业、景区要做好台风前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上报、处理,发出台风前安全大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的4月31日前报指挥部备案。特别是旅游景区、涉海旅游区,在台风来临前夕要适时关闭,以防旅游事故的发生。对旅游景区安全设施和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加固,对因台风可能造成的后果要有充分的估量。

(2)各旅游企业应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分储到各单位仓库。

(3)各旅游企业、景区都要制定本单位的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报指挥部备案。

(4)各旅游星级饭店要在大堂醒目位置对住店客人进行防台风温馨提示,同时在客房放置温馨提示;要对户外广告进行加固除险,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予拆除;要备足抽水机、沙袋、基本食品等物资,保证防御台风的需要。地处海滨的旅游星级饭店特别要做好门窗等的加固工作。台风来临时,要及时通知住店旅客不要随意外出,劝阻游客在台风期间不到各景区游览参观,确保安全。

(5)各旅行社要全面做好防抗台风应对工作,要将台风最新情况及时告知外地组团社,及时调整来平潭的旅游行程。要密切跟踪了解旅游目的地台风动向,确保台风登陆期间没有旅游团队到台风地区开展旅游活动。对已经出行的旅游团队,要加强联系,告知有关台风信息,做好相应的安排调整。导游员和其他旅行社工作人员都要将台风信息向出行团队及游客做出安全告示。台风期间,导游员不得脱离团队,要始终坚持与团队游客在一起,并积极协调饭店等接待单位,认真做好游客的安全保障和安抚工作,避免出现意外事故。要向外地游客宣传台风的巨大威力,及时劝阻游客不得到户外和海边游玩、游泳,坚决杜绝游客就近观赏台风的危险行为。要将景区关闭信息告知游客,并积极做好游客劝导和安置工作。要密切关注有关台风的各项公告,做好团队游客的解释安抚及转移安置工作。

4.2.2台风、风暴潮预警

当预报即将发生台风、风暴潮灾害时,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各旅游企业、景区做好相关准备。

4.2.3预警级别

按照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台风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小组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台风;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台风工作目标。

5.2应急响应行动

5.2.1Ⅳ级应急响应

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后,行业管理处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处室、单位,向各旅游企业发出通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指挥部加强值班,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指挥部各成员密切关注、跟踪所联络对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区旅游集团根据有关部门或指挥部通知,及时关闭景区;若无通知,自行根据各景区情况适时关闭,并提前向社会公众发布消息,报备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3)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旅发委下达等部署、要求抓好落实。

5.2.1Ⅲ级应急响应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行业管理处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出“关于防御XX年XX号台风XX号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并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

(1)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委指挥部副指挥长召开有关负责人的防汛、防台风会议,认真分析汛情、雨情和台风特别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

(2)行业管理处要注意接收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指挥部各成员立即按照防汛、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及时将天气预报和省、区里有关防汛、防台风文件分别通知到各旅游企业、各景区等防台风重点单位。

(3)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指挥部加强值班,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准备,了解指挥部成员在位情况并保持联络通畅。

(4)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发出关闭旅游景点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旅游活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及时通知并督促区旅游集团关闭景区,产业促进处负责督促关闭A级景区,做好防御防台风工作。区旅游集团、A级景区企业要及时关闭所有景区,做好景区退票和滞留游客转移工作,并将景区关闭和开放信息提早通过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市场开发处督促有关工作。

5.2.3Ⅱ级应急响应

行业管理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出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台风时期。

(1)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17年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知,委主要领导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

(2)指挥部副指挥长到区旅发委指挥部坐镇部署防台风工作,并主持召开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3)指挥部领导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各旅游企业、各景区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相关单位抓好防台抗灾措施的落实。

(4)指挥部各成员处室、单位立即按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部署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防指、区管委会防汛防台会议精神。加强值班,领导带班。指挥部成员处室、单位根据分工要负责检查各旅游企业、各景区的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其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各处室、单位要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各防汛防台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5)行业管理处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与区气象局等部门联系,了解台风及风暴潮的预报。市场开发处及时通过电子屏幕等转发台风信息,提醒市民、游客做好防台风准备。

5.2.3Ⅰ级应急响应

(1)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17年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知,委主要领导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

(2)指挥部副指挥长到区旅发委指挥部坐镇部署防台风工作,并主持召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商,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3)指挥部领导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各旅游企业、各景区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相关单位抓好防台抗灾措施的落实。

(4)指挥部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结合各方力量成立抢险队伍,根据情况需要投入到一线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5)各旅游企业、各景区要全面检查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加强值班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各防台风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委效能办对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6)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发出关闭旅游景点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旅游活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7)各景区对易崩塌、易发生滑坡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能及时处置的应立即处置,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加强与区气象局等部门联系,了解台风和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9)各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单位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5.3应急结束

5.3.1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整或终止通知为准。收到台风响应终止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发出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整理工作要求。

5.2.2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救和灾后重建整理工作,各旅游企业、各景区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6、保障措施

6.1通信和信息保障

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各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通讯设备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防汛、防台风工作信息通报渠道畅通。

6.2人员保障

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区旅游集团防汛防台风领导机构、各相关旅游企业负责人构成防汛、防台风力量,必要时,应全员到岗,按要求完成防汛、防台风任务。

6.3物资保障

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办公室应备好矿泉水、应急灯、沙袋、干粮等。

6.4 工作要求

6.4.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足部署在先,防御在前。要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

6.4.2要认真督促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将防御措施落实到位。

6.4.3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做好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情况和事故灾害损失情况的报送。

7、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7.2预案与管理

本预案由区旅发委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预案自本预案印发之日起失效。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7

为实现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假日工作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一、A级旅游景区(一)制定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采取网上预约方式入园,控制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二)组织工作人员及消费者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人员实名登记,根据网上实名制分时段、间隔性等方式安排游客入园。(三)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市民游客发放,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提醒游客游览期间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四)做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出入口、游览步道、观景台、卫生间、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对景区密闭建筑、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五)加强对旅游景区出入口、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区、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和疏导管理,保持人员间距,严防游客拥挤和聚集;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疏导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二、星级酒店、民宿(其他酒店或住宿业参照执行)(一)加强酒店、民宿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控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员工和入住人员健康检测,落实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落实员工防护和疫情防控培训,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二)落实客房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疫情期间建议停止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尽量采用直接开窗通风,每天早、中、晚,至少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三)餐厅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高温消毒,倡导公筷公勺,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开展团体性、群众性聚餐、宴会活动提倡每桌不超过10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四)温泉设施实行预约服务、实名登记。温泉池营业期间保持有新鲜温泉水不断补充,开展定时消杀工作。(五)做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把好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特别是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与水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工,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操作,保障食品安全。(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接待超过50人以上团队客人,要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备;一旦发现疑似患者,要安排疑似患者在临时隔离间等候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一)要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防控情况,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落实熔断机制,一旦旅游目的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发的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二)已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团队,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旅游团行程中出现发热人员时,全团暂停行程,就地观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配合卫生部门对发热病人进行调查和隔离观察,并按照卫生部门意见,确定其他人员是否继续行程。(三)做好行前游客信息采集以及出行前排查相关工作,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出团时尽可能安排游客分散就坐,旅游包车不低于25%的空座率,防止人员集聚。(四)导游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五)旅行社企业应加强营业场所管理,完善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做好场所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配备好防疫物资,同时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足够的应急力量,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联得上、赶得到、办得了”。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有疫情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文广旅体局和属地政府部门。本指引由XX市文广旅体局市场管理科负责解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0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旅游安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认真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地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二、 旅游景区(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 、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2、制定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旅游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3、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4、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对惊险旅游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要加强监控,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在旅游黄金周来临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5、凡遇恶劣天气和设备、设施机械故障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停止运营,并对外公告,同时注意山顶岩石陨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1、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2、制定和实施旅游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制度。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4、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5、组织登山、探险、航空、煤矿等特殊项目和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6、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三)旅游星级饭店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1、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3、在服务区域内必须设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道路的畅通。4、客房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疏散示意图、安全管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设施,保证入住宾馆的人身、财务安全。5、餐厅、厨房、酒吧、咖啡厅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标准要求,严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采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食产品流入饭店,禁止外来闲散人员进入食品库房和厨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四)旅游汽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1、各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和配备旅游车辆的旅行社,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2、建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3、严格禁止驾驶员在执行游客运营任务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空挡滑行、违章行驶等违规行为。4、制定并严格实施对旅游车辆的日常安全和检查制度,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禁旅游车辆带故障运行和报废车辆运营游客。三、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市旅游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人民政府、旅游局和有关部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旅游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及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对死亡的,应当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憾、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逐项登记造册。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它快捷方式报送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2、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五、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保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实施情况上报有关部门。(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旅游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景区(点)组织的割裂大型旅游节庆等群体性活动,必须事先制定旅游安全保护方案及应急措施、紧急救援预案,对道路、活动场所、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和考核,严格实行监督检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四)旅游行业要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旅游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范畴,一手抓旅游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卫生治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抓主管,实行目标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有标准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具体工作落实,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继续把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下去,真正树立起自治安全卫生旅游环境的新形象。六、建立旅游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旅游环境为目标,积极与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旅游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要实现各项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旅游经营的第一要务。要建立防治结合的安全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8

1、火灾总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职责:

片区指挥:

南岩景区

琼台景区

金顶景区

职责:根据火灾发生的天气、发生地的地形及扑火资源等情况,迅速组织扑火力量进行扑救。

通讯:移动电话、座机、对讲机、广播,要求全天候保证畅通。

2、火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职责:审查扑火方案,动员和组织扑火力量赶赴现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向邻区呼援。

参谋:

职责:研制适合实际情况的扑火方案,并依据当时的气候、地形、扑火力量等情况来确定扑火的具体措施,及时把火灾现场的发展情况汇报给总指挥部。

3、扑救组

组成:景区护林防火大队、辖区各中队、村组防火应急分队负责人:

职责:按照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现场人员合理科学的扑救森林火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居民和财产转移。及时把现场情况通报指挥部。

4、交通组

组成:武当山旅游车队、景管局、索道公司各确定1人。

职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负责调集车辆和索道,及时输运扑火力量,并要求协助医疗组运送伤员、食物等。

5、医疗组

组成:特区红十字会、特区医院、景管局、并至少配备2名医护人员。

负责人:

职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配备必要的医疗器具、药品等救护车赶赴现场,负责救护伤员。

6、宣传组

组成:护林防火大队、政策法规科、各配备2名人员负责人:

职责:服从总指挥调度指挥,动员现场人员投入扑火行动,及时向指挥部传递现场情况,负责现场秩序及治安。

7、后勤组

组成:景区各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

责任人:

职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协助车队运送前线食品及其他用品。

8、善后组

组成:火灾发生地所属片区中队全体成员、景管局

负责人:

职责:负责火灾调查及处理,如有人员伤亡,则还要负责做好安抚工作,并拿出处理报告。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9

为全面加强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景区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游客和景区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白乳泉风景区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怀远白乳泉风景区的具体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防范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整治治安问题,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要活动安全保卫为重点,共同作战,齐抓共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白乳泉风景区安全。

二、适用范围

当遇到有紧急情况,主要指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灾、落水事故、栏杆等保护设施损坏坍塌,游客突发急病等,应立即报相关负责人及白乳泉风景区,根据本预案,各就其责,妥善处理,尽量减少不良影响。

三、组织领导

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白乳泉风景区事故的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制定白乳泉风景区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协调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汇总报告情况。办公室设在景区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掌握事故动态,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启动应急预案,协调指挥救援。

四、内容与要求

(一)白乳泉风景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游览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白乳泉风景区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

4、加强白乳泉风景区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检修,排除险情,保障游客安全。

5、凡遇恶劣天气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并对外公告,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7、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8、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9、在景区内必须配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通道的畅通。

五、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

(一)处理原则

1、发生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立即组织救援,把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事故发生后,白乳泉风景区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二)处理程序

1、重伤员经现场急救后,及时转送到有合适医疗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2、景区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环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3、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白乳泉风景区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三)指挥与协调

较大事故救援需要县救援力量参与的,白乳泉风景区安全领导小组向县政府提出,由县政府协调。

(四)白乳泉风景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白乳泉风景区安全事故发生后,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他快捷方式报送县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

2、事故发生的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六、加强白乳泉风景区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依照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齐抓共管,协助县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对景区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景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阻挠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经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白乳泉风景区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定的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景区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情况上报县政府。

(三)白乳泉风景区安全领导小组 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景区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景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景区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七、建立白乳泉风景区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景区环境为目标,白乳泉风景区与安监、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景区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使各项景区安全工作管理走上深化、细化、具体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健康是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景区经营的第一要务。只有建立防治结合的白乳泉风景区安全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县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旅游村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协同应对,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属地为主、就近处置,依法规范、快速反应等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岳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游应急委),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任副主任。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台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民宗局、市电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通信运营公司、岳阳火车站、岳阳火车东站、市保险行业协会、武警岳阳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旅游应急委

统一领导全市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实施和结束I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研究、解决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报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之间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2.2.2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

督查、落实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汇总、研判旅游突发事件信息,负责向市旅游应急委报告,并通报市旅游应急委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旅游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并提出对策;协助和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对事发地的支持和帮助;承办市旅游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2.2.3市旅游应急委成员单位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发布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参与旅游突发事件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承担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储备物资的调拨和保障等工作,积极争取灾后重建项目资金。

市经信委负责综合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铁路、公路、水运、民航运输组织等重大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承担突发事件现场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和分配旅游突发事件救济物资。

市财政局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旅游景区(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调查,及时提供地质灾害信息。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涉及环境污染等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旅游景区(点)安全设施、紧急救援和游客中心的规划与设立,加强游览设施的安全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和应急抢险工程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岳阳火车站、岳阳火车东站负责本系统旅游突发事件运力资源保障,协助处置本系统内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

市水务局负责汛情监测与发布,及时提供水文信息,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火险及野生动物病原体等监测预警,提供预警信息,协助做好林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伤病员抢救、疫病防控、心理救助等工作。

市民宗局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涉及民族事务、宗教等问题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工作。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台办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涉外(港、澳)涉台协调联络工作,提供相关政策指导。

市文广新局负责协助做好旅游预警信息发布、应急知识宣教等工作,客观报道旅游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有关情况。

市统计局负责指导、协助旅游突发事件统计分析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维护旅游突发事件事发地的市场秩序。

市质监局负责因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安全监察和事故调查。

市物价局负责旅游突发事件事发地的价费投诉处理和物价稳定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牵头调查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参与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旅游相关管理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市电业局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电力供应保障,协助处置本系统内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旅游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震资料信息和地震现场监测。

市通信运营公司负责旅游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工作。

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督促、协调相关保险机构开展救援、查勘和理赔工作。

武警岳阳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有关规定参与应对处置旅游突发事件。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事发现场记者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信息发布、善后工作等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市旅游局、市安监局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调配,对旅游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抢险救援组:由市旅游局、市安监局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参与,负责查明旅游突发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武警岳阳市支队等参与,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安全保卫、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社会调查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应急保障工作。

信息发布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负责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信息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单位)参与,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

2.4专家组

市旅游应急委成立专家组,主要由相关类别专家组成,负责为市旅游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必要时参与处置旅游突发事件。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建立健全各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信息监测与报告机制,旅游淡旺季实行周报制,黄金周和节假日实行日报制;实时监测重大突发事件和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信息,评估旅游突发事件风险,分析研判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对旅游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及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将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2.1一般(Ⅳ)预警:系关注级别,不向公众发布。

3.2.2较重(Ⅲ)预警: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部分人员人身安全;县(市、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密切关注相关动态,采取相关措施,发布黄色预警。

3.2.3严重(Ⅱ级)预警: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或危及较多人员人身安全;市旅游应急委高度关注事态,采取相关措施,发布橙色预警。

3.2.4特别严重(I级)预警:可能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或危及众多人员人身安全;市旅游应急委发布红色预警。

3.3预警预防行动

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交通安全、森林火灾、环境质量、恶劣气候等预警信息,并通报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综合研判所接报的信息,及时报市旅游应急委批准,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各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和预报信息的变更,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市旅游应急委作出取消或降低预警级别的决定,并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各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旅游突发事件按照旅游者的伤亡程度分为一般事件(Ⅳ级)、较大事件(Ⅲ级)、重大事件(Ⅱ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四级。

4.1.1一般事件(Ⅳ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和被困,下同),或者死伤10人以下,或者30人以下受伤(包括中毒,下同)的事件。

4.1.2较大事件(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死伤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30人以上6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

4.1.3重大事件(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死伤30人以上60人以下,或者6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

4.1.4特别重大事件(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死伤6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受伤的事件。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4.2.2较大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旅游应急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应急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省旅游应急委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向省旅游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并视情提出应急救援指导意见或协调派出救援专家。

4.2.3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旅游应急委立即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应急委,由省旅游应急委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并立即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省旅游应急委办公室负责通知成员单位,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4.3.1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旅游团队和事发地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迅速保护事发现场,并建立现场处置区域,抢救受伤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初步评估事件危害,探测并控制危险源,清理事发现场。

4.3.2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造成的旅游突发事件,由相关部门(单位)启动本系统应急预案,相关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助处置。

4.3.3社会安全事件、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等造成的旅游突发事件,境外旅游者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伤亡事件,按相关预案执行;本市旅游者发生在国(境)外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4.3.4当旅游突发事件呈扩大趋势,可能超出当前处置能力和范围时,各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报上一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本级应急指挥机构服从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4信息发布

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做好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4.5应急结束

当旅游者得到妥善安排和救治、旅游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市旅游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分析评估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分析评估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各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包括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部门(单位)、专家组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市通信运营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

6.2装备保障

各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为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

6.3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救援需要,统筹各类专项资金,确保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管理科普宣教等资金需求。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市旅游应急委办公室加强对本预案和应急知识的宣教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旅游突发事件:指造成或可能造成旅游者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旅游者:主要指以旅行游览为目的,以团队或散客形式出行的人员。

境外旅游者: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旅游者,港澳台旅游者比照境外旅游者身份对待。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旅游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3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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