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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模施工方案

爬模施工方案(锦集二篇)。

爬模施工方案 篇1

一、编制依据

1、《起重机设计手册》铁道部出版社

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

二、适用范围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塔吊安装拆卸作业段均采用汽车吊吊装。

三、吊装方案

吊装作业地点应选择在交通方便、地面平坦密实、远离架空电线和坑穴沟渠的位置。本工程位于富民工业区,施工区域场地宽阔,周围无高压架空线,吊装条件较好。现场吊机的使用,主要为吊装塔吊构件,构件的平均重量为0.8t,为吊装的机动灵活性,故选择轮胎汽车吊。

四、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坚持起重机械十不吊:

⑴斜吊不准吊;

⑵超载不准吊;

⑶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准吊;

⑷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⑸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

⑹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⑺埋入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准吊;

⑻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⑼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

⑽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凡从事起重、吊车、装卸、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具备操作起重、吊车的技能和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且必须持证上岗,非本工种人员,不得操作。

3、凡从事起重、吊车作业的司机、司吊、司索工、信号指挥班前一律不准饮酒。作业前班组长应交任务、交安全,并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

4、出车前,司索工必须认真检查非车作业的钢丝绳、扣、卡环、钩子、撬棍和木墩等,是否齐全。

5、作业道路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当地面平整度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钢板、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

6、各类施工机具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保养完好,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装作业人员必须定岗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汽车吊、司索工、龙门吊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信号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起重机械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并经进场验收合格;起重机械驾驶人员、起重指挥及起重挂钩人员等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汽车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

8、起重吊装作业所用的吊具、索具等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起重机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洪亮、正确、清楚。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地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10、起重吊装作业的区域,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标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装作业,应及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具体安全措施。

11、起重吊装作业的全过程,必须设专职人员进行安全监控。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和起重机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并严格实行重物离地20~30cm试吊,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装作业。

12、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信号。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3、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5级时,不宜进行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遇有大雪、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14、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架空输电路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被吊物体与架空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小表规定:

15、每次吊装前应进行试吊,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定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n,对吊车吊臂、钢丝绳、千斤绳、卷扬机刹车装置等主要部件进行一次观察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为标定重的1.1倍,起到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吊机各部位是否良好。

16、汽车吊装在作业前,必须全部伸出支腿,支腿必须支垫牢靠(吊车脚用方木或δ=30mm厚钢板支垫),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调整机体时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必须先收紧稳定器;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17、操作前应检查确认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吊机停止作业时,应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18、起重所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19、起吊作业时,被起吊物必须绑扎牢固。吊钩的悬挂点与被起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落钩时应防止被起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被起吊物未固定或未稳固前不得将起重机械松钩。

2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设垫块保护。

21、吊装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2、钢筋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23、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24、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

25、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26、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若遇突发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维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到地面。

六、施工注意事项

1、交底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应及时与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联系。

2、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爬模施工方案 篇2

一、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东郊红枫岭Ⅲ号地块4楼,为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开发、成都长源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飞红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商品住宅楼。工程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圣灯路,建筑面积为52469m2,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为98.95m;层高为3.00m,施工工期为520天。

起重吊装是指建筑工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施安装。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环境复杂,技术难度大,根据本工程实际施工需要,计划安装两台QTZ5013型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期间的施工方案如下:

1、作业前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危险部位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5、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7、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第一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

8、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经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⑴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起猛拉。

⑵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⑶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12、操作前要求

1)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2)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3)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13.起重吊装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

(1)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3)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4)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下。

(6)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7)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2)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3)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4)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14、一般要求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5)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6)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7)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8)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9)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10)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11)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12)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13)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起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14)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15)操作中遇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夹好轨钳,当风力达到十级左右时,吊钩落下勾住轨道,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地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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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m.jab88.com/j/208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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